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幾天在看《魯濱遜漂流記》,我想說里面的故事太吸引人了,我三天就看完了,這在看其它書的時候是不可能的,為此我犧牲了早上的慢跑時間,也犧牲了晚上的spa 時間。
其實書是買給萌崽的課外閱讀,我會拿來看也只不過是因為上廁所的時候開了個頭,結果看到了開頭,就不想錯過結尾了。我喜愛這類關于探險的故事,如同當年看《迷失》的時候廢寢忘食,一切神秘的東西都能激起我的好奇心。
一頁頁翻過去看的時候會情不自禁的把自己帶入到書中的情境,我一直在想,假如給我一座島,那會怎么樣? 孤獨是份毒藥,28年是怎樣一個概念?
魯賓遜對付這份毒藥的解藥是他內心的危機感,如何在島上生存下來這個問題擺出來之后,其它的情緒都要往后排,一個人又如何?沒有足夠的食物又如何?工具不夠又如何?有吃人部落又如何?只有一個辦法,那就是想辦法克服。魯賓遜干得很漂亮,他不僅一個人在那個荒無人煙的島上活下來了,他住上了城堡和別墅,吃上了烤面包和葡萄干,擁有了自己的種植地和養殖場。如同少年派如果沒有老虎Richard Pake在一旁,怕是也無法在海上生存那么長時間。我們之所以不被孤獨毒害,是因為我們有一根弦始終繃著,我們沒有多余的精力和時間去顧影自憐,無病呻吟。
曾經有個暑假我一個人在外面打工,給幾個小朋友做家教,獨自在外面租了個小房子,每天除了上兩節課,兩個小時,其它的時候我都是一個人小房子里,除了偶爾給家里打個電話,我好像找不到說話的人,于是給朋友寫信,玩得很好的,玩得一般的,我都寫了,但依舊不能填補孤單帶來的空缺。好不容易等到開學季,終于盼到了離開了一個多月的同學回來報到,那時真的覺得見到親人般,拉著人家手,情緒高漲地說了半天話,像我這種平時不善言辭的人來說,這簡直就是奇跡。其實內心很清楚,那都是孤獨給整出來的。
如今我依舊會有很多獨處的時間,即使在人群熙攘的大街上,依然會有覺得孤獨的時候,可是不會再害怕,甚至有的時候挺享受這種感覺,因為不再空虛,因為有所追求,因為能坦然面對獨處的自己,所以內心會很平靜。
我知道很多人也和我一樣,你們做著不同的事情,內心有著不同的目標,也許是一個項目,也許是一份報表,也許是一道難題,也許是一份情感,我們執著,我們堅持,我們不讓那根弦放松,就算只有自己,就算沒有人幫助,也要咬著牙走下去,因為走著走著,就會遇見春暖花開。孤獨于有些人是毒藥,于有些人卻是良方。
假如給你一座孤島,你會把他變成什么樣的王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