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讀39-53

? ? ? 讀完“學習國文的著眼點”和“論寫作教學”章節,有兩點感受覺得不吐不快。

? ? ? 其一,作者闡述“我們學習國文所當注重的,并不是事情、道理、東西或感情的本身,應該是各種表現方式和法則”。從語文教學的角度而言,我們應重在教文章各種表現方式和法則,而非文章所寫的事情道理東西或感情本身。這一點卻是語文教師(包括我)常常沒有很好把握與執行的,因此常常將語文課教成了思想教育的政治課或是美點體會的美學欣賞課或是文本思想感情的情感熏陶課。而偏離語文教學應有的教學內容和文本價值的準確定位。這樣的語文教學也是李華平教授曾經極為批判的一種教學偏差行為。對照葉老夏老的觀點反思自己的教學,我自己竟也時常迷失和遺忘!我也深感與正道與閱讀結緣而不至于繼續迷失和遺忘的幸運!

? ? ? 其二,在“論寫作教學”這章里,作者提出“教師命題的時候必須排除自己的成見與偏好;惟據平時對于學生的觀察,測知他們胸中該當積蓄些什么,而就在這范圍之內擬定題目。”從而可知,命題教師需要考慮學生的生活積累,不要超出學生積累范圍,而且文題要能激起學生表達的欲望。

? ? ? 同時,本章提出“對于學生作文,標準不宜太高。”“只要是他們所積蓄,從胸中拿出來的,雖與他人所作大同小異或不謀而合,一樣可取;倘若并非他們所積蓄,而從依樣葫蘆、臨時剽竊得來的,雖屬勝義精言,也要不得。”這里強調學生作文要求不宜太高,那么,不同學段學生的作文要求也不同,不必立意求獨創,言情求甚深,只需所寫是自己所積累的即可。

? ? ? 由上述兩點,我認為教師命題應該立足學生生活積累,擬出能激發學生作文的欲望的題目才行;評判教師還應對不同年級學生的作文標準不同。

? ? ? 記得我帶的一個七年級班級,參加入學來的第一次月考時,因為作文題目涉及家庭范圍,每個學生都有話說,每個學生文章差不多洋洋灑灑的,有故事情節,有真摯情感,每個人都獲得相對較好的成績,每個孩子都覺得語文沒那么可怕,家長也是一篇贊聲。可是期中期末考試,語文作文命題(包括閱讀題目)來個下馬威,一下子依照中考出題,設置審題障礙,且評判者用八年級乃至九年級的標準評價,學生成績如坐滑梯般大幅度降低,學生一下子看到語文可怖的面目,覺得語文難學,努力了似乎也沒效果。雖然與平行班成績相比優勢依然,可一些家長卻是不能接受分數的銳減,于是質疑教學者有之,問難老師者有之,責備學生者有之。語文教學及語文老師被置于尷尬的境地,讓人無語。

? ? ? 因此,作文讓學生能有話說,渴望表達得突出,需要命題者認真聽取本文作者葉老夏老的真知灼見。作文讓學生不懼怕,并敢于表達,評判者需針對不同年級用不同標準,以評價引導學生愛寫作,愛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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