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優化法門—稅收籌劃Tips

美國政治家本·杰明·富蘭克林曾說過,世界上只有兩件事不可避免,一是死亡,二是稅收。雖然稅收不可以避免,但我們可以在法律允許的情況下,以合法的手段和方式減少繳納稅款。下面小簡就帶領大家體驗一下納稅籌劃對企業來說會帶來多么重要的影響吧~

稅務籌劃的基本技術

1.減免稅

技術要點:

(1)盡量爭取更多的減免稅待遇;

(2)盡量使減免稅期最長化;

(3)減免稅必須有法律法規的明確規定;

(4)企業所得稅法中規定的減免稅優惠措施,對一個企業可能會有減免稅政策較差的狀況,在具體執行時,可選用其中一項最優惠的政策,但不能兩項或幾項優惠政策累加執行。

案例:某公司準備在A經濟開發區或者B經濟開發區投資辦廠,假如國家對A經濟開發區企業制定有從開始經營之日起三年免稅的規定,對B經濟開發區企業制定有從開始經營之日起五年免稅的規定,那么你會選擇哪一家?答案一目了然啦~

2.稅率差異

技術要點:

(1)盡量尋求稅率最低化

(2)與企業的經營活動有機的結合起來

案例:每月工資4500元,獎金每年總計36000元。下面我們對獎金按月發放和年度一次性發放兩種方式下的稅負進行比較。

(每月固定扣除3500元,下同)

方式一:獎金按月發放

則每月獎金3000元,每月應納稅所得額為4500+3000-3500=4000元。4000元適用的稅率為10%,應納稅額為4000×10%-105=295元;

?年應納稅額為295×12=3540元

方式二:獎金一次性發放

每月應納稅所得額為4500-3500=1000元,1000元適用的稅率為3%,

每月應納稅額為1000×3%=30元;

年終一次性發放獎金36000元,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為10%、105(根據36000/12=3000元確定),年終一次性獎金應納稅額=36000×10%-105=3495元;

?年度納稅總額=30×12+3495=3855元

方式三:分出部分獎金在每月發放

每月工資為4500元,每月獎金1500元,年終一次性發放獎金18000元。

每月應納稅所得額=4500+1500-3500=1500元

每月應納稅額=1500×3%=45元

年終一次性獎金納稅18000元,適用的稅率和速算扣除數為3%、(根據18000/12=1500確定),年終一次性獎金的應納稅額=18000×3%=540元。

?年度納稅總額=45×12+540=1080元

方式四:選擇每月工資為4500元,每月獎金1000元,年終一次性發放獎金24000元。

則每月應納稅所得額=4500+1000-3500=2000元

每月應納稅額=2000×10%-105=95元

年終一次性獎金24000元適用的稅率和速算扣除

數為10%、105(根據24000/12=2000確定),年終

獎金應納稅額=24000×10%-105=2295元。

?年度納稅總額=95×12+2295=3435元

基本結論

●? 如果將獎金分出部分在每月作為月獎發放,降低年終獎的適用稅率,同時保持月收入適用的最高稅率保持不變,可以降低稅負。

●? 通過合理分配,盡可能降低年終一次性獎金的適用稅率。尤其是在求得的商數高出較低一檔稅率的臨界值不多的時候,調減至該臨界值,降低適用稅率,節稅效果極為明顯。

如果月收入的適用稅率高于年終一次性獎金的適用稅率,應將年終一次性獎金與12的商數應盡量接近該檔稅率的臨界值,充分利用低稅率,當商數與臨界值相等時,稅負最低。

3.扣除技術

技術要點:

(1)可用于絕對收益籌劃和相對收益籌劃;

(2)采用稅基籌劃原理和稅率籌劃原理;

(3)技術較為復雜;

(4)適用范圍較大。

4.抵免技術

技術要點:

(1)運用絕對收益籌劃原理;

(2)運用稅額籌劃原理;

(3)技術較為簡單;

(4)適用范圍較寬。

5.退稅技術

技術要點:

(1)運用絕對收益籌劃原理;

(2)運用稅額籌劃原理;

(3)爭取退稅項目最多化,盡量使退稅額最大化。

案例:A國規定,企業使用稅后利潤進行再投資可以退還已納企業所得稅稅額的40%,那么該國的一個想不斷擴大經營規模的公司,在其他條件基本相似或利弊基本相同的情況下,就會選擇用稅后利潤進行投資,而不是用借錢的項目進行再投資,因為這樣無疑可以節儉稅收。

6.延期納稅

技術要點:

(1)運用相對收益籌劃

(2)運用稅額籌劃原理

(3)延期納稅項目最多化

(4)延長期最長化

7.分割技術

技術要點:

(1)運用絕對收益籌劃原理;

(2)應用稅基籌劃原理;

(3)分割合理化,不違法,收益最大化。

案例:一對英國夫婦有40萬英鎊的共同財產,都在丈夫名下,他們有一個兒子。丈夫有這樣的想法:如果他先去世,要把共同財產留給妻子,因為英國規定,丈夫留給妻子的遺產可享受免稅,妻子去世后再將財產留給兒子。稅務顧問建議,丈夫生前就把40萬英鎊的共同財產分劈為兩部分,自己留下23.1萬英鎊,把16.9萬英鎊劃到妻子名下。在他去世后把他那部分財產留給兒子,妻子去世后再把她那部分留給兒子。

●起征點:25.5萬英鎊,稅率40%。

8.會計政策選擇

技術要點:

(1)注意會計利潤和應稅利潤的差異;

(2)注意稅法規定對會計政策選擇的限制。

在不違法合理的情況下,采用適當的會計政策以減輕稅負或延緩納稅的稅務籌劃技術。如存貨計價、折舊計提、費用列支、營業收入的確認。

總結:

減免稅技術:成為減免稅人,從事減免稅活動,成為減免稅對象。

分割技術:把一個納稅人的納稅所得分割成多個納稅人的應稅所得,分割成試用不同稅種、不同稅率、不同減免稅政策的多個部分的應稅所得。

扣除技術:籌劃使扣除額增加,籌劃調整了扣除額在各個應稅期的分布。

稅率差異技術:尋求稅率最低化的技術——比例稅率和累進稅率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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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明天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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