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靠得住?

小縣城的弒妻案不僅轟動了市縣周圍,還上了愛奇藝新浪網易等媒體頭條。事件引起的惡劣影響造成了人們內心極大的恐慌,膽小者甚至晚上一度不敢出門。

事件發生當時處于下班放學時間,路上交通正值高峰期,擁堵不堪。嫌疑人當著眾多路人和孩子的面犯下滔天大罪。事情過后,人們心中生出疑問,為何如此多的路人忙著拍照,忙著發視頻,竟沒有一個伸出援手,報警或者出手阻攔?

出于疑問,縣城頭條為此專門拜訪了律師。主任律師在承載了歲月的慢悠悠語氣中,給大家做了解釋。在行兇之前和之后,群眾可以阻止但不能傷害嫌疑人,使嫌犯受到傷害或者致死要受法律追究。行為正在實施時,路人對嫌犯造成傷害或者致死均不會受到法律追究。

有個網友開了一個令人一笑的玩笑,難道我看著他手持剪刀,沒扎下去的時候我就在一邊候著,等他扎下去的時候我再阻止?按照法律的解釋,就是這個意思!看完不禁噴然一笑。

法律有時就是這樣的。有時又不是這樣的。在不同的案件中有不同的解釋權。正如《人民的名義》中中級人民法院院長陳清泉嫖洋妓時被抓,之前和腐敗分子諂媚交易,說法律條文的解釋權在我這里。

可見,有時候法律的正確應用不在合適的時機,而是在對自己有利的時候才會出現。解釋權掌握在某些腐敗分子手里,法律的正義性就會被掩蓋,冤情得不到伸張,有時還會加重。

所以,遇到糾紛的人有時候是沒有公正可言的。親戚朋友,路人甲乙丙丁,執法機關,事情沒到嚴重的程度,無處求助。對于一個身處貧困級縣城的無業游民而言,求助高價的心理醫生更是天方夜譚!

這就涉及到消化痛苦的心理承受能力!一個當街面子弒妻的男子在妻子身上連捅數刀非但沒有引起他人的同情,嘆息,而是引來一片喧嘩,一群圍觀,或者唯恐避之不及。大家更多的是把這件惡性事件當成茶余飯后取樂的話料。該男子用毀滅家人的手段,用內心的痛苦真實地給眾人上演了一場慘劇。

荒唐,可悲,無助,痛惜,瘋狂。沒有人看得見你的痛苦,大家都如此冷漠,人人自危。如果消化不了自己的痛苦,壓服不住心中的惡魔,悲劇也就隨之產生。

理智的人關鍵時候還能想起向他人求助,最不濟的和自己聊聊天,捫心自問,反省回憶。一旦沖動釀成惡果,就不可挽回。

經過時間的洗滌,還有什么想不開的事情。退一步海闊天空,凡是把她人逼上死路,把自己逼上絕路的,心胸想必也沒那么敞亮!眾人不易,唯有自求多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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