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后下了很大的雨,因為忘了帶傘又怕麻煩別人,所以我扣上帽子踩著水跑回了寢室。雨聲被門板隔絕的那刻,我的電話鈴聲響了。
我看到來電人,愣了一下,有些訝異。
是我的初戀,也是我的暗戀和單戀。但我們已經好幾年沒聯系了。
“喂?”他的聲音沒變,仍然那么好聽。
“哎,怎么有空給我打電話了?”
我撥了撥劉海上掛的水珠,這應該是個掩飾性的動作,不過他看不見,而我也不清楚自己在掩飾什么。
“沒什么,搬家嘛,收拾東西突然發現上學時你幫我寫的情書了。哈哈哈,挺有意思的,要不要給你寄過去當紀念?”
我笑了笑說:“算啦,太幼稚了,沒用就扔了吧。”
之后是客套的寒暄,正是兩個多年未見的老友該做的那樣。掛斷電話的那一刻我才想起,原來和小說里寫的一樣,我也曾幫我喜歡的男生寫過情書。
2011年9月,我和他在初中入學后成為了同桌,那時我13歲,算是個情竇初開的年齡。
我語文很好,而他語文爛到家;
我不擅交流,而他卻能對任何事侃侃而談;
我長得一般,而他干凈帥氣,像秋日清晨的陽光;
總而言之,我們倆真的很不合適。
我很普通,他很耀眼。
所以我會喜歡他,而他卻不會喜歡我。
而我現在想起當年是怎樣喜歡上他時,還是會很想笑,因為在現在看來真的太天真。少年人的喜歡太簡單了,心動只需要一瞬。
我對他的那一瞬是在一個清冷的冬日,是我最喜歡的季節。
那天帶的水有些涼,喝了一口就開始肚子痛,我捂著肚子趴在桌子上,額頭都是冷汗。預備鈴響,他和他的朋友說笑著進來了,大約是在靠近我的過程中,他的笑聲停止了。
他輕輕拍了拍我的肩,又輕輕地問道:“肚子疼么?”
我疼地說不出話,只是點點頭。幾秒鐘過后,我的眼前出現了一瓶止疼藥。
“上次見你疼的厲害,回家就買了瓶備著,吃了就不疼了。”
他微微地笑著,那笑容竟比藥還要靈,我陷在那個笑里,忘記了疼痛。
懵懵懂懂,朦朦朧朧。
在我還不知道什么是愛情的時候,我就知道我喜歡上了他。于是我揣著對他的喜歡,成了一個小心翼翼的,卻又滿心歡喜的暗戀者。
我想,我不必和他在一起,我只要能看見他就好了。我對他的喜歡太單純,以至于連吃醋也都是淡淡的酸味,因為我深知他不會喜歡我。
大概也是由于這個原因,在他說想讓我幫他給隔壁班的那個漂亮女孩寫情書時,我竟沒有很難過。
郎才女貌,多配呀。
那是初一的下半學期,他在一次讀書交流會上遇見了那個女孩,一見鐘情。他語文太差了,遣詞造句的本領都還沒從小學畢業,自己寫了十幾封情書也沒臉送出去。
所以他說,你能不能幫我寫一封情書。然后我說,好啊。
能幫他追到他喜歡的女孩,我竟覺得幸福。
他把關于女孩的細節以及他對他的感情歷程原原本本地告訴了我,而我聽著他笨拙的敘述,仿佛是在看一部美好的青春劇。
這才是男女主該有的樣子。
那段時間他每天都想著那個女孩,放學后他會默默走在她的后面,踩著她的影子。而我默默走在他的后面,踩著他的影子。
晚上,我在臺燈下動筆。下筆的那一刻,我才終于有些難過。我喜歡的男孩子喜歡上了別人,而我在替他寫情書。
可我喜歡他,我怎么能耽誤他。于是我只是難過了那么一會兒,一會兒而已。
我以為寫情書很難,但真寫起來的時候卻出奇地簡單。后來我明白了,那是因為我把他當成了我,我寫下的都是我對他的喜歡。
我認識他是在涼爽的秋天,我寫“我認識你是在明媚的春日”;
我清楚他表面灑脫內心細膩,我寫“我清楚你表面開朗內心孤單”;
我知道他喜歡張學友勝過陳奕迅,我寫“我知道你喜歡楊千嬅勝過王菲”;
我著迷于他笑起來那顆明顯的小虎牙,我寫“我著迷于你笑起來那雙溫柔的眼睛”;
最后當然是表明心意——
我喜歡他,我寫“我喜歡你”。
后來他給她辦了個生日會,當著幾十個同學的面大聲念了這封情書,我坐在角落里,聽著那些文字從他口中蹦出,像一堆滾落的小石子撞在了我的心臟。
再后來他們在一起了,正如我說的那樣,郎才女貌。
而我仍然喜歡著他,仍然在情人節幫他寫情書,仍然把我的秘密心意寫在紙上,由他念給別人聽。
我幫他寫的最后一封情書是在初三畢業,他分手半年后喜歡上了一個學妹,同樣是一個柔軟、可愛、漂亮的女孩。
他說他在高中等她,未來還想在大學等她。這話多真誠啊,我把這句話一字不改地寫進情書里,是唯一一句不屬于我的句子。
我和他考得并不是一所高中,意味著我們就要分別了,他表達了遺憾,說恐怕沒有人能寫出這么好的情書了。
真是笨,那是因為我喜歡你啊。沒有喜歡,怎么可能寫得出這樣的情書呢。
“情書”,要有“情”,才能有“書”啊。
將那封情書交給他的時候,他背對著窗戶,逆著光,身體的輪廓被勾勒出金色的邊框,正如他本人一樣明亮。許是一時失了神,我遞給他時,竟開口問道:“你能念一遍嗎,我……幫你斷斷句。”
他愣了一秒,不好意思地答應了,還說謝謝我。不對,應該是我謝謝你,謝謝你能讓我在最后聽你為我讀一封情書,即便那并不是寫給我的。
逆著光不好看字,我們便調換了位置,陽光照在他的臉上,瞳孔都泛著暖色的漣漪。有微風輕輕吹來,他的短發微微顫動,我竟也能看入了神。
如果說我人生中有哪一刻最想讓時間暫停,應該就是那時吧。
那時,他對我說“我喜歡你”;那時,我是他的心上人。
我喜歡了他四年,那些朦朧的、單純的、平淡的情愫在高中時漸漸消失殆盡。
當我意識到,提起他的名字我不再心跳加速時,我知道我終于放下了這段感情。但我并未難過,反而有一種釋然。而當我回想起年少對他的喜歡時,還會感到絲絲清甜淌過心頭,仿佛我對他的喜歡還存留著一些,在后來的歲月里發酵。
我清楚,我確實已不再喜歡他。
我會珍惜的、為之會心一笑的,是年少時未說出口的心動,那么干凈,那么溫和,并非轟轟烈烈,并非海誓山盟。
只是我看著你,聽著你,喜歡著你,只是如此而已。而這樣的感情支撐著我,讓我在提及“青春”時覺得我并非虛度。
突然想起,我曾經關注過一個問題——“沒和初戀在一起是遺憾嗎?”那時我不知道答案,現在我知道了。
不遺憾。
所有青春里沒有結局的喜歡,都不必遺憾。
能擁有“喜歡”本身已經是種幸運,在那個什么都不懂的年紀又干嘛要去苛求“在一起”呢?將那份感情藏在心里,難過的時候捧出來觸碰它的溫暖,這本來就已經是種慰藉。即便是暗戀、單戀,也是自己小宇宙里的一束光芒,能照亮最黑暗的角落。
也許正因如此,我才會真正地對這段感情釋然。
外面的雨停了,我的頭發仍然是濕漉漉的。又有水珠要從發絲跌落,我又撥了撥,這次好像不是個掩飾性動作。
而剛剛我在掩飾什么呢?或許是……心底那點微小卻又突然蹦出的幸福吧。
因為我曾擁有一段最美好的初戀。
公眾號:一只小船
? ? ? ? ? ? "我想我可以做你的樹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