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什么決定著你的價值?

有用這個詞兒是不是時常聽見,不管什么東西有用我們都會愿意為之買單。

在上學的時候,我們都受到這樣的價值觀影響,將來做一個對社會有用的人。對社會有用,這對多大數大多數人來講的確有點難,咱先不說對社會有用先,先對自己有用,對家庭、對公司、對朋友,對網友有用,這就已非常非常厲害了。如果還有余力就可以對更多的人有用。

然而隨著我們漸漸長大,走著走著好像就忘記了這樣一個價值觀。那反過來講判斷一個人是否有價值,不就是看他到底有沒有用嗎?

做人要做一個有用的人;做事要做真正有用的事;而做產品要做對用戶真正有用的產品,無論你做任何事情都要有用,對他人有用,然后你就有價值。

而有用也是區別你與他人最本質的區別。是否有用,這就是你的價值。想象一下,如果你在公司打工,對老板而言,你在給他打工的人里面是那個最有用的人,那么你的收入待遇也一定是最高的,跑不了。談戀愛而言,如果你如果對你的戀人你是最有用的,那個那么就不僅僅是說愛你那么簡單了,他一定會離不開你跑不了。如果你做產品對用戶而言,是非常有價值的,那么你的產品也一定是最受歡迎的,跑不了,看看現在我們手機里離不開的那些app你就知道了。

有用原則,處處都適用。

對一個而言怎么才讓自己更值錢?答案很簡單,那就是做個有用的人啊。因為需求決定著價格。

在從阿德勒心理學中提到過關于共同體的這個概念。大意是說像這樣把他人當作伙伴,并能夠在從中感到“有自己的位置”的狀態,被稱為共同體感覺。

我理解是尋找歸屬感,而這個共同體是可以更大更廣一些的群體,不僅僅限于家庭單位甚至是可以整個社會整個宇宙。同樣歸屬感并不是天生就有的,需要自己雙手去獲得。那這就需要我們積極的參與到共同體當中,要主動的邁出腳步。

再具體點來說就是為這個共同體多做事情,為他人服務,因為在為他人服務的同時,我們會被證明我們對他人作出了貢獻,而我是有用的人。

有用真的很重要,對于孩子而言,倘若在他小小年紀里,在家庭里他經常做一些小事讓他感知到對自己這個對自己的家庭也有用,在他小小的內心世界里會極大增強他的價值感和信心。阿德勒曾經提到過:人只有在體會到“我對共同體有用”的時候才能夠感覺到自己有價值。

提示一下這個共同體的最小單位就是“你和我”,兩個人就組成一個社會。

再直白一點,就是要多為他人服務,多付出,更多體會到我對他人有用,感知到“有用”的魅力,把“有用”刻在腦子里,估計你會變得非常非常的務實,做事的標準都會變成是否有用,是否對他人有用。

當自己被他人認為有用,越來越被他人所需要,從而與這個社會產生強連接,想想看你得多幸福。被人需要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情啊。

這真的是一件再簡單樸素不過的事實,只不過走著走著就忘記了,現在撿起來也不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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