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棋競賽規則:循環賽對局秩序表的使用和編排

一、使用說明

(一)在循環賽開始前,按參加人(隊)數制成由1至若干的順序簽條,每一運動員(隊)抽得一號。比賽開始,依照附表規定的配對號碼逐輪對弈,號次在前的運動員執紅棋先走,在后的執黑棋后走(如果是團體賽,則號次在前面的隊,單數臺均執紅棋先走,雙數臺由另一方執紅棋先走)。若比賽是兩局制,則各輪第一局執紅棋先走者,在第二輪改執黑棋后走。如為多局制,可依次類推。

(二)若參賽的人(隊)數是單數,則附表每輪第一欄內未加括弧的那一號運動員(隊),在該輪輪空。

二、編排方法

當參加人(隊)數超出附表所列的范圍時,競賽組織機構可以按照以下方法編排需用的“循環賽對局秩序表”。

(一)比賽人數成雙時,所稱“最大號”即棋自身不變;而人數成單時,須將參加人數加1,補成雙數的“最大號”,如5人的比賽,則“最大號”系指6,依此類推。比賽總輪次數,必然是“最大號”減1。

(二)第一輪,可概括成為十六個字,即:“首尾相對,依次靠攏,人數逢單,1號輪空。”

(三)第二輪,“最大號”肯定執先,以后逐輪轉換先后走,直至比賽結束。

(四)每輪“最大號”的對后,必然是上輪表中位置排在最后的那個號。“最大號”的這一對,永遠列在最前面。

(五)其他各對,從第二輪起,每輪的編排規律是:“上輪跨鄰相遇,前后順序依然,從后往前配對,直至全部排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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