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有子曰:“禮之用,和為貴。先王之道,斯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禮節之,亦不可行矣。”
? 此篇為論“禮”的使用,以“和”為關鍵。
?何為禮?儒士本是周代的巫士,主要從事葬禮和祭祀的主持工作,這項工作的核心,便是使所進行的事項按照一定的規程來進行,參與的每一個人按照一定的準則來行為,這樣的話葬禮和祭祀才不會有失于度。就如我們如今開會都需按照一定的議程及每個人遵守會議紀律來保證,如果沒有議程或者與會者遲到早退,不遵守會場紀律,會議就無法流暢進行。
?這些的規程和準則從巫師逐漸擴散至貴族階層并影響到整個社會階層,上行而下效便形成了一種“禮制”,無論位高的貴族階層還是居次位的士大夫階層以及位卑的平民階層均需按照此禮制注意自己的日常言行舉止,不能有悖于禮制。古時的六禮:“冠、昏、喪、祭、鄉、相見”,每一個人從出生到結婚生子志直至死亡均有準則可依。
? 故有子講“先王之道,斯為美;小大由之。”儒家之所以盛贊周代,乃因相傳周代時禮制通行,社會的上行下效的風氣良好。而至于周朝走向沒落,禮制也走向崩潰,僭越之禮盛行,故孔子見季恒僭用君主之禮時生氣的講:“是可忍,孰不可忍也。”
? ?孔子之所以生氣,乃是因為僭越之禮不合“禮之用,和為貴”的準則。所謂“和”便是禮的度。禮者,欲之所節也,禮是對每一個人的原始欲望的約束,故儒家提倡“克己復禮”,克己便是約束自己的欲望。同時儒家尊“人素其位”,認為每一個人在社會中都有自己的固定位置,每個人都需按照自己的位置的準則行事,這便是禮的度,不顧自己所屬的位置的準則,任意自己欲望而行事,便會有失于禮的度。
?此篇同時也講,為了達到這個度而刻意為之,也是不可行的。儒教之所以遭當今人鄙夷為腐朽,主要在于它的繁文縟節束縛人性,尤其是宋明理學的發展,禮制得到進一步鞏固,對于人欲的節制空前絕后。為了追求符合禮制而過度克制欲望,往往會忽略人的真實情感,甚至到了滅絕人性的程度,禮制逐漸發展成為統治階級的禮教,這已違背了孔子和弟子們的初衷。禮的度是活潑的,符合真實情感的,“知和而和,不以禮節之”是僵硬的,是扼殺人性的。
?讀《論語》不可不明白這一以貫穿的中庸思想,凡事有度,過猶不及。我們學克己復禮也要掌握這其中的奧秘。
? ?對于禮在我們生活中的消失,我們如今深感惋惜,號稱禮儀之邦的泱泱中華,卻在崇拜西方的“教養”,大肆鄙夷同胞的各種失行為“沒教養”。禮作為約束人的基本行為,時時被踐踏,讓人痛心不已。
? 為此我們在呼喚“禮”的回歸,但需從我們每個人自“博學以文,約之以禮“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