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詩和田野都在遠方,而近處只有茍且

圖片發自簡書App


會講故事的人可以征服世界,我想毛姆做到了,并且獲得了“全世界最會講故事的人”的殊榮。

這是我第一次看毛姆的書,之前也對《月亮與六便士》早有耳聞,這次終于讀完了。外國小說的閱讀障礙就是那些繁復冗雜的人名,因為這個原因,我差點就錯過了這本書——書的前三章實在是枯燥乏味又難懂。

我幾乎用了三天的時間,把前三章看了好幾遍,在第四天,直接跳到了第四章,結果一發不可收拾,一口氣讀完了整本書。

整個故事的敘述可以說很隨筆化,但恰恰是因為如此才顯得更貼近生活,讓讀者更清晰的看到了人物,也看到了自己的倒影。

我想,這就是毛姆的魔力。

作者以一個第三者的身份,站在整個故事之外,看著事情的發展,似乎與他毫無關系但他卻又不可缺少。

圖片發自簡書App


現在來說說故事本身帶給我的震撼吧。

“我”在倫敦通過愛和作家來往的斯特里蘭克夫人認識了她的丈夫——故事的主角——查爾斯 斯特里蘭克。他是一名證券職員,生活安穩美好,卻在一個夏天留下了一封信,毫無征兆的離開了。所有人都以為,他是因為出軌,帶著情婦去了巴黎,過著瀟灑的生活。而實際上,他住著破爛不堪的出租房,衣衫襤褸,溫飽的問題都難以解決,而這種種都是因為——他想要畫畫?當然這個問句是來自我心中的疑問,為什么一定要拋妻棄子才能夠實現自己的理想,生活和理想難道不能夠共存嗎?

斯特里克蘭性格怪癖,甚至是變態?他對討厭自己的人保持熱情嗎,對善待自己的人有著莫名其妙的鄙視和厭惡。可憐的斯特洛夫,照顧他欣賞他,他不但沒有感恩還拐走了他的妻子。

也許斯特里蘭克真的是個天才,在塔希提,他的繪畫能力得到釋放,像是終于找到靈魂居所,畫出絕世作品,卻在臨終之前讓他的當地妻子一把火燒了。

斯特里克蘭是個自私到極點的人,可是在他的眼里,也許并不知道自私是什么。所以他可以拋棄十幾年的婚姻,可以對恩人的妻子下手,所有的事情在他眼里都理所當然,他只重視自己的畫,也許他重視的也不是畫,而是掙脫所有世俗的理想和靈魂。

除了這些,所有的感情在他眼里都是累贅和欲望。拋棄所有的肉體上的束縛,只靠精神食糧來活的人。世界上,這種人少之又少,也不能多。

圖片發自簡書App


雖然,毛姆說他的的確確是偉大的,因為他在畫作上的造詣已經登峰造極,他的無情終于讓他找到曙光,看到自己異乎常人的天堂。即便,在斯特里克蘭自己的眼里,他是再正常不過的男人。

說實話,我是抱著千萬個疑問合上這本書的。為什么他不在早年就開始追尋理想?40年里,作畫真的在他心里蟄伏著,然后布滿血液,讓他不得不放棄眼前的生活嗎?而又為什么,這種強大的信念在他以往的四十年都得不到體現,他的妻子和朋友都認為他是頑固無趣的不懂藝術的人?所有的一切為什么都來的毫無征兆?

“生活不止眼前的茍且,還有遠方的詩和田野”,這句眾所周知的話。

我卻想知道,為何詩和田野都在遠方,而眼前只有茍且。

是因為月亮總在觸不到的天上,六便士卻遍地都是嗎?

最后編輯于
?著作權歸作者所有,轉載或內容合作請聯系作者
平臺聲明:文章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由作者上傳并發布,文章內容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簡書系信息發布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推薦閱讀更多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