半夜里聽到薛之謙的《曖昧》,刷到一條評論:“楊丞琳的《曖昧》:“超過了友情,還不到愛情”;
王菲的《曖昧》:“茶沒喝光早變酸,從未熱戀已失戀”;
我謙的《曖昧》:“棄之可惜,食而無味”。
曖昧,入戲的人可以失戀千百遍,被愛的在乎過嗎?一個人,多好,還不如聽首情歌的機會 忘了誰。”不知道一個剛有男朋友的人,為什么會這么對這首歌特別有感觸。。
剛談了不到一個月戀愛的朋友跟我說,腦海里多次回想分析,大抵是因為他說它是個不善言辭的人,每天聊天的主動話題只有飯吃了沒,今天出去了沒,要早睡早起;
大抵是因為一周只見一次面,從沒打過電話,聊過語音,確立關系后還是文字聊天,因為他說不習慣語音;
大抵是因為確立關系后的第一個小長假五一留我一個人在北京,自己回了家,然而上個月才回過家;
大抵是……真心有種確立了關系卻連曖昧的關系都比不上。
在身邊能感覺到他的喜歡,不在身邊就感覺不到一點喜歡,時常這么反思自己,是不是太沒安全感?可是,他也是那個周五加班也要等著見我,走在路上也會緊緊拉著我手,擁抱也會呢喃著情話的人啊!
人啊,總是這樣,喜歡雙面論證著自己的猜想,一邊找著他忽視你的證據,一邊找著他在意你的舉動,反復淪陷在辯證的漩渦里。
身邊的朋友不止一次的說,怎么感覺你們還沒熱戀就已經看不見熱度了,是呢,她也在糾糾結結,其實還是不愿意承認而已,他可能終究還是沒那么喜歡你而已,至少沒像他認為那樣喜歡你。
其實這種男生最容易傷人心了,剛畢業半年,一門心思放在自己的遠大理想上,感情經驗甚少的他可能覺得自己很喜歡你,可能只是覺得你是個好女孩,錯過你實在不應該,然而并不是發自真心的喜歡。
畢竟從大概率事件來講,喜歡是發自內心想找話題聊,是發自內心想在一起,哪怕尷尬到說不出話,是想聽到你聲音,哪怕不習慣語音也要跟你打個電話聊幾句的……當然,不排除那種小概率事件,他真愛著你,卻……對不起,我真解釋不出來,希望你好運,有答案后告訴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