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在法院磨了一整天,終于懇請負責案子的法官,威脅+說服了那個固執的男人,成功同意讓我第二天晚上接孩子。
從1月14日晚六點,在對方小區樓下等了半個多小時,終于見到了剛剛睡醒抱著奶瓶的寶貝。把寶貝抱到懷里的一刻,覺得這兩個月的難過都圓滿了。
寶貝長大了,懂事了,雖然她一直是個懂事的寶寶,懂事的讓人心疼,這次卻格外如此。
一起出去玩,她會顧著家里每個人,也會耐心的等所有人的腳步。開始能聽進家里人的建議,不再像以前那么執拗。做錯事了懂得說對不起,還想試著彌補。展露小女孩愛美的天性,喜歡穿小裙子,羨慕媽媽和外婆的高跟鞋。和姐姐妹妹玩,會把自己的東西跟小朋友分享。
也稍稍顯出了一些不好的習慣,會下意識的跟別的小朋友攀比,別人有什么,她就一定要有什么。這大概和她在那個家的教養方式有關,她奶奶就是一個特別愛攀比的人,早先我還沒離婚時,我媽來家里看我,孩子奶奶只要看到我媽穿戴什么,下次必然讓在外打工的孩子爺爺給她買了帶回來。還有,寶寶學會了利用大人的這種攀比心來達到自己的要求。接來的第二天,帶她去商場玩,她要吃冰淇淋,天太冷了我沒同意,她就小小聲的說,在爸爸那邊都讓我吃的。然后滿懷希冀的看著我。大約她的這一招對她爸爸和奶奶是十分奏效的??上?,對我沒用,當我仍然堅持拒絕了她,并告訴她為什么時,她很失望,但沒有吵鬧。
她明明很怕我離開,在家里我哪怕離開她一下下她也會立刻問,媽媽呢?可是昨天她爸爸要求必須把送她回去,我接完電話自己也哽咽,告訴她的那一刻她大哭出聲,抱著我不放,然而哭完了,卻努力給了我一個笑臉,說,媽媽你過完年接我喔!
我只能也給她一個笑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