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詩我譯(艾米莉·狄金森46)——I keep my pledge(我信守我的誓言)

譯文:真念一思

作者:艾米莉·狄金森

I keep my pledge.

I was not called -

Death did not notice me.

I bring my Rose.

I plight again,

By every sainted Bee -

By Daisy called from hillside -

By Bobolink from lane.

Blossom and I -

Her oath, and mine -

Will surely come again.

我信守我的誓言

我還不曾被召喚-

死神沒有注意到我

我帶著我的玫瑰

再次發誓

以每一只神圣的蜜蜂-

以從山坡喚來的雛菊-

以來自小巷的食米鳥的名義

花兒與我-

她的誓言和我的誓言-

日后必將再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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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艾米莉·狄金森(Emily Dickinson1830.12.10-1886.5.15)

美國傳奇詩人。出生于律師家庭。青少年時代生活單調而平靜受正規宗教教育。她20歲開始寫詩,早期的詩大都已散失。從1858年后開始棄絕社交,如女尼般閉門不出,70年代后幾乎不出房門,文學史上稱她為“阿默斯特的女尼”。

她在孤獨中埋頭寫詩三十年,留下詩稿1775余首。在她生前只有 7首詩被朋友從她的信件中抄錄出并發表,其余的都是她死后才出版,并被世人所知,名氣極大。她的詩在形式上富于獨創性,大多使用17世紀英國宗教圣歌作者艾薩克·沃茨的傳統格律形式,但又作了許多變化,例如在詩句中使用許多短破折號,既可代替標點,又使正常的抑揚格音步節奏產生突兀的起伏跳動。她的詩大多押半韻,主要寫生活情趣,自然、生命、信仰、友誼、愛情。詩風凝練婉約、意向清新,描繪真切、精微,思想深沉、凝聚力強,極富獨創性。

她被視為二十世紀現代主義詩歌的先驅之一。美國詩人中最著名的佼佼者便是美國文學之父歐文,以及惠特曼和狄金森。她深鎖在盒子里的大量創作詩篇是她留給世人的最大禮物。在她有生之年,她的作品未能獲得青睞,然而周遭眾人對她的不解與誤會,卻絲毫無法低損她豐富的創作天分。根據統計,艾米莉驚人的創作力為世人留下1800多首詩,包括了定本的1775首與新近發現的25首。

作品風格:

狄金森的詩采用一般教會贊美詩的格律:每節四句,第一、三句八音節,第二、四句六音節,音步是最簡單的"輕、重",第二、四句押韻。例如本篇譯文中的第二首詩:

Because I could not stop for Death--

He kindly stopped for me--

The Carriage held but just Ourselves--

and Immortality.

詩的篇幅短小,多數只有兩至五節,經常破格,常押所謂"半韻"(half rhyme);放棄傳統的標點,多用破折號,名詞多用大寫(但這個習慣在當時很平常);常省略句子成分,有時甚至連動詞也省掉;句法多倒裝,有學者指這是受拉丁文詞序的影響。

狄金森的詩富于睿智,新奇的比喻隨手拋擲,順心驅使各個領域的詞匯(家常或文學的,科學或宗教的),舊字新用,自鑄偉詞。喜歡在詩中扮演不同角色,有時是新娘,有時是小男孩,尤其喜歡用已死者的身分說話。

狄金森描寫大自然的詩篇在美國家喻戶曉,常被選入童蒙課本。痛苦與狂喜,死亡與永生,都是狄金森詩歌的重要主題。

狄金森詩作的音樂性和圖象性,成了批評家關注的題目。其詩用的破折號,時長時短,有時向上翹,有時向下彎,有批評家指這些是音樂記號,代表吟詠或歌唱那首詩時的高低抑揚;其詩的詩行往往不是一寫到尾,有時一句詩行會分開兩、三行寫(即是說每行只有兩三個字),有學者認為這是刻意的安排,跟詩意大有關系(另外,狄金森有時會在寄給朋友的詩里會附上"插圖")。因此,有人主張要研究狄金森的詩,必須以她的手稿(或手稿的影印本)為文本,才不致扭曲詩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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