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KEND的概念與價值
token翻譯成中文是令牌,在區塊鏈場景下持有一定token可以行使某種權益,它和我們平時在交易所買的「代幣」還是有一些區別的,主要區別就是你是否行使了它的權益。比如普通用戶持有的eos在主網上線前可以投票誰來當選節點、節點可以行使eos憲法中某種權益、企業用戶持有eos可以在主網發布DAPP,這些都是持有eos才能行使的權益。而我們在交易所買的幣在行使權益之前,就叫「coin」,因為你只是把它當作投資而已,并沒用發揮它的真正用途。
token行使權益有什么用,就看持有什么token,不同token行使的權益是不一樣的。持有token的投資價值是什么,就要看這個項目本身的價值,請看上一篇「拆解問題」才是判斷項目的核心邏輯。
比特幣的價值
說起「token」的價值,就想說一下數字貨幣本身的價值,也涵蓋了所有token的價值,這一點應該從數字貨幣的起源「比特幣」說起,因為是比特幣開創了數字貨幣的先河。我理解的比特幣的價值非常簡單,就是「區塊鏈」技術:一個分布式去中心化、歷史不可篡改、加密技術、挖礦獎勵相結合的網絡。通過p2p節點去除中心化,做到人人都能有權利參與網絡運行機制中,并且通過獎勵激勵網絡節點工作,沒有獎勵網絡就無法運轉,因為人都是利己自私的(亞當斯密國富論),沒人愿意做徒勞的事情,所以比特幣的價值與區塊鏈捆綁在一起。把問題看區塊鏈的價值就簡單多了,如果把這種技術應用在現實世界,將會改變很多行業。比如,跨境支付領域運用區塊鏈技術,會極大提升銀行清算效率;溯源行業運用區塊鏈技術,會提升食品安全、藥品安全、商品安全等等。以上這些例子雖然沒有比特幣也能運用區塊鏈,但區塊鏈的技術是源于比特幣,是比特幣開創了區塊鏈的先河,所以我理解的比特幣價值就是「區塊鏈技術」。
很多人都說區塊鏈不需要發幣,這一點我是非常不認同的,不發幣將沒有好處,那么沒人會愿意做節點,網絡系統也就無法運行,如果是自己做節點,那也沒必要提出區塊鏈的概念。所以我認為區塊鏈與發幣是無法拆分的,發幣反而會倒逼行業創新機會,有點泡沫有情可原,況且目前這點市值,肯本不算泡沫。
中本聰在創世區塊留下這樣一句話“The Times 03/Jan/2009 Chancellor on brink of second bailout for banks”,意思是“2009年1月3日,財政大臣正處于實施第二輪銀行緊急援助的邊緣”。這句話其實你仔細思考一下,是別有一番韻味的。字面意思就是,比特幣是對標法定貨幣、通縮貨幣、去中心化、歷史不可篡改、公開透明。但仔細思考一下,它不可能對標法幣啊,貨幣要具有流通性、宏觀調控的屬性。暫且先把比特幣定義「貨幣」,我們想象一下,世界只有2100w個比特幣,流通性就不好,購買力下降,政府不能通過發幣進行宏觀調控或者說宏觀調控難度加大,最終經濟萎靡不振。所以我想他多次發聲要對標法幣,也許是為了引起大家關注一個悖論,不排除有這個可能。但不管怎樣,我認為比特幣的價值絕不是「貨幣」。
另外,今天看到幣姥爺公眾號的文章提到很多國家發行數字貨幣會對btc等主流幣有影響,這一點我持有不同觀點。國家發行數字貨幣不會對主流幣有影響,反而會刺激幣圈向上發展。因為數字貨幣其實本身也是對標法幣,國家發幣代表認可數字貨幣,其他數字貨幣都會水漲船高,另外,個人認為比特幣的地位也不會被動搖,國家本身就是中心化,作為中心化機構的數字貨幣怎么可能完全去中心化?一定和數字貨幣是有一些區別的。退一步講,其實這個問題就好比,你問一個創業公司,如果BAT也做和你相同的項目咋辦?按照這個邏輯,世界將沒有任何創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