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安知
那天,半夜十二點,吵架吵到筋疲力竭,我終于在電話里向張小陽提出了分手。
之后我一個人躺在沙發發呆,慢慢睡著了。
過了一個小時,他給我打電話。
“我們不是已經完了嗎?”
“下來,我在你樓下。”
我差點被他感動了——這貨一直這么摳門,竟然肯因為分手而大半夜打一個小時的車來找我!
但我馬上還是理智下來,畢竟我對他的失望,也不是一天兩天了。
整整三年的失望啊,哪能因為打個車就好了?
下樓后,我把他從小區外接了進來,在小區的亭子里坐了很久,期間,他一直在跟我道歉,試圖挽回我。
但我心意已決,不想再給他任何機會了。
一個小時后,他頹喪著臉問我:“寧染,我們真的沒有任何可能了嗎?”
我點了點頭。
他終于垂下了頭,說道:“那好吧,祝你幸福。”
就這樣,我們熬了三年的戀情,徹底宣告結束。
他起身準備走,又想起什么似的,回過頭。
他說了一句讓我吐血的話。
“寧染,既然你不想再和我在一起,能不能把我大老遠跑過來的打車錢還給我?單程82塊,總共164。”
我徹底石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在微信上轉了他164塊錢,然后大吼道:“滾!”
這就是張小陽,摳門到極致,連分手的時候,都還在掛念他的錢。
別說164塊,要是有人能把張小陽送到火星去,多少錢我都愿意出。
特么的,老娘再也不想看到這個吝嗇鬼了。
我跟張小陽是大學里認識的。
我是我們班班長,大三那年,班上有個同學出了事故,我三天兩頭往輔導員辦公室跑,辦各種手續。
在辦公室里,我遇到了為做畢設同樣勤于跑腿的張小陽。
張小陽大四,算是我的學長,因為在一個學院,以前多多少少也見過幾面,但都不熟,僅限于知道名字,而且之前我們各自都有對象。
辦公室跑多了,遇到張小陽的次數也多了,一來二去的,話題多了,慢慢就熟了起來。
那時我們都已單身,過了兩個月,張小陽開始追我。
張小陽在學院里知名度還可以,長得帥帥的,帶點痞氣,而且看起來溫文爾雅的,我覺得他溫柔、體貼,我對他也有些好感。
他也沒費多大勁,追了一個多月,就追到了我。
剛開始的時候,他對我可好了。
每天各種想辦法逗我開心,在食堂吃飯好吃的、肉都給我吃,逢年過節必有禮物,出去逛街絕對時刻護著我。
他很細致,對我的生理期掌握的比我自己還準,走在馬路上,他永遠刻意把我推到邊上去,因為他覺得我靠中間走不安全。
鞋帶松了,他會立馬蹲下去幫我細心系好,不論何時何地。
而且他這人特別有耐心,如果我生氣了,他會不厭其煩,一直哄我,直到我開心起來為止,從來不會因為我覺得我無理取鬧就撒手不管啊什么的。
出門見到他的朋友同學,他會特別自豪地介紹我:“她叫寧染,是我女朋友。”
我當時就特喜歡他介紹我時那種自豪感。
但是,只有一點,讓我極其難以忍受——他太摳門了!
據他室友說,他四年沒買過洗漱用品,都是用的別人的,對此宿舍另外三個人都是對他深惡痛絕。
我一開始都沒注意,他每次帶我出去約會,都是學校的小樹林、池塘邊、操場的長椅上。
他每次帶我去吃東西,都是一些街邊的小吃,兩個人二十塊錢以內搞定的。
他給我送過很多禮物,但是沒有一件是貴重的,都是些巧克力啊,低價的戒指啊,書啊,筆啊,杯子啊什么的,連情人節送的巧克力都是簡裝的,他說那樣實惠。
我估算了一下,他給我送的禮物,從來沒有超過30塊的,有的兩塊錢就能搞定,我那時候特傻,聽他說“禮輕情意重”,就信了。
大學時這樣還能理解,畢竟都是花的父母的錢,關鍵是,畢業后,他賺錢了,領工資了,也這樣。
我有時候挺郁悶的,不跟他計較吧,我氣不過,跟他計較把,他叫我不要那么物質。
縱然這樣,我居然還忍了他三年。
回想起在一起這三年,簡直不堪回首,我感覺我沒有過過一天好日子。
在一起半年的時候,他終于想起來要正兒八經地請我吃一頓飯。
吃飯的時候他一直對著菜單挑三揀四,嫌這個貴,那個不好吃,總之折騰了一圈下來,他點了幾個最便宜的菜。
還不忘跟服務員說:“我們只要茶水就好了。怎么你們這里的飲料都比外面的貴2塊?”
結賬的時候,他還很大義凜然的跟服務員說:“這個紙巾我們不用,記得把錢退給我。”
原以為他折騰了這么久,是請我吃,結果出了門,他跟我說:“剛剛吃飯66,一人33,微信轉給我吧。”
我有些不悅,但我比較要強,而且一直比較崇尚獨立,不喜歡花別人的錢,所以還是忍了,默默把錢轉給了他。
在那之后,我就陪他過起了他所謂的“省吃儉用”的生活。
有一次休假出去玩,走在路上,我跟張小陽說:“我渴了。”
他沒反應,說了一句“我不渴”。
我無奈,只能自己去買了一瓶水。結果呢,他一直喝我的水就是不自己買水。水很快就喝完了,我又去買了一瓶,他還是喝我的。
和他去逛街的時候,每次路過服裝店,我進去了他從來不跟進來,一開始我以為他是不好意思進女裝店。
直到后來我才知道,他是怕要給我付錢。
他剛畢業時找了個工作,派他到外地常駐了半年,期間他叫我過去找他,說他會安排幫我買票。
那個時候兩地還沒有通高鐵,只有兩趟綠皮車,車程要將近10個小時,而且兩趟車都是在晚上。
臨到取票的時候,我才發現,他給我買的是硬座。
當時退換已經來不及,我帶著滿腔怒火奔了過去,住的還是他們公司安排的臨時宿舍,本來有個室友,但是這周出去了,他才讓我過去的,就是為了省下在外開房的錢。
他還跟我說,他平時往返就是坐硬座的,也沒啥,還省錢。
我最后還是被他安撫下來,畢竟異地戀,相見一次也不容易。
后來我才知道,那張硬座車票還是他們公司給報銷的,因為公司的標準只能報銷硬座。
我畢業之后,他已經調回了本地。
我和他租了個廉租房,住一起,房租也不算貴,簽合同的時候,他拍著胸脯說,他工作時間長,以后的房租他來交。
結果到了交房租的時候,他要么說工資沒發,要么就是不在家。
除此之外,他還經常“忘記”交水電費,每次我在外面,他就讓我順道交一下。
之后他就假裝失憶,不知道這回事,我也懶得去計較,畢竟兩人在一起,這樣分毫必爭真的沒啥意思。
我們住了將近一年的時間,他就交了一兩次房租,還是月付的。
再往后,他對用我的錢越來越自然,出去逛街,我看上喜歡的衣服和包包,他習慣性地就拿出我的錢包遞給我,有時候連買他的東西,他也掏我的錢包。
三年來,從來沒見他給我買過一次衣服包包。
他說,那些是你們女人自己的事情,我不摻和。
當別的女孩在情人節捧著鮮花滿臉幸福的時候,我只能在一旁看著羨慕,有時候我真想自己花錢在情人節給自己送個花。
我跟他說起,他還說:“買那玩意兒干啥,死貴,還不能吃又不能喝的,倒不如留著錢給你多買些好吃的。”
我心想你也沒給我買過啥很好吃的東西啊。
跟他住了一年之后,有一次,還是因為他總是“忘記”交房租水電這個事情,我們吵了起來。
一氣之下,我搬了出去,搬到了公司附近,離他遠遠的。
為此,他還很難過地和我說,以后我們見一面太不容易了。
我也是傻,竟有些動容,覺得他還是愛我的。
沒在一起住的時候,我們見面次數少了,矛盾卻少了許多,感情開始緩和。
雖然覺得他摳門這件事情讓我挺頭疼的,但是我也不知道自己哪來的自信,覺得他還是愛我,從來沒生過跟他分手的念頭,只覺得他會慢慢地改。
有一次,我看中一款口紅,400多,提出讓他買。
我本來是可以自己買的,但是當時犟脾氣上來,死活賴著要他給我買。
結果當然是沒買成,他花言巧語地跟我說,要攢錢,留著結婚買房,留著以后過日子。
說得入情入理,我竟然不知道怎么反駁,就放棄了那個口紅。
之后去他的出租房里,看到一個很氣派的鍵盤,問他,說是幾十塊錢買的。
我對鍵盤這個東西不了解,后來偶然聽聞閨蜜說,有的鍵盤挺貴的,動不動要好幾千,我好奇搜了一下他那個牌子,在網上找了同款。
乖乖,1000多!
我搜完當場就跟他發飆了,跟他提了分手。
他好說歹說,還是一副可憐兮兮的樣子,跟我裝窮,賣可憐,求原諒。
還下血本把我要的那個口紅買了回來,跟我賠罪。
我心一軟,看到口紅又兩眼發光,就沒往下追究了。
我曾經很正經地跟他討論過摳門這個問題,跟他說,如果你不改的話,我們很難有未來的。
他倒是聽話,一直點頭,說,改,一定改。
正好那段時間,我家里知道我們談戀愛談得時間長了,一直催著我把張小陽帶回家讓二老見見。
我心想,見就見吧,正好也趁機考驗一下他改過的誠意。
我千叮萬囑跟他說,一定不要舍不得花錢送禮,不然我爸媽生氣,這戀愛就算黃了。
他倒是知趣,提著瓶五糧液和一堆水果上門。
我爸媽一個勁說他禮重了,又樂呵呵地夸他懂事,倒不是看在五糧液的份上,而是覺得他這份心,還是值得肯定的。
我爸媽很滿意,我懸著的一顆心也就放下了。
我心里面覺得,張小陽總算開竅了,我們還是可以談婚論嫁的。
過了一段時間,當時我們已經回到了工作的城市,有一天,我給我媽打電話時,聊起張小陽的事情,她支支吾吾,欲言又止。
我問她老半天,她才說道:“上次你楊叔叔來家里吃飯,我們把那瓶酒開了,發現是一瓶假酒。你也別怪小陽,興許他也是被騙了……”
后面的話我也沒聽進去,掛斷了,之后怒不可遏地給張小陽打電話。
當時已經是十點多,我在電話了審了他半個多小時,他才終于招認,那瓶酒是他托朋友買的假酒,總共才30塊錢。
我和他吵了一個多小時的架,把三年來發生的所有事情翻了個遍。
十二點左右,吵到筋疲力竭我,終于在電話里向張小陽提出了分手,之后就有了開頭跟我索要打車費那一幕。
我忍了他三年。
有時候想起來我也很納悶,我怎么就能忍他三年呢?
我以為事情到此就結束了,沒想到過了幾天,張小陽又找上了我。
也不知道他是真想通了還是什么,拿著一束玫瑰花,跑到我們公司樓下,來求我復合。
我并沒有打算和他復合的意思,但想著好聚好散,還是不要鬧得太僵。
在一起三年,我從來沒見他給我買過花,也有些好奇,是什么讓他下了血本,給我展示這么大的誠意。
走近了以后我才發現,他手里捧著的,居然還是一束假花。
我戲謔地問道:“你就用這個態度來求復合嗎?”
他倒真會編,跟我說:“這樣的花才好啊,永遠綻放,不會凋零,像愛情。”
我一巴掌扇在他臉上。
痛痛快快,轟轟烈烈,這才像愛情。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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