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處理問題,看的不是對錯或法律,看的是面子,中國人大多會為自己的面子而歪曲事實、胡說八道、埋沒一切法律和良知,甚至為自己的面子去死,毫無意義地埋沒自己甚至家人的生命。
這是西方文明很難理解的,也是任何一個理智的人難以理解的,但解釋起來,卻極其容易,但必須通過歷史來看這個問題。
面子的實質就是一個人的尊嚴,而中國人千百年,古代的很長時間,至少是封建史的2000多年,中國人是毫無尊嚴可言的。
上至君王,下到百姓,在漫長的封建歷史中,都是毫無尊嚴可言的,皇帝,有億萬人跪拜,可任何一個大臣都可能殺而代替之,皇帝得到的跪拜也只是一種虛偽的形式罷了,大臣的尊嚴,一語不順皇帝的耳朵,就可能全家全族被殺,百姓對大臣也沒有信任可言,因為政治權力的運作從來也不是公開、民主,受百姓監督和愛戴的,以至于大臣無論被皇帝殺,還是被同僚、暴民殺,沒人對此大臣的尊嚴甚至性命抱有一絲的同情,只不過換一個人上臺而已,猶如戲臺上換了位戲子罷了一樣正常。百姓的尊嚴更是無從談起,法律對皇帝、大臣的生命和尊嚴都保證不了,百姓的自然更是虛無縹緲,各自保平安罷了。
因為封建史過程中,沒有法律對任何人的保障,只好認命了,所以,很多中國人迷信于各種宿命論的形式,以安慰自己。
但人對尊嚴的渴望是極其正常的,本身也是極其強大的,壓抑2000多年后,這種渴望的強大,是超乎想象的。
所以,有這樣的怪事出現,甲乙雙方對峙,甲方欠了乙方2萬元錢不還,明顯是甲方的錯誤,而當警察介入時,乙方卻承認了錯誤,說沒有此事,給足了甲方面子,但結果甲方還了2萬元錢,還加了2萬元的禮品,作為交友的禮品。或者,乙方拿出證據要求還錢,甲方卻為了自己在朋友面前的面子,百般否認,甚至花10萬元行賄或請人威脅乙方撤訴,最后因為2萬元應還的欠款,搞出人命案,被判死刑,家破人亡。
其實這不是說,中國人愚蠢,這恰恰說明了,中國人的可憐,因為只有極其缺乏尊嚴的人,才極其注重、甚至達到變態的程度地維護或創造自己的尊嚴,更何況一個自卑了可憐了2000多年的民族。用淚水來表達這種內心的無助與可憐,自然是不夠的,所以中國有個詞語叫“血淚”,即使用血淚來表達,很明顯也是不夠的,所以中國人發明了“意境”這個無邊無際的,卻真實地存在于中國人頭腦文化之中的,沉重無比的詞語來表達,即使用“意境”來表達,中國人也是不滿意的。但只有人人平等才能真正保證每個人的尊嚴,但人人平等卻恰恰是封建王朝所根本上不具備的品質。
當然,這種可憐的缺乏尊嚴的變態心態,在每一個封建史漫長的國度都是存在的。中國只不過是之一,也絕對不是之最,但這種可憐的心態卻是沒有高下長短之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