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訓半個月足可掌握”的論調,到底令誰情何以堪?

? ? 難得周末有空,認真拜讀了劉春田教授的大作《知識產權學科的性質與地位》,一篇關于知識產權到底是一級學科還是二級學科的文章。說實話,作為一個知識產權實務界人士,是既不屑也不值得讀這種“高深”的理論文章。道理很簡單,對我們的知識產權實務工作毫無任何理論價值和實用價值。

? ? ? 說得粗俗一點,管它什么狗屁一級、二級學科,如果培養出來的人,能為企業為客戶創造價值就是“一級”,否則都是“低級”!打拼在知識產權實務領域,信的是鄧大人的黑貓白貓理論,實用是我們最靠譜的邏輯規則。

? ? 只是因為高校生產出來的“產品”,使用起來讓我們常常頭疼難耐,才會常常有意無意地去關心一下“產品”制造者的心歷路程和“邏輯規則”。看到文章前的編者按說:知識產權學科的性質與地位這個問題,引起了廣大高校知識產權專業人士的重視和爭論。這么一個雞毛蒜皮的事情,竟然還能引起如此重視和關注?因此才懷著好奇心去看看文章的個中究竟!

? ? “對于受過高等教育的人來說,包括專利代理、文獻檢索、商標注冊代理、著作權登記等技能培訓,這些內容加在一起,培訓半個月,足可掌握。”當看到劉春田教授大作當中這段高論時,心情真有點耐不住了,簡直逼人懷疑自己是否“受過高等教育”?

? ? ? 耐著性子努力閱讀理解幾遍后,趕緊將這段文字摘錄出來,轉發到朋友圈讓同行奇文共欣賞。沒想到這幾天,甚至更有同行以“專利商標代理培訓半個月足可掌握?2.7萬執業專利代理師情何以堪?”為題,刷屏朋友圈興師問罪,看來還是有不少“情同意合”的感受者。

? ? ? 其實,作為2.7萬分之一的我,并沒有特別的“情何以堪”,相信其他同行朋友也應該是這樣的心情!打拼在知識產權二十多年,多少“半個月”都度過了,知識產權領域也沒有什么大風大浪,“培訓半個月足可掌握”的打擊是抗得過去的,早就皮糙肉厚了,何來的“情何以堪”呢?

? ? 只是作為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中國人民大學知識產權學院院長、中國知識產權法學研究會會長的劉春田教授,面對知識產權實務界(與理論界不同類)的劇烈反應,是否得好好地系統地邏輯地思考一下,這種信口雌黃文章會帶來多少個“情何以堪”的局面?至少,我按照邏輯規則,可思辨地想到了如下幾種狀況。

? ? 一、告訴你知識產權實務領域的實際情況,你會接受不了的。

? ? 對于受過高等教育的人來說,僅就專利代理這一個實務方向,有理工科背景的人,沒有經過12個月的實操訓練,是入不了門的!至于“足可掌握”,恐怕起碼兩到三年。

? ? 現在高校培養出來的知識產權本科生、研究生,特別是文科背景的學生,除了眼高手低沒入門的教育成果外,知識產權代理機構連“半個月的培訓”都懶得付出,干脆不予錄用。

? ? 因為像劉大教授,這種文科背景出生的高材生,哪怕是博士后畢業,僅僅懂得點邏輯思維,至少得十個“半個月”才能入門,至于“足可掌握”就只會是遙遙無期了。最恐怖的問題是,世界上沒有幾個人愿教你!不相信?可到民間去微服私訪一下!

? ? ? 二、僅靠邏輯思辨,你是確立不起來知識產權學科的性質和地位。

? ? 劉大教授在文章中,再三強調學科地位的確立,必須系統化、邏輯自洽,一定要符合科學!法學、知識產權法學,算哪門子科學,我不清楚。但我十分清楚地知道,科學源于問題,科學理論的本質是來自于觀察、實驗得來的客觀事實的概括與總結。沒有觀察、沒有實驗,哪來的科學?不解決問題,何必需要科學?

? ? ? 知識產權從邏輯規則上講無論是一級學科還是二級學科,最終得教育幫助所學的學生解決相應的實踐問題,即實踐活動中的知識產權理論問題和實際問題。你可以盡情地開展邏輯思辨,但所有的思維成果必須經過實踐的檢驗和證明,否則憑何理由論定它是科學的結論?

? ? 知識產權學科性質與地位的研究,得俯下身子走到知識產權的實務前線上去,多多真誠地問問用人單位、社會、國家、全人類,到底需要什么樣普世的知識產權學科?到底教點什么樣的理論、什么樣的技能,相互之間的比例如何,不要想當然好不好!

? ? 三、關起門來研究知識產權教育,是不能為學生及其家長帶來任何教育福利的。

? ? 做實務的我們搞不清一級學科、二級學科的邏輯關系,但可以明確告訴你:專利代理實務(至少我單位是這樣的)我們從不招用知識產權專業的本科生和沒有理工科背景的研究生,我們寧愿花一年時間的代價去培養沒有知識產權學歷背景的理工科學生,說起來好蛋疼的啊!為什么這樣?我們的心理、精神很正常,真希望大教授有空捫心自問一下啊!

? ? 關起門來爭論知識產權的性質及其地位,小題大做,無非就是一個區區的教學資源及其利益分配之爭罷了。如果你們培養出來的學生,不能滿足知識產權實務領域的實際需求,知識產權性質及地位問題的解決,與我們的知識產權實務工作沒有半毛關系,與學生及其家長的教育福利沒有半毛關系!

? ? ? 四、現有的法學框架下的知識產權本科教育,是與世無補毫無價值的。

? ? ? 知識產權是關于創新創意的法律權利。法律教授們不要僅想到知識產權是法律權利,更要明白它的前提是創新創意。知識產權的本質是激勵人們點燃創新之火,并用利益之油讓創新之火燃燒得更旺。

? ? 知識產權實務工作者,如果對創新創意沒認識不理解,學得再多的法律知識,也與世無補毫無價值。特別是隨著現代科學技術及社會文化突飛猛進的發展,以專利技術為核心內容的知識產權實務工作,不具備起碼的理工科本科學歷背景的學生,是難以勝任的。

? ? 當今高校當中的知識產權本科專業,法律框架之下構建的知識產權課程體系,為學生開設一大推的法律課程,以及所謂的少得可憐的知識產權實務技能課程 ,根本沒辦法滿足社會發展的知識產權實際需要。

? ? 由于學生畢業不具有理工科背景,高校也不具備相應知識產權實務技能的師資隊伍和教學能力,許多高校甚至連半個月的專利技能課都開不出來。學生出了校門后,沒辦法從事以專利為核心內容的知識產權實務工作,培養出來的學生天生就是一個知識產權實務工作的殘疾人。

? ? 一個基本的專業技能都不具備的教育產品,專業工作找不到、做不好,起碼的就業都成問題,這種高校教育還有什么資格講做好了素質教育?真讓世人貽笑大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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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面對這些實際的知識產權教育問題,不去調查,不去解決;對于一些細枝末節的學科定位問題,津津樂道,爭論不休,怎么不感覺到讓人汗顏!天天研究理論,也沒見到誰有什么驚世駭俗的國際貢獻;瞧不起基本的實務技能工作,面對重大的知識產權國際糾紛,也沒見到誰能為國家為企業力挽狂瀾。

? ? 知識產權如果當作一門學科來看,肯定是一門應用性學科、實踐性學科。習大大號召大家要把論文寫在大地上,知識產權實務領域應該就是知識產權工作者、研究者的大地,依靠波瀾壯闊、豐富多彩的知識產權實踐活動,總結概括上升到知識產權理論,再去指導知識產權的實踐活動,這才是知識產權高等教育的出路。

? ? 無視精彩紛呈的大千世界的發展變化,不顧企業、社會、國家的實際需求,一天到晚自閉在一個脫離實際的邏輯規則當中自嗨,到頭來只會笑掉他人大牙,情何以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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