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今天居然什么都沒做,然后一抬頭都半夜了,1000字的文章還沒有寫,剛才看毛姆《人生的枷鎖》入迷了,雖然不是自傳,但是是自傳體小說,為此作者還親自為自己的小說寫了序言,這本書是作者花了三十多年才尋找到的人生題材,也可以說是作者前半生的總結。
雖然毛姆一生榮耀無數,不過他本人的生活卻是比較痛苦的,至少從前言我們能感受到他的真誠和痛苦,童年的父母早亡,叔父的嚴苛對待,讓他有了一個冷漠的不堪回首的童年,也許他也曾嘗到過人生的一些溫暖從他的母親和保姆那里,這是我初讀這本書從字里行間的推測,因為作者自己也說,寫自己知道的總比寫自己不知道的要容易的多。
我總以為作家是天生的語言豐富感覺敏銳的人,洞察力深刻必須的,對生活有這敏銳的觀察,同時有著良好的記憶,要忙就是有隨時記錄生活的習慣,非但如此,一個沒有生活經驗的人是不可能描寫出那么生動的小說的,小說描寫主人公菲利普要跟自己的教母告別去大伯家(一位虛偽的教區牧師),臨告別時教母沃特金小姐正和她的姐姐及幾位太太在一起,教母親吻了他,別人也要求親這個可憐的孩子,小說是這么寫的“雖說他在不住地流眼淚,但是對于眼前這種由自己引起的傷感場面,倒覺得挺帶勁的,他很樂意再在這兒多呆一會,讓她們在自己身上淋漓盡致地發泄一通,不過,又感到她們巴不得自己快點走開”,于是便推說仆人在等他,于是徑自走出了書房,人們在場合中的虛偽做作就被看似輕描淡寫地刻畫出來了,真是猶如神來之筆。
一個小孩子有這么好的洞見,當然不是這個小孩子厲害,而是作者有這樣深刻的人生體驗,并且在多年以后將他付諸筆端,記得薩特曾在自己的書里說,小的時候因為知道喜歡大人們看自己的表演,就故弄玄虛或者高深,結果大人們也會上當,可見小孩子的心是敏銳深刻的,因為他們可能會解讀錯誤,但是他們的感受力是一流的,這就是為什么說童言無忌但卻往往戳中要害要點呢?他們是為沾染世俗污垢的純潔之眼,心如山中清泉般清冽單純干凈透明,這是在社會這個大染缸浸潤久了的成人所無法比擬的。
不過童年是最終要消逝的,每個人都會被生活改變刻畫,最重要的是葆有初心,在紅塵中自己雕刻。《幽夢影》中說“花不可見其落,月不可見其沉,美人不可見其夭”,又說“種花須見其開,待月須見其滿,著書須見其成,美人須見其暢適分,方有實際,否則皆為虛設。”良辰美景奈何天,賞心悅事誰家院?我們做一件事情應該盡心盡力去達到最初的目標,如此一切方有意義。
最后要提一句,毛姆在《人生的枷鎖》前言中還提到,在他成為職業作家很長的一段時間內,他花了大量的時間學習如何寫作,并且接受了一項令人精疲力竭的訓練,試圖改進文風,最后他找到了,那就是:只使用清晰表達語意所必須的文字。連語言大師都經過了寫作訓練,對此我還有什么可說的,語言也是一種科學,一種語言的技巧,是藝術,但是也是可以訓練的,今天聽英語精讀課得到的信息就是反復練習,模仿理解針對性訓練,反復訓練,然后換一個不同場景去使用它,語言的訓練大抵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