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捐項與救濟,沒有奉獻!
對信徒應該用甘心樂意之法。
往往在教會里,傳道人用強制性、目的性、欺騙性的方式達到私自的目的,這就是宗教腐敗。
舊約律法是預表,新約主是成全者。
如搖祭和十一制度都在預表初熟的果子,也就是第一個獻上的耶穌。跟從耶穌者當然要跟著獻上為活祭。
“主乃活石,固然是被人所棄的,卻是被神所揀選、所寶貴的。 你們來到主面前,也就像活石,被建造成為靈宮,作圣潔的祭司,藉著耶穌基督奉獻神所悅納的靈祭”。
“因為經上說:看哪,我把所揀選、所寶貴的房角石安放在錫安;信靠他的人必不至于羞愧。所以,他在你們信的人就為寶貴,在那不信的人有話說:匠人所棄的石頭已作了房角的頭塊石頭。又說:作了絆腳的石頭,跌人的磐石。他們既不順從,就在道理上絆跌 ;他們這樣絆跌也是預定的。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圣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
“你們從前算不得子民,現在卻作了神的子民;從前未曾蒙憐恤,現在卻蒙了憐恤。親愛的弟兄啊,你們是客旅,是寄居的。我勸你們要禁戒肉體的私欲;這私欲是與靈魂爭戰的。 你們在外邦人中,應當品行端正,叫那些毀謗你們是作惡的,因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在鑒察 的日子歸榮耀給神”。 (彼前 2:4-12 )
新約的應許在:
耶穌進前來,對他們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 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圣靈的名給他們施洗 。 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 (太28:18-20 )
你們要先求他(天地君王)的國和他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 (太 6:33 )
只有在分散(西羅亞-豐差遣)之道(如巴別塔、耶路撒冷)里,才可以應用此道。
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圣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侍奉乃是理所當然的。 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 (羅 12:1-2 )
當獻上十分之十,百分之百,包括生命。
于是耶穌對門徒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
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得著生命。
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什么益處呢?人還能拿什么換生命呢? 人子要在他父的榮耀里,同著眾使者降臨;那時候,他要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 (太 16:24-27 )
這才是主的教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