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3年7月7日注冊簡書,不過從來沒有發表過文章,好在把名字占住啦——這樣做其實當初也是基于品牌意識。
今天一早,微信公眾號上,有讀者告訴我說,在簡書上看到一篇文章,覺得是我寫的,問我是不是那個作者。
我說內容一樣嗎?
他就截了圖給我看。
那位名叫“滴水露”的作者,http://www.lxweimin.com/users/8587ae6ec4d2/latest_articles 并不是我,把我的《如何10倍賺回為自己投資的學費?》改名為《如何翻倍的賺回為自己投資的學費?》發表在自己的簡書主頁上,沒注明作者,讓別人以為自己是原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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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讀者留言說覺得在我的微信公號里看過,作者沒有答復。
我在那篇文章下留言:
我想請教這位作者:這是你自己原創的嗎?如果不是的話,請問為什么不標明原創是蕭秋水?今天我的粉絲告訴我,我才知道還有這樣的做法。麻煩你要么刪除要么標出原作者。喜歡寫作是很好的行為,但是作者不是這樣當的。
后來看到文章下面增加了“原創蕭秋水”的名字,不過很快又沒有了。
而我的評論、我的讀者的回復也都不見了。
這樣做真的很不好。如果知錯就改,還是有救的。
難道刪除了別人的評論,就可以把別人的文章據為己有了嗎?
就算是用這樣的方法擁有了大量粉絲、擁有了影響力,又真的有用嗎?
每個人都可以成就良好的個人品牌,不過,靠的是努力,而非抄襲。
我還是建議這位作者,能夠尊重別人的版權,既然是喜歡寫作,那么對其他寫字的人,應該持有一份尊重,認真地創作而非抄襲,對自己的粉絲,也是一種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