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愛情,是一個已經很落俗套的話題。要是擱在以前,我看到這一種文章,我肯定會講又是一個矯情的人在無病呻吟,我會很不屑的翻過這篇文章。但是不知道為什么,最近我總是想起這兩個字眼,也許是因為剛上大學吧,每個人上了大學都會有一種對戀愛很期待的感覺,上了大學老師不會再管你,父母也不會管你,你可以光明正大的秀恩愛,你終于可以名正言順的跟喜歡的ta表白,跟喜歡的ta在一起,你玩你鬧你瘋,你可以做一切你想做的事,你可以向全世界宣告你的愛情,可是,這真的是愛情嗎?我沒有談過戀愛,我在憧憬愛情。愛情,到底是什么樣子的呢?
? 我很喜歡一首詩“我行過許多地方的橋,看過許多次數的云,喝過許多種類的酒,卻只愛過一個正當最好年齡的人”這是沈從文寫給張兆和的情書,我常常在想,張兆和到底是一個多么美好的女子,竟惹得沈大才子為她如此掏心掏肺,愛到塵埃里。我一直不懂,怎樣才算愛上一個人,為什么會愛上ta,到底是愛到了什么地步,是一種多深的愛,才會讓一個人對另一個人如此死心塌地,就連缺點你都覺得可愛,就連發脾氣你都覺得是在撒嬌,因為沒有碰到過,體驗過,所以愛情這種事一直存在于我的腦海里。
? ?我一直向往的就是民國時的愛情,民國時男子求愛會給女子寫情書,那些書信真的浪漫的一塌糊涂,在那個時代,每一個陷入愛情的男子都是一個偉大的詩人。我想在那個時候談戀愛是一件重大的事,在炙熱的愛火中,他們許下了一個又一個一輩子的承諾。在我的想象中,當我戀愛的時候,我喜歡的人應當也像沈從文愛著張兆和一樣那么深的愛著我,他會容忍我所有的壞脾氣,會配合我的無理取鬧,會把我寵的像個小女孩。我們會一起慢慢成長,攜手走過人生的風風雨雨。我們,至少應該是彼此相愛的。
? ?可是一切來的猝不及防,我覺得我戀愛了,不是和別人相戀,是我,開始喜歡上了一個人,我甚至都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喜歡上了他,因為我們沒有見過幾次面,沒有聊過幾次天,連比較要好的朋友都算不上。我知道他不喜歡我,我覺得他甚至不會記得還有我這樣一個普通的朋友,我也都快忘了他的長相,可是我仍然記得他給我的那種感覺。我記得他看著我的那雙帶著笑意的眼睛,我記得他眼里帶著的寵溺,也許不是對我,但是我還是留戀他給我的溫暖,偶爾在我覺得孤獨的時候,我會不可抑制的想起他,我會希望他陪在我身邊,我希望我想著他的時候他也在想我。
? ?他不喜歡我,我知道。這是一件多么難過的事情,我卻沒有感覺,我清楚的知道他不喜歡我。男生要是喜歡一個人,特別是他那樣一個人,對喜歡的女生一定是窮追猛打天天糾纏的人,而我們從未熱切的聊過天。女生的直覺都是很準的,女生能清楚的知道身邊的女生誰對誰有敵意,也能清楚的知道一個男生對你有沒有感覺。也許是從剛認識的時候我們的關系就被定位了,并且不可能再改變,因為從未得到過希望,所以我也就習慣了。
? ?我還是做著自己,我和他之間還是沒有聯系,我偶爾還是會想起他,我想我應該還是喜歡著他。習慣,真是一件可怕的事,連傷心也能被減弱,可是連喜歡也能被持久。
? ?“從前的日色變得慢,車,馬,郵件都慢,一生只夠愛一個人。”一生能夠愛一個人就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