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一見面,小霞就側頭對我說,“晚上一起吃飯吧,我們再聊。”忙完還不到四點半,我們有意無意地跟朋友們分散離開。
餐廳還沒多少人,我們隨便找個位子坐下。“我還是為那件事,我覺得你比較正直,應該跟你說,找你比較好。”很顯然,小霞說得對。我并不意外,今天只是上次的延續,意外的是她接下來更大膽的想法,她想叫我跟她一起越級去找領導。糾結很久,做了最壞的打算,但結果應該不至于差到底,我答應她。
我們兩個人要做的這件事畢竟涉及三個人的利益,我問,要不要告訴芳芳?分析一遍利弊之后,決定告訴她。小霞說,“你跟她說叫她保密。”突然,一個人的名字冒出來,我自己都嚇了一跳——巴拉!不得了不得了,巴拉和她是同門,兩個人走得特別近,可不能忘了她周圍的這顆不定時炸彈。“不能告訴她,她萬一在巴拉面前說漏嘴,那就等于昭告全世界了。”我特別奇怪,你怎么知道?她說,“雖然接觸不多,我也不是很會看人,上次聯誼會的時候我就見識到了,她實在太八卦了,真不愧對她的名字。”真想和她握手,再來個擁抱,她真是明察秋毫,我就默默承受過巴拉大嘴巴的苦。
當然,最后秘密還是保留在我倆心中。我很糾結,什么樣的事要保密,保密的事應該告訴怎樣的人,怎樣的人可以做到保密?
為什么會有秘密?因為這件事跟別人沒關系,通知他們反而給自己做事找麻煩,增加不確定因素,天知道他們屬于哪門哪派。等到這件事天下人盡知,那就不是秘密了,也就表明事情已經發展到不可挽回的地步,或者隨我們的意,或者事與愿違。
保密要先找一個可靠的人,守口如瓶。小霞眼光不錯,我就是這樣的人。一來,我們是同一條利益關系鏈上的戰友,你不主動我絕不張口,你背起來我才能扛起來。假如我泄密,第三個人不但不會感激我的信任,反而看低我,保不齊把我歸為巴拉一類人。利益關系是選擇保密對象時最關鍵最重要的規則。二來,就是人品。只要跟人品扯上關系,就不得不說每個人的素質就像陸地上的山峰,有美有丑,有高有低。江山易改本性難移,巴拉的大嘴巴絕不是一天煉成的。相反,想讓更多知道一件貌似秘密的事就找巴拉,絕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第三,保密雙方最好沒有共同的朋友圈。因為沒有共同好友,哪怕你說漏嘴,告訴了奧巴馬,相隔六個人傳到我這兒的時候,這件事已經是昨日黃花,不再稱其為新聞了,自然沒有擔憂關注的必要。
當然,我在小霞眼里,符合第一條就完全夠資格成為秘密的守護者了。
天氣太冷,路上小霞很隨意地買了兩杯熱飲,我讓了一下,最后還是接過來。突然大腦被一句話占領——吃人家的嘴軟,拿人家的手短。經過一夜的糾結,熱血沸騰的想法逐漸冷卻,逐漸恢復理智,也許這件事并沒有那么重要。也許隨著江水滾滾東去,這件事也會逐漸淡出腦海,你都不記得了,還談何保密與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