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陳星然
1
張小嫻說:“薄幸的人懂得如何去吸引,但不懂得如何去愛?!?/strong>
我想,每個人都曾做過那個薄幸之人。
高中的時候,喜歡一個坐在我前面的男孩子。
他像所有普通的高中男生一樣,穿著松垮垮的校服,腳上蹬著一雙運動鞋,留著痞痞的平頭。
可是,他又不一樣,他狹長的眼睛透露著智慧的光芒,講題時的聲音溫暖柔和,連指甲都磨得圓滑好看,我深深著迷。
暗戀一直持續到高一下學期期末考試,因為擔心高二分班之后見不到他了,所以在考試的前一周,我表白了。
然后,他拒絕了。
一開始以為被拒絕后,會傷心欲絕,可是等真正聽完他回答后,竟有些釋然。
本來我們就玩得不錯,被拒絕后,我爽朗地笑起來,拍拍他的肩膀,說:“那就做朋友吧!”
他有些驚訝地點了點頭。
過了幾天,上體育課,因為期末考試的緣故,體育課暫停,時間自由安排。
我便和同桌回到了教室,一進門,便看見了他也在教室里,戴著耳機,聽MP3。
我剛走到他旁邊,就被他突然拉住了衣袖。
“干嘛?”
“要聽歌嗎?”他遞給我一個耳機。
我一直在想,如果當時接過來,和他坐在一起聽歌,那我們就不會像今天這樣了吧。
2
可這世上從來不存在以過去為界限的“如果”,也沒有小叮當的時光穿梭機。
生命中帶有無限眷戀的錯過是那個“有緣無份”的四字詞語。
當時的自己,一下子感覺到了異樣,一股曖昧的氣息彌漫開來,帶著青春期小女生可怕的虛榮心,我果斷拒絕了他。
現在才知道,那樣的行為,叫作“欲擒故縱”。
我看著他眼里一閃而過的落寞,竟開心起來,好像抓住了他的軟肋。
后來,事情朝我預想的方向發展。
他放學后總會問我去不去吃飯,我說不去的時候,他便會主動地幫我帶各種各樣的零食小吃;我說去的時候,他便跟在我身邊。
這樣的曖昧,令我覺得幸福極了。
活在別人羨慕眼光中的自己,裝出勉強被動的自己,簡直是個人生贏家。
香港著名作詞人林夕在歌曲《曖昧》里講道:“似是濃卻仍然很淡”。
明明這罪過的曖昧,早就被人看透,可那時候的自己,竟沉陷于此。
期末考試結束,他向我要去了聯系方式,我其實不想給他,因為有了聯系方式,想要靠近就輕而易舉,沒了新鮮刺激的感覺。
可是,直到暑假都快結束了,他都沒有聯系我,我開始焦急起來,一股失落感涌上心頭。
就在某一天夜里,他加了我的好友,終于和我取得聯系。
第一句話就是解釋他為什么沒有聯系我,啰里啰嗦地說了一通,我有些沾沾自喜。
然后他便表白了。
我帶著曾被他拒絕的復雜心情含糊不清地回答他,試圖將傷害降到最小,企圖依舊保持此刻曖昧的關系。
我用盡了畢生所學,各種婉轉曲折的語句,像子彈一樣彈出去,可是,一擊足夠致命。
誰愿意愛著一個毫無安全感的人呢?
誰愿意等待一個可能隨時走散的人呢?
3
張愛玲說:“不愛的愛情,永遠不會變壞,所以,我們調情,我們曖昧,卻永遠不要相愛。”
現在我才明白,那終究是“不愛的愛情”。
曖昧是裝給別人看的,和所愛之人相愛相守才是屬于自己的。
那晚過后,一切回歸平靜,一切都超出了我的想象。
他再也沒有聯系過我,每日每夜,我看著他發送在朋友圈里的動態,那樣落寞的語氣,折磨著我,又讓我對于他的愛深信不疑,也更加的愛他。
那時候,好像太小了,總覺得一個人喜歡你,就一定不會離開你。
可是,在聽到他高二打算轉學的時候,心亂如麻,卻依舊放不下面子,去央求他留下來。
到了開學當天,在教室里看到了那張熟悉的面孔,那經過一個假期,略顯消瘦的身軀,才安下了心,告訴自己來日方長。
來日方長的前提是兩情相悅。
后來,他變得越來越冷漠,兩個人也陌生到再也回不去。
然而,我卻越陷越深,算起來,到現在,已經愛他五年多了。
當初其實并不是不愛,只是方式錯了。
把愛情越推越遠的,不是別人,是我一昧耍性子的自己。
而愛他的這些年里,我很少再去打擾他,怎么說呢?沒有結局的故事太多,我們終究要習慣相遇和別離。
4
羅曼·羅蘭說過:“人生是一場無休無歇無情的戰斗,凡是要做個夠得上稱為人的人,都得時時刻刻向無形的敵人作戰。本能中那些致人死命的力量,亂人心意的欲望,曖昧的念頭,使你墮落使你自行毀滅的念頭,都是這一類的頑敵。”
生命的列車從不肯等待月臺旁貪嗔癡傻的過客,我們能做的,只有披荊斬棘馬不停蹄地前行。
青春還未完,人生如此長,只愿錯過的就不再回頭,下一次遇見愛情的時候,別再做那個薄幸之人。
坦白內心,白頭偕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