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拾舊事,與自己和解

這兩天重新拾起了畫筆,不為別的,只為結束一段孽緣。09年到現在,整整八年了。畫畫這件事早就被我拋到了九重天外,或許,更準確的說是我天生是個不被畫畫喜歡的人。

說起我與畫畫這件事之間,相愛相殺近兩年之久。

08年初,我念高一。以當初的成績想要考本科很難,所以選擇了學美術。也許,所有的美術老師都沒見過我這么沒靈氣的學生,付出了超過別人幾倍的時間和心血,總是收效甚微。專業老師從開始的耐心施教,到最后的無奈嘆息,他給我下了最后通碟,你去學其他的吧,畫畫真的不適合你。

從那天起,我一畫畫就反胃,我所說的反胃并不是心理上的反感,而是真正生理上的惡心。大概從我被老師下最后通碟開始,我就主觀上給畫畫貼上了一個標簽,它就是我恥辱的名片。我把我所有的不快樂,所有的屈辱感都歸咎在它身上。甚至把它看作奪命的繩索,使盡渾身解數要掙脫它。

09年7月,我下定決心我不再學畫畫了。甚至暗中發誓,再也不碰畫筆。

其實我現在想來,是我自己缺乏一種風度,那就是接納自己的不足。每個人都有自己的長處和短板,人生的路怎么走,揚長避短也是關鍵。所以,這段孽緣該結束了。

而一段孽緣真正結束,并不是雙方老死不相往來,而是以平常心,給予對方一個微笑。然后各自安好

現在,我從心里接納畫畫,就像接納那個不完美的自己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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