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氏記第四篇

琪芝取鮮果于囊,遞于酷,酷笑而欲哭曰:不管何物,皆喜。 琪芝亦笑而言:贈汝之物,且欠,待幾載之后,若仍記得,便取于與,此果為吾甚愛,與之,一品其珍。 ?酷言:善。

五載已逝,新學伊始,琪芝與卉熙酷再遇,酷早棄相約于耳后,琪芝已熟心智,故不提昔日之約,然二人言語相投不減當初,一來二往,酷初表心跡,琪芝亦暗許芳心。酷與琪芝相約于午后,在和煦微風中,言笑相合,牽手止步,互訴情愫,誓言相約,待初長成,便可共結連理,時下當善學,以待來日。

然好景不常,二年,琪芝舉家遷居百里外,至此與酷相隔兩地,唯以書信往來,互言己事,互勵志成。待年末回鄉祭祖,琪芝方與酷偷約,然寥寥幾語,便不得分道揚鑣,皆因李氏歷代與卉熙氏不睦,不結親,不通婚。

再二年,琪芝勤于學,少書信,酷亦不常來,加之身邊多是紈绔之輩,學業廢,輟之,渾噩度日。時隔多年,二人漸忘于江湖,琪芝所備之物終不得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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