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小說是一次孤獨而完滿的出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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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每一臺我長期用過的電腦,都會放一個叫“掌紋”的文件夾,里面放著各種我寫過的東西。這其中,我最喜歡回看自己寫過的小說。盡管這些小說在構思時有一本書的規模,但一向懶惰的我只會寫掐頭去尾的那么幾章、甚至幾行字。

? ? 與閱讀旁的小說不同,閱讀自己幾年前寫下的文字,我會更好奇地思考能寫出這些文字的作者是怎樣的人,對照起現在的自己又有什么相像的,這是一個樂此不疲的探索和推理的游戲。從這些蹩腳的、從未想過發表的小說中,我反而比看自己的日記更了解自己的人生。

? ? 我特別喜歡寫人自欺欺人的時候,而我也往往能把這方面的情節處理得干凈利落,對此甚至有點沾沾自喜。《一地情絮》里15歲的顧洺升以為一條家的鑰匙可以給他安全感;素穎自認自己做了壞事,卻一直在找借口;還有一篇當年為了排解失戀后的傷感的小說,林安晴欺騙自己不再愛自己的男友。

? ? 以上除了第三個情節我是切身知道這自欺欺人是怎么回事,旁的都是我即興杜撰的,甚至那個時候我都不知道那叫自欺欺人。這大概是因為我這個作者,也擅長自欺欺人罷了。你看,在現實的日記里,我大概不會寫,我是怎么逃避現實的。一方面,自欺欺人尚不自知才是最好的狀態,自不能容許區區一篇文章戳破;另一方面,我遇到的太多事情總是平淡,并沒有什么可寫的地方。

? ? 小說就是這么一回事,你以為你在寫旁人的故事,其實不過是借旁人的口,說自己的瘋話罷了。這樣的加工,有時候連作者本人在當時也不自知。

? ? 自己看自己寫的小說,還有一個有趣的點,就是自己寫的小說是多層的。別人寫的小說,寫的是什么,接收到的就是什么。但自己的小說不一樣,我會想這個情節是從哪里想來的,那段故事我聽的是誰在講過。一路讀下去,我都能找回當年被什么書影響過,經歷過什么是在生命中留下不經意的痕跡的。

? ? 寫林安晴怎么走出失戀陰影的小說里,我寫了一段人字拖和透明膠的故事。大意是指,林安晴在找不到任何人幫助的情況下,右腳的人字拖斷了。她只能從書包里找出一捆透明膠,用盡一切技巧把它粘好。她從學校走兩公里路回家,一路上人字拖斷了又斷,她只能不停地找馬路上不太被別人注意的地方,用透明膠給自己補鞋。

? ? 寫下來其實是個特別小的事,但這幾乎是每個人都經歷過的尷尬又孤立無援的青春故事。這個故事自然是我經歷過的,當時感覺的孤獨,一直都不曾忘記。直到今天我依然能在從學校到家的路上,指出哪一處我曾停下來,假裝旁若無人地蹲下去把自己的人字拖弄好。

? ? 長大后,我初到一個陌生的地方,都會往書包里塞一瓶502膠水;我沒有小巧玲瓏的包因為我出門總要裝很多東西;一個人住的時候,我會把刀放到枕頭底下以防不測……其實很多事情,都是透明膠和人字拖的故事帶給我的孤立無援所影響的。

? ? 說起孤獨感,這大概也是困擾我好幾年的問題。總有那么些時候,我會非常害怕沒有人陪伴,恨不得隨便在路上抓個人和我聊幾句話。

? ? 我在非常質疑自己的存在感的時候,構思過一篇小說,寫的是一個叫青爭的女子,與生俱來零存在感的稟賦。小的時候和村里的小伙伴玩捉迷藏肯定是藏到天黑都沒被人找,第二天也沒人會熱情地招呼她出來一起玩。這種零存在感的稟賦讓她活得很難受,但物盡其用的話她可以成為一個無往不利的殺手。只要她愿意,她總能夠神不知鬼不覺地勾走誰的人頭。但是,當她想要對一個雇主效忠,或者就是愛上這個雇主的時候,她的身上肯定會發生特別瘋狂的事情。

? ? 這個故事我只寫了十行,因為我發現憑我當時的閱歷,我寫不出那種巨大的孤獨感。因此我也不知道故事的最后應該發生什么。故事雖然沒寫成,但每次我這種孤獨寂寞病犯了的時候,我就會安慰自己,至少你不是青爭。

? ? 大概世界上無論是最優秀還是最蹩腳的作家,寫的最終都是自己的故事。寫到這里,就會發現,承認自己自欺欺人或孤獨,并不是多么可恥的事情。寫小說看似是寄居在角色的身體里,去經歷不同的人和事,但其實這不過是以自身為圓心的一場出走,到頭來你面對的,依然是自身。

? ? 但至少,這種直面的方式還是很愉悅的,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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