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再去喜歡一個人的,只是不會主動了。

喜歡彩虹、喜歡煙花,喜歡一切能在短暫瞬間帶給人美好感受的事物。不是不相信永恒的美好,只是本身不是個很有耐性的人,又很在意當前感受;所以只能帶著期許,等待著。

昨天跟歡歡小朋友聊到以前喜歡過的人,她說大概不會再像喜歡他一樣喜歡任何一個人了吧。

我說我還會,但是我不會主動了。

這種感覺就像是我有好多喜歡的娃娃公仔,但是小時候喜歡的那一個和現在這個,喜歡的原因卻大不一樣。以前的娃娃只需要可愛只需要陪著我就夠了,現在的娃娃我卻會在不經意間定義它。跟它并排坐在沙發上的時候,我心里想的是:你會懂我的吧?我好喜歡你,所以你也會像我喜歡你一樣也對我情有獨鐘的吧?說出口的卻是:那個人挺好的,你可以去試試。

也不是不公平吧,畢竟十七八歲的悸動和勇敢,我們都是給了別人的。

不喜歡試探,可又時常在試探。一段感情前期最大的趣味,大概就是在曖昧期吧。因為不確定,所以急切地需要一個答案;又因為沒那么勇敢,說一句話頭再縮回殼里。

所以成年人的試探和權衡利弊又有點無趣其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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