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22歲,她遇到了他。沒有驚鴻一瞥,也沒有似曾相識,因生活境遇不同,甚至沒有想過會有什么樣的交集。或許他只是需要一點生活的調劑,而她也剛剛結束一段戀情。只是朋友間平常的交往著,但是走著走著,就入了心。他帶她去操場散步,坐下休息時他從口袋掏出一方手帕為她鋪在地上;他帶她在大雨的夏夜開車欣賞夜景,給他講從前的故事;他在她的樓下等她,春日微雨,一件純白的襯衣,倚著車門抽煙。
25歲,他們相愛了三年,中間沒有吵過一回架。他是那么寵她,給她買所有的衣服包括內衣,他總是知道她喜歡和適合的款式和型號;他看到美好的景色和美食,第一個想到的是一定要帶她來,事實上他帶著她經過了很多的美好;他給她做最拿手的菜,紅燒肉、燉魚、蒸菜卷……。她感覺幸福的都傻了,因為什么事都不需要她操心,他總是提前想到并為她去做。
28歲,她想跟他要一個婚姻,盡管她深知婚姻并不能保鮮愛情,但是她就想要一番踏實。那么好的一個人,怎么可能僅僅她能看到他的好?她不放心;那么愛的一個人,她特別害怕失去他而整天疑神疑鬼。他沒有拒絕也沒有明確的答應,他說讓她再等等,等什么呢?不過是對這份情不甚篤定吧,也或許有點倦了。她想。
一念起,如魔附體,她忽然變的那么固執和幽怨,糾纏著那個心愿,夜不能昧,終日以淚洗面,各種無理取鬧和無端猜測;直至他真的煩了,不再解釋和哄勸,見面次數越來越少。最后只好說,如果你非得要一個婚姻,那就去找別人吧。
31歲,她有了自己的婚姻和孩子,日子平淡而幸福。沒有人知道,她曾經是如何從云端掉到地上,摔的滿身泥水。她掙扎著想要站立起來,但到處是泥濘,她很冷很疼,但心里是有一股力量的,有不甘心,想做出個樣來給他看,有僥幸,她覺得他一定像她一樣還愛著,曾經那么相愛的人,怎么可能說忘就忘呢?
? ? ? 直到,看到了他身邊另一個她;直到他說,我也要有我的生活,我不再是你的依靠和拐杖。她知道真的要一個人走了,她試圖抹掉有他痕跡的所有東西,包括從心與骨血中抽離對他的依戀和想念。她想把自己拆開,一縷一縷去除與他有關的一切。可是那合著血水的,又怎能完全擇清抹凈?執著之苦,無妄之苦,如火焚燒。
痛至麻木,忽然清醒。原來,你愛的只是自己編織的欲望,其實與他人無關。你總是想當然的認為別人應該按你所想而做,你并不知道他的世界根本只與他自己相關。原來,愛情,也不過是一種幻象啊。你幸福是因為他契合了你所欲所想,你痛苦是因為你自己的虛妄和執著。
茅塞頓開!
一生路過一個人,不管是劫是緣,總是有著扯不開的淵源。不管報恩或還債,接受就好。所有的因緣,莫不是世事無常的表法。經歷了,珍惜,走過了,需要放下,輕裝前行。
你好嗎?
我很好,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