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嘗過一種叫做醉生夢死的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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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中外,多少能人將相拼搏一生,只不過為了那區區三兩杯中物,一口飲盡,豪爽之至。恨生不逢時,不能與天下群雄爭鋒。

聽人講過,現在有兩種酒頗為極佳之選,一首民謠,一首搖滾。

民謠,入口柔,一線喉,味道極佳,芳香四溢,醇香濃厚,經過食道流入胃中,則辛辣無比,竟叫人喘不過氣,不知是酒辣還是故事感人,點點滴滴不能自已。

搖滾,則不然,細細飲入,猶如償了一口巖漿,嘴中有一座小型火山在爆發,不過只要稍等片刻,后知后覺,一則好故事便跳進自己眼里。

但這兩種酒都不如醉生夢死這杯酒,不過當我問,味道如何,他卻是笑笑,低頭不語。

說此話的人叫做蘆笙,今天的這篇故事就是發生在他身上。

蘆笙是一個樂隊主唱,個子很高,身材很瘦,眼睛小小的,別看人畜無害,在哈爾濱上學那陣,這小子最能出壞主意,把阿文寫的情詩送給樓下大媽,惹得樓下大媽給阿文買了好幾天的飯。半夜逃寢吃火鍋,等我把他們全放下去了,我問他,我咋辦啊?他告訴我,啊,我忘了你,你等著吧,回來給你帶點青菜啥的,諸如此類,比比皆是。

后來畢業了,聯系就斷了,不過就在前幾日,他與我說,看我了我寫的阿文的故事,說他也有故事,如果我感興趣,就自己帶點好菜,好酒和Marlboro去找他。

“喏,你的Marlboro 帶來了”

“感謝感謝,放在那里吧”

“不明白,阿文和你怎么都衷情Marlboro ”

“Man always remember love because of romance over”

“行行,別拽了,趕緊講故事”

“……”

“不介意我錄個音吧”

“沒事”

蘆笙第一回見到古箏,實在蘆笙八歲的時候,新學期第一天開學,老師介紹了一位新轉來的同學,就是古箏。

古箏,人如其名,甜美安靜,靜悄悄的站在那里,像只小兔子一樣惹人愛憐,值得一提的是古箏的一雙眼睛,晶瑩透亮,里面藏著深邃的大海,藏著無盡的星空,一眼,只要一眼,便被吸進去。

蘆笙便是這一眼,遂眼由人動,心由身動,無法自拔,他還在想這姑娘到底是深海里的公主還是星空的天使。

那時的蘆笙還沒喝過酒,就已經想到,古箏,大抵是那陳年清釀,是那七月急雨,是那深冬大雪,是那詞不達意的溫柔,就是蘆笙他的心上人,天上月。

小學時,蘆笙一共和古箏就說過兩句話,一句,你喜歡什么啊?另一句,你作業寫了嗎?借我抄一下。

所以蘆笙在小學除了打探出古箏喜歡音樂,就再毫無進展了。

正應了那句老話,愛情里,男孩子,表現的從來都是膽小,女孩子,表現得卻是勇敢。

就這樣蘆笙愛屋及烏,也喜歡上了音樂,更學習彈奏吉他。

可好景不長,小學畢業了,古箏和他分開了,兩人上的也不是一個初中。

不過,蘆笙一直在堅持著練習吉他,他相信,總會有那么一天,他會再見到古箏,為她彈奏一首歌。

三年匆匆而過,這期間,也有些許姑娘對蘆笙表達愛意,可是,蘆笙卻絲毫不動心,他在等古箏。

蘆笙來到了新高中,一次體育課,蘆笙竟然在學校里見到了古箏,古箏這時已經出落得亭亭玉立,美得不可方物,不過不變的就是她的眼睛,還是可以吞進汪洋大海,裝進無盡星空。

“古箏,是我,蘆笙啊,小學同學,你忘了嗎”

“阿,蘆笙啊,你也在這里讀高中啊”

“對啊”

“古箏,我想說我可否……”蘆笙話還沒說完。

“蘆笙,我同學喊我,先不說了,以后常聯系”古箏還沒等蘆笙話畢,就轉身跑開了。

“給你自彈自唱一首歌嗎”聲音小的連蘆笙自己都聽不見。

這就是古箏和蘆笙再次見面。再次相見,不過是輪轉了幾回春夏秋冬,聽說春有百花秋有月,夏有東風冬有雪,離別也不是那么難熬了。

并不難熬,就當吹了一陣涼風,賞了幾回百花開,望了幾次滿月,淋了幾場落雪!

外人常說,一見鐘情,只不過是見色起意,可蘆笙覺得那是怦然心動。

日久生情,不過是權衡利弊,可蘆笙覺得那是思前想后。

就連白頭到老,也只不過是習慣使然,可蘆笙覺得那是生死與共。

自從這次相見,蘆笙的靈魂就早已每天守候在古箏的身邊,只是不知古箏能否感應到。

蘆笙因吉他談的棒,歌唱的好,而被邀請每天午休時在校內廣播站拿好自己的吉他唱上一首,蘆笙欣然答應了。

蘆笙覺得每天中午,古箏都可以聽到他的歌聲,無論有什么煩惱,只要能為古箏這樣唱一首歌,就都消失了。

蘆笙整整堅持了三年,無論刮風下雨,無論感冒發燒,沒有斷過一天。

“喂,喂,我是蘆笙,我為同學們唱了三年的歌,所以我今天決定任性一回,我今天要為一個姑娘單獨唱一首甫平的《邂逅》,她叫古箏,我想告訴她,你知道嗎?從我能記事起,我就總是對天上的星星著迷,可是你知道什么讓我最驚喜嗎?并不是遇見他們,而是遇見你”

……

偶然邂逅了你最美麗的回眸

你悄悄住進我的心頭

最讓我著迷的是回眸的嬌羞

多想牽你的手陪我一起走

偶然邂逅了你最美麗的溫柔

你悄悄住進我的心頭

最讓我著迷的是動人的雙眸

你是我這一生最美的守候

你是我這一生最美的守候

歌畢。

“我一直都是一個人走著,風來了,我就慢慢走,雨來了,我就靠邊走,打雷了,捂著耳朵走,但你來了,我就走不了了”

“古箏,我能一輩子為你唱歌嗎?我會在電臺這里等你的答案,等多久我都會等下去”

太陽一步一步的往西挪,黃昏也撫摸著蘆笙,不大的屋子里靜的可怕,靜的能聽到黃昏的哀嘆,吉他的眼淚。

咚咚咚,有人在敲門。

“蘆笙,你還在嗎”

是古箏的聲音。

蘆笙推開了黃昏,放下了吉他,卻控制不住自己心內的一面大鼓,因為實在震耳欲聾。他從未有過如此歡快的感覺,他跑向了屋門,打開了門,看到了一個初升的太陽,是那么耀眼。

“古箏,我知道我今天做的太魯莽了,沒有考慮你的感受,我向你道歉,可是,我真的……”

蘆笙說話的速度猶如放炮,快的無法想象。

“蘆笙,我答應你”

在蘆笙的妙語連珠中,古箏冒出來一句話,雖然蘆笙還沒說完,卻也出不說來半個字了。

就這樣,也只能這樣,沒有比這樣更好的選擇了,兩人就在這種妙不可言的感覺中,拉起了手,欣賞起了不太蔚藍的天空,在嬉笑打鬧的同學。

再之后高中畢業,大學畢業,兩人步入社會,搞音樂嘛!花銷總是特別大,卻入不敷出,更何況兩人都在搞音樂,古箏還可以去當老師,掙些穩定收入貼補家用,而蘆笙不喜歡當老師,只能去酒吧賣唱,收入有一天沒一天。

這段,我想用蘆笙的原話講述,因為我覺得他講的話,實在好的敢叫天地換顏色。

那時候,我沒錢,她也是。晚上八九點鐘,我倆坐在公交車上,她頭靠在我的肩膀上。頭發散發出茉莉花香的味道,至今依然是我最愛的味道,她睡著了,依然帶著笑。

她緊緊的扣著我的手,生怕我會跑掉,她的呼吸平緩柔情又美妙,我用臉頰輕輕的磨挲著她的秀發,打定主意,這輩子要和她蒼老。

我們在燈火輝煌的一條大街上下了車,她依然跟十幾年前一樣,像個小兔子一樣一跳又一跳,又像個傻了吧唧的大山炮。

她緊緊拽著我的衣襟,東看看,西跳跳,問東問西,左顧右盼,像灰姑娘來到裝滿糖果的城堡。

“蘆笙哥哥,我餓了”

柔情似水的眼睛里帶著嬌嗔的撒嬌。

我是個粗人,不喜歡矯情??善撬矁H僅是她。我只吃她這一套。

囊中羞澀,遍尋全身,也只找到了十幾塊錢。想了想,只夠吃一碗牛肉面。

她像店家要了兩雙筷子,大大咧咧的要和我一起品嘗,還搖頭換腦的唱著,我的牛肉面分你一半,愛相互分擔。

我和她臉對臉得看著,我清晰看到她那星辰一般的眼睛,和她的少女氣息。我突然想到,以后我倆結婚的寬心面大概也就是這樣子。

我特別想留住那一刻,其實,我想留住有關她的每一刻,留住的是記憶,留不住得是往昔。

疼也好,甜也罷。死不放手是貪婪,念念不忘是執念。疾病好醫,心魔難除。破與不破,全在一念之間。可捫心自問,望天下間,有誰舍得破?

只是,我再也吃不到那么好吃的牛肉面了。

我插了句話。

“你是不是要搶我飯碗???你自己完全都可以寫故事了啊”

“不是我寫得好,是我經歷過,你只是聽過,不一樣的”

“那聽你這意思,你倆后來分手了”

蘆笙喝了一大口酒,滿滿的一大口啊,當他把杯子放下來的時候,不知是酒辣,還是傷心,眼睛紅的嚇人,我猜應該是酒太辣了吧。

蘆笙重重的點了點頭。

“你知道這種感覺嗎?自己給自己捅了一刀,傷好了,結成疤,自己卻又把疤給揭下去”

“說吧,總會好的,說出來。好的快一點”

蘆笙和古箏生活了一年,與其說生活,不如說是生存,每天都過著吃了上頓沒下頓的日子。

蘆笙覺得不能再讓古箏跟著自己受苦了,他要放手,讓古箏過上正正經經得好日子,可是,每回見到了古箏,之前設想的多么完美得臺詞全都只能卡在嗓子眼里,他實在不想看到一雙擁有星辰般的眼睛掉下來一滴珍珠。

他逼著自己下狠心,找了自己樂隊的女生幫忙,領著她去吃大餐,并且讓自己的兄弟給古箏打電話,讓古箏來接自己。

蘆笙為了演好這場戲,他拼命的喝酒,拼命地喝,古箏終于來了。

看到的是蘆笙牽著另一個女生的手,她只是很平靜的說。

“蘆笙,走吧,我們該回家了”

蘆笙沒聽到,依然與另一個女生摟摟抱抱,暢懷大飲。

“蘆笙,很晚了,回家吧”

古箏已經稍微帶著懇求的語氣了。

“沒看到老子喝酒呢嗎,別煩我”

古箏從來沒見過這個表情的蘆笙,面目猙獰,齜牙咧嘴,像一個怪物。

“想喝酒,明天再來啊,今天很晚了,該回家了”

“滾,別壞了老子興致”

反手將古箏推到了地上,而蘆笙卻滿不在意,甚至與旁邊得姑娘接吻起來。

古箏愣了,她按道理說應該哭的,可是好像全身的神經都靜止了一樣,她的世界崩塌了,她失魂落魄的站起來。

“蘆笙,我走了,你早點回家啊”

古箏就那么一步一步的挪出去的,蘆笙多想追上去告訴她這一切都是假的,可是他不能,他不可以自私,古箏這么好的姑娘應該享受更好的生活,不能再繼續跟著他蘆笙吃苦受累了啦。

蘆笙想哭卻哭不出來,他在想可能是酒喝的太少,于是他不要命的喝酒,可是,怎么越喝這酒,這酒越無味呢。

也就這樣,蘆笙自那以后就再也沒見過古箏,也在沒有古箏的半點消息。

自從那以后,蘆笙的世界沒有愛情和夢想,他想的都是票子,只要給他票子,他連殺人放火都敢做,只是偶爾閑暇時間才會去唱唱歌,喝喝酒。

后來蘆笙有錢了,只是再也不敢去找古箏了,因為他覺得他對不起古箏,無顏再面對她。

“故事講完了,我有點難受,去躺著了,想走想留都隨你”

蘆笙跟我說。

“啊,等一下,其實吧,有兩件事我想告訴你一下”

“有話快說,有屁快放”

“不知道你聽沒聽過一個成語,叫做知彼知己”

“你自己說吧,我回去睡了”

“哎哎,第一件事,就是這個故事我聽過另一個版本我給你講講”

古箏第一回轉到新學校,大家說,她好漂亮,喜歡她。不過,只有一個人,問她喜歡什么,這特殊的問題像一顆種子一樣在古箏的心里發了芽,只不過孕育期較長,直到高中,才開了花,結了果。還有呢,因為高中校內廣播站的同學是古箏的好朋友,古箏向她極力推薦蘆笙,讓她去邀請蘆笙去校內廣播站唱歌。最后一個呢,其實蘆笙故意氣走古箏的這件事,樂隊的那個女生早就后來通通的告訴古箏了,古箏之所以不回去,就是因為不想給蘆笙太大的壓力,可是,等的太久了,她有點等不及了。

“這第二件事呢就是,這不是錄音,這是通話”

我拿著手機向蘆笙炫耀著。

“至于電話另一頭的人是誰,還有這故事更多的細節,還是由她自己告訴你,比較好”

蘆笙呆滯的聽著我說的這些話,要不是經歷大風大浪不算少,我都懷疑他會不會瘋。

“古箏,你進來吧”

這時,響起來了敲門聲。

亦如十年前,被黃昏鋪滿的廣播站屋子的敲門聲一樣,咚咚咚,敲在蘆笙家的門上,敲在了蘆笙的心上,敲在了十年前那對少男少女身上。

“那啥,我就不打擾了,先撤了”

我趕緊穿衣服,大步歡快的邁出了蘆笙家。

回去的路上,我在想這世間所有的事情,無非就是。非此即彼,可是呢,人類這種生物,卻總是顧此失彼。還在這條道路上越走越遠,不知悔改。

醉生夢死,我沒嘗過,不過我也懂了一些。孩子的時候,我們是懵懂無知的,是醉醺醺的,因為我們認為所有美好的東西就只有美好。

成年之后,我們生活,生存,了解到了一些別的東西,一些亂七八糟的東西,總是在做一些自己認為對的事情,殊不知,這是對別人的傷害。

人到中年,我們學會了做夢,我們每晚都會夢見,童年時可愛的自己,成年時可笑的自己,我們無比懷念那種生活。

最后,我們都會變成一個小老頭或者小老太太,我們看開了這一切,我們離不開這一切,因為無論怎么做,我們都做不到完美,在死亡面前,都不是事情了。

哪有什么醉生夢死的酒,有的只是這無比操蛋的生活而已。

蘆笙的家中。

蘆笙抱著古箏的胳膊沉沉得睡去,古箏對著蘆笙的臉說。

不要因為也許會改變,就不肯說那句美麗的誓言。

不要因為也許會分離,就不敢一次傾心的相遇。

總有一些什么會留下來吧,留下來做一件不滅的印記。

好讓那些不相識的人也能知道,我曾經怎樣深深的愛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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