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選擇是我們每個人每一天都在做的事。并不一定每個選擇都和「如果我是特朗普,那我要不要擺平三胖」一樣重大或充滿戲劇性,其實小到「早上鬧鐘響起時馬上起床還是再睡十分鐘」這樣的場景下我們也是在做選擇。
我一直以來都在小事上有選擇困難癥。比如,如果我在餐廳坐好等待時想好了要點什么,若服務員之后告訴我那樣菜已經賣完了,問我想換成別的什么的話,那我會立刻在原地僵一會兒,如果周圍人很多的話還會大腦空白幾秒。這時如果同行的朋友能快速幫我做出選擇,我就會很感激。雖然我知道這種時刻的我看起來一定很傻,但我的現場決策能力確實很弱,即便只是點菜這樣一件無關緊要的事。幸好,在重要的選擇上我一般不太會掉鏈子,因為我會給自己留足夠的獨自思考的時間。
也許從上文里你已經發現了「選擇」這個概括性概念之下其實包含了不同的選擇種類。而我認為選擇至少可以在兩個維度上進行分類:時間維度與重要性維度。
——為什么要分類呢?如果你像我一樣在某個方面存在選擇困難的話,通過分類分析自己究竟是在哪種情況下不能決策,會更有針對性地找到解決方法。
這里采用的?2x2 分類方法相信很多人都已經十分熟悉了。
按我在上面提議的「時間維度 x 重要性維度」劃分方式,首先有一類選擇 (象限3) 是既不重要也幾乎不需要時間來決定的,比如點菜;第二類 (象限1) 則是重要、也需要花很多時間來分析的,比如擇偶,比如選擇職業方向。而剩下的兩類,與其說是客觀存在的選擇情景,倒不如說是沒處理好的前兩類情況,被不得不推到這兩個象限來了。比如,女生逛街時可能在一件衣服的不同顏色之間花很久也做不了最終決定,那這就從一個“不重要也不該花太久的選擇”變成了一個“不重要但花了很多時間的選擇”;還有在一些重要的決定上,也不乏只花了幾天甚至幾小時,或者干脆只靠“直覺 (gut feelings)”來做選擇的人,比如本科專業、學校的抉擇對于很多人來說就是靠感覺隨便選的。
接下來我想寫寫我在如何處理好第一、第三象限所代表的選擇上的一點看法。如果你有不同的意見,歡迎留言給我!
每個人擁有的硬通貨只有時間而已,所以自然應該找到通用的方法論把生活中那些不重要的選擇快速處理掉,留下更多的時間給重要的選擇。我們的目標是:盡量消滅遺留在第二、四象限的選擇!
一個異常普遍、估計每個人都用過的做選擇方法論便是,列pros/cons(優/缺點)表來幫助決策。尤其是在買東西時,大多數人都會在腦海里自動展開一張長度不等的pros/cons對比清單表,比如下圖……
我以前也是這樣,不過我現在已經差不多改掉這個壞習慣了。為什么我會說列舉(甚至不少人還會追求“窮舉”)pros/cons是壞習慣呢?簡單地說,當你開始列舉pros/cons時,你已經在嘗試說服自己去接受其中某個選擇了。既然需要說服自己,那就說明在自己目前的條件下,幾個備選項都不是最理想的——若存在最佳選項,則從一開始就不可能有糾結的前提。
同時,這種「內心兩個小人打架看誰最后打贏」的糾結權衡體驗會消耗大量精力與時間——那可是我們最該留給重要決策的精力與時間吶。
幾年前我曾讀過一本書《貧窮的本質》(Poor Economics, 大力推薦給每個不想做窮人的讀者),書里通過大量研究反駁了一個司空見慣的印象:「窮人之所以一直窮著就是因為懶和蠢」。其中有一段闡述令我印象十分深刻。作者說,因為一個人每天的時間、精力、意志力都是有限的,窮人并不是因為天天躺著曬天陽才積累不了財富,而是由于他們不得不把大量寶貴精力與意志力都用在“不重要”的選擇上,并沒有余下足夠的精力剩給學習、工作、思考。比如,在一些很窮的地方,飲水衛生還尚未解決,生活在那兒的窮人每天一睜眼就要先考慮該去哪里打回生活用水,而一些取水點往往要走上幾公里才能抵達。當然啦,若不把這樣具體的事例指出來的話,生活在城市里的人不會想到自己一年沒一次機會考慮該去哪兒找安全飲用水的問題。
通過列舉pros/cons做選擇,除了會耗費大量精力外,還常常會埋下一個未來可能不斷讓你心煩的導火索——那便是“后悔”。就像《未走之路 (The Road Not Taken)》那首有名的詩里所描述的「薛定諤之路」一樣,在分岔路口做選擇時徘徊不定、猶豫不決;一旦踏上其中一條路后便開始擔心、后悔,想象另一條路也許會更好。后悔是一種極具破壞性的感覺,它會在不知不覺間毀掉你本就不多的快樂與淡然;因為后悔的對象都是過去的事,已經無法改變了,悔意只是純粹的感情與時間損耗而已。
那,如果不列pros/cons,還能怎么做選擇呢?
——找到足以做出選擇的決定性因素(decisive factor)!一個足矣。
舉個大家都熟悉的例子,買東西時大多數人選擇困難的癥結就在于,“我一定要找到「物美價廉」的選項”。「物美價廉」若真的存在的話,那也一定是所有供選擇商品中的少數。大部分商品都是「一分錢一分貨」。所以有人會說,“要么買最貴的,要么買最便宜的”。這就是只用了一個決定性因素——價格——來做選擇的結果。比如,可以在工具性產品上都買最貴的(用得久、效率高),其他用品都買最便宜的(不順手就直接扔掉,不心疼),就可以非??斓刈龀鲞x擇。當然,并不必拘泥于“要么最貴要么最便宜”的思路。提前花一點時間選定一個決定性因素,以后照做便是。比如,只買固定品牌的,只買顏值高的,只買以前買過的,只買名人推薦的……如果哪天情況有變,覺得這個決定性因素不好用了,比如經濟已經足夠寬裕不必考慮價格了,那就再換一個因素來做選擇就好。做選擇時最重要的原則就是,選定離“心”,只反思不糾結,絕不為已經發生的選擇后悔——瀟灑的人看起來更帥氣噢!
除了買東西,這個方法論還可以運用到擇偶上。選擇自己的人生伴侶一定得有篩選條件吧!很多普通人在擇偶條件上的思路卻是,長得不能太難看吧,薪水不能太少吧,學歷也不能太低,個頭不能低于1米X,還有一點存款……看起來都是非常寬松、非常合理的條件吧,可是這么多寬松的條件組合起來(概率一一相乘),那最后合格的人選一定是超級有限的(少于人群中1%)。羅列擇偶標準組合就像是相親廣場上尋找候選人一樣,最后還是淪為一個比較pros/cons的過程。所以這樣堅持組合式篩選條件的人就容易最后被剩下……
那現在如果讓你選出一個(只有一個)絕對不可缺少的擇偶標準,那會是什么呢?不需要告訴別人,想明白之后自己就可以默默開始尋找符合這個決定性因素的人了!
比如,對于我來說,以后的人生伴侶最不可缺的品質是,一定要愛家愛小孩兒。其他的優點,外貌身高收入學歷等等,在我能匹配的范圍內自然越多越好,但并不是沒有其中哪一樣就絕對不行。因為我自己看重家庭,特別喜歡小孩兒,所以無法接受一個會在加班/出差與家庭時光之間永遠選擇前者的男人。
上面寫了兩個分別來自第三、第一象限的做選擇例子,都是拋棄了pros/cons列表、用決定性因素來當方法論的應用場景。但兩者在應用細節上有些不同?;蛟S你已經發現了:在不重要的選擇上,變換決定性因素是可能的;但在重要的選擇上,不太可能時不時地換個決定性因素。這是因為,那些不重要的選擇常常受你實際情況的變動而變化,比如個人經濟情況就是很好的限制條件舉例;而面對重要的人生選項,決定你的決定性因素的,則是個人價值觀,價值觀在人一生中也許會有變化,但一段時期內一般相對穩定。
也??从腥酥鲝埖溃安皇且龀鲎詈玫倪x擇,而是要把自己的選擇變成最好的那個”。我認為這種想法也不太可取,有自我安慰、自欺欺人之嫌。如果只是憑沖動或直覺選了一個不怎么樣的選項,那就一定得事后強行給自己搜刮行為依據嗎?選擇本身當然存在優劣之分,尤其是在人生大事上,選擇往往要比選擇后的努力更重要。發覺自己做錯了一個選擇后,一個成熟的人就應該:能回頭就馬上回頭,不能改變就積極吸取教訓、默默承擔后果。成年人就該為自己的選擇負全部責任,不是嗎?
意猶未盡的小結……
表面看起來,似乎是你的無數選擇決定了人生的走向。本質上,還是價值觀在暗地里指引著你做出了那個選擇。
所以,什么東西對你來說更重要,什么又是最重要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