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為武俠大家,金庸寫愛情是一絕,相對于金庸,古龍寫友情是一絕,古龍的友情寫得慷慨激昂,蕩氣回腸。
在古龍的筆下,友情已升華到一個無人可以超越的高峰,比如李尋歡和阿飛。
李尋歡的朋友很少。他的仇家卻很多。但是他的朋友卻是真正的朋友。他的每個朋友都可以為了他去死。他的每個朋友都不會出賣他。比如阿飛。比如郭崇陽。比如燕鐵衣。
李尋歡耳力之敏,目力之強,可以說冠絕天下,沒想到居然有人和他同樣靈敏,那個叫阿飛的孤獨,神秘,憂郁的少年。阿飛對人情世故很不了解,有時甚至天真的像個孩子,但李尋歡第一次見到他,就想請他喝酒。
李尋歡與阿飛的偶遇正是在李尋歡回往關內的途中。此時的阿飛是那么的倔強,好強,一招快劍足以震懾天下英雄。堅毅、冷漠的臉,絕不肯接受的別人的半點好處,阿飛就是這樣的倔強一個少年,這樣的少年實在少見,也實在是令人難忘。
馬車趕到前面時,李尋歡才瞧見他的臉。他的眉很濃,眼睛很大,薄薄的嘴唇緊緊抿成了一條縫,挺直的鼻子使他的臉看來更瘦削。
這張臉使人很容易就會聯想到花崗石,倔強、堅定、冷漠,對任何事都漠不關心,甚至對他自己。
但這卻也是李尋歡平生所見到的最英俊的一張臉,雖然還太年輕了些,還不夠成熟,但卻已有種足夠吸引人的魅力。
李尋歡目光中似乎有了笑意,他推開車門,道:“上車來,我載你一段路。”
他的話一向說得很簡單,很有力,在這一望無際的冰天雪地中,他這提議實在是任何人都無法拒絕的。
誰知這少年連看都沒有看他一眼,腳步更沒有停下來,像是根本沒有聽到有人在說話。
李尋歡道:“你是聾子?”
少年的手忽然握起了腰邊的劍柄,他的手已凍得比魚的肉還白,但動作卻仍然很靈活。
李尋歡笑了,道:“原來你不是聾子,那么就上來喝口酒吧,一口酒對任何人都不會有害處的!”
少年忽然道:“我喝不起。”
他居然會說這么樣一句話來,李尋歡連眼角的皺紋里都有了笑意,但他并沒有笑出來,卻柔聲道:“我請你喝酒,用不著你花錢買。”
少年道:“不是我自己買來的東西,我絕不要,不是我自己買來的酒,我也絕不喝……我的話已經說得夠清楚了么?”
李尋歡道:“夠清楚了。”
少年道:“好,你走吧。”
李尋歡沉默了很久,忽然一笑,道:“好,我走。但等你買得起酒的時候,你肯請我喝一杯么?”
少年瞪了他一眼,道:“好,我請你。”
之后二人在關外客店中再次相遇,諸葛雷、白蛇等江湖群豪也在店中......
阿飛快劍出手一劍就斃命了白蛇,這是全書中阿飛的第一次出手,也是阿飛出手最為漂亮、干脆、利落的一次。接著李尋歡飛刀斃了從背后暗算阿飛的諸葛雷。
兩人間的感情得到了升華,已形成了很好的默契。
阿飛笑了,笑得那么溫那么溫柔、親切、可愛。李尋歡沒有想到這少年身上竟會發生這么大的變化,這是李尋歡第一次見到這少年笑。
李尋歡從未見過任何人的笑容能使人如此動心的。
少年也在凝注著,他忽又問道:“你是不是個很有名的人?”
李尋歡也笑了,道:“有名并不是件好事。”
少年道:“但我卻希望變得很有名,我希望能成為天下最有名的人。”
他說這句話的時候,忽又變得孩子般認真。
李尋歡笑道:“每個人都希望成名,你至少比別人都誠實得多。”
少年道:“我和別人不同,我非成名不可,不成名我只有死!”
李尋歡開始有些吃驚了,忍不住說道:“為什么?”
少年沒有回答他這句話,目中卻流露出一種悲傷憤怒之色,李尋歡這才發覺他有時雖然天真坦白得像個孩子,但有時卻又似藏著許多秘密,他的身世,如謎卻又顯然充滿了悲痛與不幸。
李尋歡柔聲道:“你若想成名,至少應該先說出自己的名字。”
少年這次沉默得更久,然后才緩緩道:“認得我的人,都叫我阿飛。”
李尋歡笑道:“你難道姓‘阿’么?世上并沒有這個姓呀。”
少年道:“我沒有姓!”
他目光中竟似忽然有火焰燃燒起來,李尋歡知道這種火焰連眼淚都無法熄滅,他實在不忍再問下去。
誰知那少年忽又接道: “等到我成名的時候,也許我會說出姓名,但現在……”
李尋歡柔聲道:“現在我就叫你阿飛。”
少年道:“很好,現在你就叫我阿飛──其實你無論叫我什么名字都無所謂。”
李尋歡道:“阿飛,我敬你一杯。”
剛喝完了半碗酒,又不停地咳嗽起來,蒼白的臉上又泛起那種病態的嫣紅色,但他還是將剩下的半碗酒一口倒進喉里。
能在最落寞的時候,碰到一個既懂酒又懂自己的人,多么難得。
他們倆很像,甚至兵器都是最簡單的,小李飛刀,例無虛發。李尋歡的那把飛刀只不過是大冶的鐵匠,花了三個時辰打好的,但卻在百曉生的天下兵器譜上排名第三,就像阿飛的兵器就是個兩片竹子加一個鐵片,卻是讓江湖人聞風喪膽的鐵皮劍客,兵器的好壞貴賤從來都是跟使用他的人有關。
阿飛是單純的,他不諳世事,不懂人情險惡,他只有一腔熱血和一柄快劍,他理解的江湖和大部分少年一樣,快意恩仇、刀光劍影,鮮衣怒馬、揚名四海。阿飛就像一塊尚未雕琢的璞玉,幸好初涉江湖遇到的第一個人是李尋歡。
有些人,不僅是陪你喝酒的,還是陪你一起成長的。阿飛是個孤兒,在荒野里長大,他從來沒感受過溫暖,愛,沒有感受過女人的溫柔,所以才會被林仙兒迷得忘乎所以,失去了斗志。
李尋歡為了喚醒阿飛的斗志,竟然肯低下頭去求呂風先故意輸給阿飛。那一天,他求了呂奉先,求了兩次,一次,求他讓阿飛一招,讓他重新找回自信;第二次,求他去殺林仙兒,讓阿飛從萬劫不復的溫柔地獄中站起來。可惜呂奉先沒有殺林仙兒,或許除了李尋歡,沒有男人能殺得了林仙兒。但是李尋歡不會殺她,因為,他害怕阿飛會恨他一輩子。
阿飛是幸運的,這一生能遇到李尋歡,教會了他什么是愛、正直、友情,也只有李尋歡懂阿飛對林仙兒那種最純粹的愛。李尋歡不愿意提及過往,不愿插足江湖是非,平生最怕麻煩,但為了阿飛這個朋友,他不厭其煩,一次又一次惹上麻煩。
李尋歡被困在興云莊,龍潭虎穴,九死一生,阿飛卻故意撒謊支開了鐵傳甲只身涉險。李尋歡再次被設計關押在少林寺,為了證明李尋歡不是梅花盜,他故意冒充梅花盜去作案。對他來說,李尋歡是朋友,老師、父輩,是阿飛生命中的貴人。阿飛和李尋歡面臨險境,關乎生死時,都能相互協助,從容淡定的化險為夷,這就是我們常說的生死之交吧。
當李尋歡在漫天飛雪的歸途中飲酒吟詩,阿飛靜靜做一個傾聽著,默默陪他共飲。
當李尋歡在昏沉的燈里醉酒沉睡,阿飛在紅楓落木的深夜里舞劍守護。
當李尋歡喝到暢快處擊箸而歌,阿飛一飲而盡大笑著摔碎杯盞……
阿飛因為林仙兒意志消沉,而此時上官金虹侮辱他,隨手摸出塊銀子,遠遠拋在地上,讓他去撿。阿飛想喝酒,就去撿銀子好買酒。結果,一把飛刀過來了,李尋歡出現。
李尋歡的飛刀,把上官金虹的銀子釘在地上。并且,在上官金虹的桌上,給阿飛倒了一杯酒。還柔聲對阿飛說道:“這里的酒比外面的好,你若要喝,我去替你倒一杯。”
阿飛執意去找林仙兒。
?阿飛說:“以后,你不再是我的朋友!”
阿飛又說:“現在我就去找她,無論如何也要找到她,我希望你莫要跟來,千萬莫要跟來,否則你必將后悔終生!”
阿飛走了,頭也不回。李尋歡真的沒有跟去,他只是彎下腰默默地咳嗽,咳出的血染紅了衣袖。
但李尋歡真的沒有看錯阿飛,他終于在最后一刻“突然想通了!”他去救李尋歡,他的劍已經不在了,但握劍的人重生了,他是阿飛,他要去救他最好的朋友,所以,竹劍也可以殺人。
竹劍可以殺人,但刺不穿一寸厚的鐵門,當阿飛的劍折斷在那道死亡一般冰冷沉寂的門上,所有的人都絕望了。
最終李尋歡沒有死,因為這世上還有朋友,還有愛,還有希望,所以,他打開了那道門,走了出來。
古龍一定是一邊微笑著一邊寫下了這個結局。多好,他們還可以在一起喝酒,然后,去浪跡各自的天涯,然后,在某一個地方相聚,繼續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