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卷組長既當裁判員,又當教練員,網友質疑:涉嫌利益輸送,會造成不公。
浙江高考滿分作文《生活在樹上》引起網友熱議,有網友扒出:閱卷組長此前曾多年擔任浙江省高考語文閱卷組長,也曾為多所學校高三學生做高考作文講座,自己還出了幾本關于高考作文的書。
有網友找到了更有利的證據:今年的滿分作文《生活在樹上》,與2019年的一篇高考滿分作文,在寫法、結構和調性與十分相似,都大量引用了西方哲學家的名言,大量運用生僻、晦澀的詞句,疑是套作;而這篇2019年的高分例文,就出自這位閱卷組長所編的作文書中。
雖然這一切還有待證實,但是,已經引發了人們的質疑。
這樣一來,這位閱卷組長豈不是既當裁判員、又當教練員?這對沒有機會被他“教導”的學生來說,公平嗎?
對閱卷組長,需要哪些制度的約束?
高考,牽涉到很多保密制度,應該說,經過多年的實踐和補充,這個制度應該是相當嚴密的,舉一個小例子,中考、高考有回避制度,一個普通教師,如果子女當年參加中高考,那么,就不能再參與當年的監考閱卷等工作。
那么,對于在更重要位置上的閱卷組長來說,有沒有相應的制度約束呢?
比如,閱卷組長,可以當多久?
在高考已經成為舉國關注的社會公平事件的背景下,像這位閱卷組長,連續二十年擔任浙江省閱卷組長,合適嗎?這樣可能會引發哪些問題?為了避免這些問題,應不應該給閱卷組長設定一個年限?多少年合適?
長期待在某個關鍵的位置上,擁有絕對的話語權,就可能會形成或顯或隱的霸權,引發這樣那樣的問題。這時候,限制任期,規避風險,就會是一個理性的選擇。
借鑒一下其他行業,私企也好,體制內也好,甚至總統選舉也是如此。
比如,閱卷組長這樣的身份,能不能去搞作文培訓?
閱卷組長的口味和喜好,對于考生來說,無疑具有極大的導向作用,這樣特殊的身份,同時去搞作文培訓講座、出書賣書,合適嗎?
也不是不行,等到卸任閱卷組長之后,作為一個純粹的老師、學者,再去培訓、出書,應該就沒有什么問題。
對涉及高考的方方面面的約束監督制度,應該一直在逐步完善中,及時堵住出現的漏洞,才能回應社會的廣泛關注。
對滿分作文:有沒有更明確的評價指標?應不應該更慎重?
滿分作文,雖然與作者的閱讀和積淀緊密相關,具有一定的不可復制性,但是,對于后來考生的導向作用仍然是巨大的。2001年,古白話高考滿分作文《赤兔之死》橫空出世,引人驚嘆,后來就出現了大量的仿作、套作。
而毫無疑問,課標對高考作文的要求,應該是開放性、多元化表達。
今年的這篇高考滿分作文《生活在樹上》劍走偏鋒,引來諸多非議,生僻詞句晦澀難懂,會不會引領今后幾年的高考作文風潮?
鑒于此,高考滿分作文的出爐,是不是應該更慎重?一篇高考滿分作文的產生,應該經過哪幾個審閱、討論的環節?
高考滿分作文,可不可能出臺更明確的、可操作的評價指標?
我們也知道,高考作文閱卷的任務量是巨大的,作文的特殊屬性也使作文閱卷更具有主觀性,過于繁瑣的審閱環節也是不現實的。
但是民眾對于高考公平的呼吁和需求,也會促使作文閱卷不得不更加慎重地對待這個問題。
生活在樹上,而利益在地上,每一個凡人都無法回避。每多一次質疑,就會離公平更近一步;每多一個關注,就會離真相更近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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