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事情,如果只是心里想著,只是放在心里面,那還不如從來都無感。
就好比你明明看到那個人很需要幫助,但是你給他的只是心底默默的同情。這,于那個弱勢者而言,毫無益處。而你所謂心底涌出的同情,不過是自欺欺人的善良罷了。于他,你仍是一個冷眼旁觀的看客。
這讓我想到楊絳筆下的老王,我問“你愿意坐老王的車嗎?”學生表示不愿意,且舉手者不在少數。
然而,再問“你同情老王嗎?”學生紛紛點頭。
可是,這樣默默的同情,于落魄的老王有什么實際用途嗎?既不能改善他的生活,也不能讓他的情感得到一絲慰藉。
然而,現實中,多少人就這樣活在自以為是的善良里。冷眼旁觀才是他真正的常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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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心中有愛,很多時候,是應該表達出來的,是應該付諸行動的。是應該和那個當事者有情感互動的。
否則,放在心里,也不過是等著它消散或者發霉。
對旁人對弱者施與同情也罷,對親人對朋友心存關愛也罷。
心中有愛,請你表達。
用語言或者用行動。(其實語言也是行動的一種啊!)
那個人落難了,TA需要的永遠不是你躲在一旁的喟嘆與惋惜,永遠不是你和TA對視時哀怨同情的眼神。TA需要的也許是你認為無關緊要無足輕重的問候,TA需要的也許是你溫暖的表情和真情的擁抱。TA需要的甚至只是錢。
同情與愛,別無二致。
唯有行動,才是正理。
晚安,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