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子晃里晃蕩,像一艘浮在海上的船,誰也不知道下一個大浪會從哪里拍過來,又掀到哪里去。在無數沖上來又縮下去的浪潮里,許多人一輩子都迷迷糊糊,沒信過什么,也什么都信,沒做成什么,也不知想做成什么。
世上的道理越來越多,懂道理的人似乎也越來越多,可骯臟虛偽,哪世也沒有少。人身上的蒙昧、靈魂的孤獨、至真至善的情感混成的雜亂的迷茫,哪世都一樣。
《第九個寡婦》是嚴歌苓的小說中我最喜歡的一部。嚴歌苓寫人寫得好,寫情寫得更好,好像她不是在寫她的故事,好像她是在寫你的血肉,把你半懂不懂,用此前的生命去經歷過的情、愛變成一支歌在你自己的心里唱,它唱著唱著,你就懂了,原來自己這么濃濃烈烈地活過。你看著她的文字,會覺得,什么都忘記了,人一輩子就剩下那么幾件頂重要的事,幾個深愛著的美好的人,自己做成的幾件美事,想想都讓人心神蕩漾的幾個愿望。你整個兒地變得干干凈凈、清清楚楚,好像剛從故鄉的河流里洗干凈了撈上來。
她寫《陸犯焉識》,寫老幾在北大荒大冬天的雪夜里穿著粗棉襖偷出去看電影上的自己的小女兒,汗把他的襖子全浸濕了,在雪地里凍成了冰塊塊,把他的皮肉都蹭爛了。她卻寫到,那白茫茫的大雪地,仿佛是老幾在地上的盛世。
她寫苦難,卻讓你因為苦難中人的堅韌和旺盛的生命力而感動地哭泣。人的皮肉在苦難中,心卻不在。和蕭紅的《生死場》不同,蕭紅寫苦難里深重的悲哀和絕望。和余華的《活著》不同,余華寫生命的韌性,寫年歲的厚重深長,寫苦難中人性平和的奇跡。他筆下的人,在饑荒災難中是挨著、忍著走過來的,是在命運里忍受著、熬著被挾過來的。而嚴歌苓筆下的人,在苦難里唱著歌把日子過足了美勁兒,身上帶著剛強和自由的光。
她寫王葡萄,七歲時被公公用兩袋白面從逃荒的人手里買來當童養媳,14歲當了寡婦。她的活樣樣做得好,公公孫懷清疼她,把她當親閨女看待。后來,她私自藏匿了被劃成地主富農拉去槍斃卻意外沒死的公公,經歷大饑荒,在時代又大又急的洪流里,把日子過得美美的。
她寫她瞞了八個月的身孕,獨自生下孩子后給他喂奶的樣子,“她哪像才做了三天的母親,她像是做了幾世的母親,安泰、沉著”。寫她救下公公一心要他活著,“她從來不拿什么主意,動作,腳步里全是主意”。寫她頑劣可愛的個性,“他看著她,假如他二十年前和她失散了,這時在人群里找她,肯定是找不著她的。因為找人時總想著一個人二十年了還不知變成什么樣了。她一點沒變,所以他的眼睛一定會把她錯過去”。
她一遍又一遍寫葡萄的眼睛“這雙眼看著你,讓你想到山里幼年野物,它自以為是占山為王的。它尚不知山里有虎有獅有熊,個個都比它有資格稱王,它自在而威風,理直氣壯,以為把世面都見了,什么都不在它話下”,“這雙眼最多六歲,對人間事似懂非懂,但對事事都有好有惡”。她什么都不怕,什么都敢做,在她的心里,什么才是道理?她認準的才是道理,活著就是道理,美美地活著就是道理。她和丈夫的二哥孫少勇好上,并懷上他的孩子,最終卻為了公公的性命騙他,趕他走。在那個人人自危的年代,二哥孫少勇為了自己的前途主動申請槍斃自己的父親。人人都在原則里活,階級、敵人分得清也分得混,變得也快。只有葡萄是不變的,她過她的日子,仿佛只有她一個是游離在時代之外,也只有她一個人是清醒的。不管時代怎么變化,她過得安泰、沉著,天災、權利、暴力、人倫都休想來壓迫她。
我想起由小說《飄》改編的電影《亂世佳人》里斯嘉麗的形象,她美麗、歡快、勇敢,在丈夫的喪期出席舞會和巴瑞德跳舞,為了塔拉莊園和妹妹的情人結婚,在看到軍人的殘缺身體后果斷離開醫療所。她嫉妒,追求愛情也追求金錢。但她的血肉無比真實,獨自維系塔拉莊園、義無反顧地追求愛情,擁有無比旺盛的生命力,在巴瑞德最后離開她時,也依然說“畢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我一定會讓他回到我身邊”。
斯嘉麗的形象和王葡萄如出一轍,人性的光輝,從來不只是大眾呼告聲中那些英雄的事跡,誰犧牲了什么迎合了誰的權益。而應當是,一個人明白自己的追求,對自己的人格有著清晰的定義,把自己活成了精彩、自由、熱烈的模樣,有著能發出光來的旺盛的生命力。
在電影《將來的事》中主人公娜塔莉深通哲學,可是在母親死去、丈夫出軌、子女離去、愛徒指責、失業的一系列變故中陷入生活的危機。“我現在的處境是,不知我是誰,也不知該怎么做,我既不知我的情況,也不知我的責任”。
到最后,失去所有的社會角色,一個人是否也就此失去了生活的根基?讓一個人成為他自身的,究竟是種種社會角色,還是別的什么?當我們發現所有的社會關系都像亂世的政策一樣不穩固,我們究竟應當依靠什么來自處,來生活?還有什么,是不會背叛自己的?即使一個把真理當成日常聊天話題的人,依然在狗血無比的社會現實中絕望地哭泣。那么,真理是什么?朝聞道,夕可死矣。難道所謂真理不是用來教人如何活得更好的嗎?一個人可以用知識來充實自己的靈魂,卻無法純粹用知識來使自己的靈魂幸福。因為說到底,幸福是具有社會屬性的存在,它需要依據一個人的社會活動來產生并使人感受到。那么從個體上來講,提高靈魂內涵的文化是僅從知識上得來的嗎?那么,我們用什么去解釋我們的窮苦的目不識丁的祖輩們厚重幸福的一生?
文化,是辨識靈魂的特質,是一個人通過生活建立起來的支撐他的價值觀、他的情感、他的所有的思維……他一切讓他處在社會關系之中而又作為一個獨立的人而存在的東西。它造就一個人的人格,并使之成為一個人精神的支柱。這才是個體的真理。我們據此而存在,而生活,而擁有生之自由和旺盛得發出光來的生命力。
遺憾的是,大多數人通常不具備完整的人格,靈魂都在游蕩。我們仍然用幾塊磚去衡量一個人的人生,得到權利、得到金錢、得到地位、得到學歷,卻得不到心靈的富庶。我們看得清過去也展望得了未來,卻唯獨在當下糊涂。時代追逐的,就是人們普遍的追逐。到最后,忘了自己想要什么,也忘了自己得到了什么,靈魂和肉體都卷在時代的洪流里擠成了畸形。有多少人滿腹經綸卻始終向內望不到自己。我們發現了原子發現了夸克,看到了宇宙飛上了太空,還有那么多人的心卻始終不完整并且無人在意。
孤獨,迷茫成了通病。由誰來治?會有人治嗎?怎么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