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寫作,其實我每天的文字輸出遠不止500字,做的工作本身就是編輯和文案。
但不停地寫下華麗的辭藻之余,我也發現,自己越來越不會寫作了。
很久很久,沒有靈感的沖動了,面對空白的文檔,想寫下什么東西,卻總是靈感堵塞,第一個字,好像有千鈞之重。
顧慮很多,生活沒什么亮點是之一,雞毛蒜皮的事羞于分享是之一,自己何德何能對別人做什么建議是之一……
其實,能走上作家這個職業的,都是有分享欲望的人,他們不害怕以及不羞愧地把自己剖析給別人看。我最熱愛的作家三毛,散文作品都是關于自己的生活經歷,不管好的壞的,日常瑣事,內心的小情緒,都無一例外地跟讀者分享。她的作品里,既有《哭泣的駱駝》這樣普通人不會有的經歷,也有很多溫馨雋永的游記、日常鄰里往來、普通人的真情。另一位喜歡的作家,村上春樹,則專門用一本書,來談跑步——《當我談跑步時,我談些什么》。
不愿分享,或者羞于分享的人,大抵是不適合做這一行的。
村上說,作為小說家,最為重要的資質有三:才華、專注、耐力。他不算早慧的人,29歲開始寫作,但第一部小說《且聽風吟》就獲得了新人獎并嶄露頭角,之后的幾十年,一直筆耕不輟,是一個比較高產的作家。寫長篇小說在他心中如同長跑:
“我每天在早晨集中工作三四個小時……每天不間斷地寫作,集中意識去工作,這些非做不可——將這樣的信息持續不斷地傳遞給身體系統,讓它牢牢記住,再稍稍移動刻度,一點一點將極限值向上提升,注意不讓身體發覺。這跟每天堅持慢跑,強化肌肉,逐步打造出跑者的體型異曲同工。”
從業10年,我依然是一個文案,漫長的重復動作,無非是把我從一個初級文案,變成一個相對資深的文案。技能的提升,可能其中有5年是在原地踏步的。
《刻意練習》是2017年對我影響很大的一本書,它推翻了1萬小時定律——如果你只是在做重復動作,那么即使你做夠1萬小時,依然無法到達心目中的理想位置。要想成為高手,只有通過有目的的、專注的、具備反饋機制的,以及不斷修正的刻意練習,別無他法。
長期以來,我認為自己是沒有真正的寫作天分的,文思如泉涌的時刻極少,分享與表達也遠遠不是第一需求,匱乏的想象力更寫不出小說。但《刻意練習》中富蘭克林練習寫作的過程,給我留下很多思考。富蘭克林可以說是典型的全才,他是美國歷史上偉大的作家,其著作《窮查理智慧書》以及后來的自傳,成為文學史的經典,同時,他更是一位出色的政治家、發明家、外交家……但即使是這樣一位天才型的人物,依然需要刻意練習。
簡單來說,他的練習方法分幾步,第一步是重寫一篇別人好文章,與原文對比差距,必要時糾正自己的版本,這樣不僅能很快發現自己與作者的詞匯量差距,更是學會明確且中肯地表達觀點;還可以把一些好文章的語句改寫成詩,這樣能發散不同的詞匯,一段時間后,再用自己的語言改寫回來散文,進一步增加了詞匯的積累。
接下來是文章結構和邏輯的練習。他再次找來好文章,為每個句子寫下一些線索,把線索寫在不同的紙上并且把順序打亂。等待一段時間后,把這些線索組合在一起,總結成文章和原作者進行對比。分析與優秀的邏輯結構之間的差距,再次修正自己。
針對“專注、反饋、修正”的三個刻意練習原則,我嘗試建立了一套自己的練習機制:
一、目標——(寫出觸及心靈的文字,讓文章的傳播突破自身圈層。)
二、找到模仿對象(毒SIR影評、摩登中產、連岳)
三、練習(詞匯、結構、邏輯)
四、反饋、修正、改進(自媒體讓文章有了很好的反饋平臺,閱讀量不會騙人。平臺:簡書、微信公眾號)
五、輸出標準(每天500字左右及以上)
如果只是每天寫日記式的輸出,那你寫多少天都不會有大的進步,因為寫日記無需考慮排篇布局,想到什么寫什么,同時讀者只有自己,自己看了舒服就行。只有把讀者面向大眾,才能真正檢驗,你是否寫出了讓人有所收獲的東西,還是只是自high。
精進,不斷成長,同時,這是一場能力突圍的戰役,需要體能與精力的支撐,身體鍛煉也要同步。
進入而立之年,試錯的成本越來越高,迫切需要“有所立”。我所理解的“立”的意思,不一定是要有大成就,但要有種子,有目標,在一個領域不斷深挖,樹立自己的標簽。
每天5:00-6:00起床,專注學習與輸出,為終將匆匆逝去的2018,刻下一道鮮明的印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