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我一直在糾結的事,以至于明明有很多話想要說卻經常欲言又止。那天讀到一篇文章有關近日自殺的臺灣女作家,其中提及她所說的“寫作只是巧言令色罷了”——這句話突然擊中了我的神經。
寫作的目的到底是什么,又或者延伸至繪畫電影的意義,這一切藝術范疇里的行為是為了什么目的?這些行為的共性在于內在一種自我表現的需要,是人類存在的一種抽象化、精煉化的形式。行為主義可能是藝術中最讓人摸不著頭腦的一種,因為它太過于直接,太過于粗糙。有的時候行為藝術不需要借助任何工具,不需要任何修飾,就能自成一套。而文字、繪畫卻又不同,因為這兩者任然需要大量的人為雕琢和布局。即使有些作家或者畫家的作品直白、簡單易懂,但這種和諧而連貫的謀篇布局任然是需要從始至終的用心籌謀。
所以說歸根到底,藝術之所以為藝術是因為任何藝術的表現形式有一種呈現和諧的作用。即使是一些刻意沖擊和諧概念的作品,這其中的刻意為之任然是要凸顯人對和諧的一種迫切需要。因為長時間閱讀或沉浸在這類作品中會讓人體會到不適,而這種不適會讓人更清楚了解到舒適、安全、沉靜的體驗是人與生俱來的追求。高雅藝術之所以高于流行文化,在于高雅藝術需要更多的智力與文化底蘊去進行破解。沒有一定程度的理解能力和文化素養的人并沒有辦法理解高雅藝術的精妙。這種精妙比之直白的流行樂或者快餐文學給人更為深刻的體驗,因為藝術家對其作品投入了更多的心血時間雕琢,使之呈現在世人眼中的時候能給予長久的共鳴。
于是另外一個要點便是共鳴。藝術表現的目的是什么?我覺得根本目的是要與人交流,是要能夠產生心靈交通的共鳴。既是,打破人與人之間的壁壘,將難以傳遞的情感以藝術的形式傳輸到另一個人那里。而那一個人,那每一個對象從根本上說,都是孤立于世界上其余人而存在的。人與人之間那一種難以打破的壁壘在藝術家那里卻因某一種表達形式受到沖擊。這種表達形式是經過雕琢和謀劃的,看似渾然天成的藝術表現往往高于所見所感的直接體驗。這種表現傳遞了另一人無法與創造者即時即刻共同體驗的感受或情感,這種共鳴與交流在我看便是藝術的根本目的。因為藝術并是不閉門造車,藝術是為了傳達,傳達情感來消弭難以打破的人與人之間生兒既存的差異和隔閡。痛苦或喜悅的情感在另一人那里跨域時空而獲得一種共振,在這世界上應該是最大的幸事和奇跡了吧。
所以藝術的目的不是為了得到世人的贊揚,那些贊揚是淺層的目的,是有效的、是讓人滿足又無可厚非的。但究其根本,藝術的目的是為達到一種理解。是一個人經過努力而獲得另一個人的理解——這是在平凡生活中僅靠語言難以企及的目標。所以淺層的藝術只是一種美的復刻,更深層高級的藝術是美的創造,這種創造高于形式,突破形式的壁壘傳遞只有人類才擁有的情感。眼睛所見的,雙耳所聞的是創造的表層,看不見聽不著但卻能被體會到的是更高級的創造。
回到那句“巧言令色”之評論,我并不能茍同。巧言令色之意是為了博人一笑,或者得到世人的贊譽。而寫作的根本在于通過語言包裝酸甜苦樂的情感,這種轉化的技巧本身是一種并非人人可及的能力。即使作者對自己作為工匠的能力沒有十足的自信,但這并不能否認寫作存在的意義和目的。另外想到昨天看紀錄片中韓國僧人Joeng Kwan提到的,創造者應該沒有自我,因為自我是創造最大的障礙。只有擺脫了自我達到無我之后才能將創造的能力最大釋放出來。說“巧言令色”的考慮的仍舊是自我,是自我的價值,是別人眼中的自己是什么樣子。如果終究與自己所受的痛苦喜樂釋懷,如果只是為了在俗世之內做一些有益的事情,讓他人也能釋懷,或者也就不會有那么多掙扎,也不會最后走向絕境?
可是我們終究沒有辦法通過文字與作者感同身受,因為藝術也只是一個窗口。只是仍覺得可惜,因為即使有千千萬萬的人與之共鳴,作者仍舊沒有辦法和自己、和痛苦和解。幸與不幸到底在誰的手里,終究是一個沒有辦法解釋、玄而又玄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