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初,在云南、海南、廣西窮游了二十多天的阿超回到上海,曬黑了一些,新發型剪得不錯。晚飯前遞給我一本弗洛姆的《愛的藝術》。
我曾聽他提過幾次弗洛姆,知道這是他最喜歡的社會學家之一,而我會在2017年伊始遇到弗洛姆的《愛的藝術》肯定也是緣分。
本書出版于1956年,彼時作者56歲。
這位德裔美籍心理學家在前言中就開門見山地表態,愛情不是一種與人的成熟程度無關,只需要投入身心的感情。
這本書要說服讀者:如果不努力發展自己的全部人格并以此達到一種創造傾向性,那么每種愛的試圖都會失敗;
如果沒有愛他人的能力,如果不能真正謙恭地、勇敢地、真誠地和有紀律地愛他人,那么人們在自己的愛情生活中也永遠得不到滿足。
每個人都可以問問自己,你確實見過多少真正有能力愛的人呢?
本書開篇首先探討的主題是“愛情是對人類生存問題的回答”,但全書討論的范圍并不局限于愛情,還包括“父母和孩子之間的愛”,同時涉及了“博愛”、“自愛”與“神愛”等。
我在看書時用熒光筆劃出了那些給我啟發的句子和段落,摘抄如下:
?同共生有機體結合相對立的是成熟的愛情,那就是在保留自己完整性和獨立性的條件下,也就是保持自己個性的條件下與他人合二為一。
人的愛情是一種積極的力量,這種力量可以沖破人與人之間的高墻并使人與人結合。愛情可以使人克服孤寂和與世隔絕感,但同時又使人保持對自己的忠誠,保持自己的完整性和本來的面貌。
在愛情中出現了兩個生命合為一體,卻依然保持兩體的怪現象。
?愛情首先是給而不是得。
?有創造性的人認為“給”是力量的最高表現,恰恰是通過“給”,我才能體驗我的力量,我的“富裕”,我的“活力”。體驗到生命力的升華使我充滿了歡樂。我感覺到自己生氣勃勃,因而欣喜萬分。“給”比“得”帶來更多的愉快,這不是因為“給”是一種犧牲,而是因為通過“給”表現了我的生命力。
?一個人究竟能給予別人什么呢?他可以把他擁有的最寶貴的東西,他的生命的一部分給予別人。但這并不一定意味著他一定要為別人獻出自己的生命,而是他應該把他內心有生命力的東西給予別人。他應該同別人分享他的歡樂、興趣、理解力、知識、幽默和悲傷——簡而言之,一切在他身上有生命力的東西。通過他的給,他豐富了他人,同時在他提高自己生命感的同時,他也提高了對方的生命感。他給并不是為了得,但是通過他的給,不可避免地會在對方身上喚起某種有生命力的東西。因此他的給同時也包括了使接受者也成為一個給的人,而雙方都會因為喚醒了內心的某種生命力而充滿快樂。在給的行為中誕生了新的東西,給和得的人都會感謝這新的力量。
這一點表現在愛情上就是:沒有生命力就是沒有創造愛情的能力。
?愛情的積極性除了有給的要素外,還有一些其他的基本要素。這些要素是所有愛的形式共有的,那就是:關心、責任心、尊重和認識。
?尊重這個詞的出處就是有能力實事求是地正視對方和認識他獨有的個性。尊重就是要努力地使對方成長和發展自己,因此決無剝削之意。我希望一個被我愛的人應該以他自己的方式和為了自己去成長、發展,而不是服務于我。如果我愛他人,我應該感到和他一致,而且接受他本來的面目,而不是要求他成為我希望的樣子,以便使我能把他當作使用的對象。只有當我自己達到獨立,在沒有外援的情況下獨立地走自己的路,即不想去控制和利用別人,只有在這種情況下,尊重對方才成為可能。只有在自由的基礎上才會有愛情,正像在一首古老的法國歌曲中唱的那樣,“愛情是自由之子,永遠不會是控制的產物”。
?對幼兒生命的肯定應該包括兩個方面:一方面是必須關心幼兒并對其成長負有責任,以維護和發展弱小生命。另一方面則超出了維護生命的范圍,那就是要使孩子熱愛生活,要使他感到:活著是多么好!當一個小男孩或小女孩有多么好!在這個世界活著有多么好!
?但是孩子必須長大,必須脫離母體和母親的乳房,必須成為一個完整的、獨立的生命。母親的真正本質在于關心孩子的成長,這也就意味著也關心母親和孩子的分離。這里我們就可以看到母愛和性愛的區別。在性愛中,兩個迄今為止分開的人結合在一起,而在母愛中,過去是一體的兩個人分開了。母愛不僅應該允許這一分離,而且還應該希望并促成這一分離。只有在這個階段,母愛才成為一項艱巨的任務,因為這時就要求母親無私并能貢獻出一切,除了被愛者的幸福一無所求,但恰恰在這點上許多母親都失敗了。自戀的、專制的和貪婪的婦女在孩子尚小的時候,可以是一個很疼愛孩子的母親。但是當孩子處于同母親分離的階段時,只有那些真正有能力愛的婦女,那些覺得給比得更幸福的婦女,那些生命之根底很扎實的婦女才會繼續是一個疼愛孩子的母親。
?對自己的生活、幸福、成長以及自由的肯定是以愛的能力為基礎的,這就是說,看你有沒有能力關懷人、尊重人、有無責任心和是否了解人。如果一個人有能力創造性地愛,那他必然也愛自己,但如果他只愛別人,那他就是沒有能力愛。
?當一個真正有宗教信仰的人按單神思想的本質行事,那他就不是請求神給予他什么,而且也不期待從神那兒得到什么;他愛神不是像一個孩子愛他的父親或愛他的母親。他更多的是達到一種謙恭的態度,他知道他對神是一無所知的。“神”對他來說變成了一種象征,人在他早期的進化階段中就已經通過這一象征表達了他所要追求之物,那就是愛、真理和正義。他相信“神”體現的各種原則,他誠實思考,生活在愛和正義中,并感到只有能夠使他充分發展自己力量的生活才是有意義的——這樣的生活是唯一有價值的現實,是“最終知識”的唯一對象。終于他就不再談論神,也不再提神的名字。
?我們相信一種思想,因為這種思想是我們自己的觀察和思考的產物。我們相信自己、他人和人類不斷發展的可能性,我們對自己的覺悟和成熟體驗得越深,我們的信仰程度就越高。合理信仰的基礎是我們自己的生產力。
在最后一章“愛的實踐”中弗洛姆指出,本書中討論的范疇只限于實踐的最初步驟,而達到目的的最終步驟得由每個人自己去做出。
弗洛姆畢竟是大師,他給出的習得這門藝術的建議并不局限于“愛”這一主題,而是聚焦在了“藝術”這一概念上。
以下是書中提供的幾項具體條件:
首先要有紀律,這里所指的紀律是貫穿人的一生的紀律。如果沒有紀律,生活就會七零八落、混亂和沒有集中。
而在提及如何訓練紀律時,弗洛姆指出:最重要的是不把紀律看作是外部強加的東西,而應該成為自我意志的體現,應該感到這是一種愉快,并且逐漸習慣于一種生活態度,一旦放棄它,便會若有所失。東方人很久以來就認識到,與身心有益的東西必定使人舒適,即使開始的時候需要克服一定的阻力。
集中是掌握藝術的一個必要條件。在我們這個社會,集中比自我紀律還要罕見,我們的文化已經導致一種非集中的、分散的、史無前例的生活方式。
缺乏集中的現象特別表現在我們現在已經很難一個人安靜地坐著。大多數人已經不會一個人安靜地坐著,不說話、不抽煙、不看書和不喝酒。他們很快就會變得不安起來,他們一定要動嘴或者動手。
第三個因素是耐心。在這一段的最后,弗洛姆的這句話擊中了我:現代人認為如果他不很快地處理事情,就會失去時間,可他并不知道該如何利用他由此贏得的時間——除了只會無聊地打發時間。
另一個條件是,對掌握這門藝術要有極大的興趣。在愛的藝術中,業余能手的人數遠遠超過大師。
以上僅粗淺地記錄了我讀《愛的藝術》的收獲,書中還介紹了幾種病態愛情形式以及經常出現的假愛情的形式,感興趣的朋友可以去閱讀全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