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程幼兒園虐童事件中各方應承擔什么責任

虐童事件視頻已經刷屏,社會各界給予廣泛關注。

大家除了對幼兒園表示極大憤慨和對主要當事人撕爛扯碎暴怒之外,也都在考慮應該怎么避免自己碰到這樣的倒霉事,因為大家都了解目前法治社會還在建設當中,有些漏洞需要時間來修補。

現在先來理清當事各方應該承擔的責任,再來追究相關人的法律責任,最后總結那些事要做到位才能避免再次出現同類事件。

1、攜程。2016年初攜程為了解決員工的后顧之憂,辟出800多平方米的辦公場地,投資400多萬元,重新裝修設立了親子園。聘請第三方早教機構前來管理,服務時間為每天早上8點半到晚上6點半,每月收費2580元。雖然出發點很好,贏得了員工的支持,但因沒有取得行政許可被長寧區教育部門叫停。

2017年6月,作為社區幼兒托管點實事項目之一,攜程親子園經過驗收投入試運營。作為幼兒園的委托人,攜程負有監管責任。在幼兒園運營前要審查承辦方的合法經營資質,運營中應負監督責任,包括保教質量和管理人員的資質。發生虐童事件,監管責任是不可推卸的。目前,根據攜程官方的回應,HR高級總監邵某已引咎辭職。

2、教育部門。長寧區教育局是不是也有監管責任呢?11月8日下午,上海長寧區教育局回應記者稱,此事他們已經知曉,但該托幼所未在教育部門備案,不屬于正規的教育機構,而是攜程內部職工子女的托管點,如果有師資培訓的需求,教育部門才會協助。這是一個盲區,需要立法解決。

3、幼兒園承辦方。擔負具體運營和管理職責,應該對員工和托管的小朋友全權負責。首先是員工資質,其次是師德教育,第三是及時監管。三個方面都是不同程度疏漏。事情發生后,親子園負責人張葆葆表示:在攜程HR的要求下,已于11月8日向所有家長當面道歉,作為親子園承辦方,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愿配合警方和攜程的進一步調查。

截至目前第三方已對涉事教師做出如下處理:

撤銷(開除)主要當事人:攜程親子園彩虹班后勤人員周某職務

撤銷(開除)攜程親子園彩虹班班主任唐某職務

撤銷(開除)攜程親子園保育員沈某的職務

撤銷(開除)攜程親子園園長鄭某職務

目前,涉事的4名教職員工已被警方帶走接受調查,其中身著黃衣服的女子為保潔員,無保育證。

4、孩子家長。孩子送到幼兒園就可以放心了嗎?畢竟那是一個盈利機構,以盈利為根本目的,指望她們像自己對孩子那樣親昵是不現實的。孩子是自己的,自己不負責誰負責?出了問題,別人可以譴責,當事方可以賠償,可是孩子呢?他的心理陰影會怎么影響他的人生?家長必須自責。為什么沒有早些發現問題,溝通解決,而是已經持續這么長時間才發覺,未免太遲鈍了。

5、承擔法律責任。根據公安對案情的調查結果,幼兒園的四名當事人對被監護、看護未成年人從肉體、精神上進行折磨、摧殘的,可能構成虐待罪,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園方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攜程作為監管方履行職責不到位,也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6、怎么避免類似事件。一是送孩子入園前要了解機構的資質,只有合法的,在教育部門備案的才可以相信。二是入班后,要詳細了解班里老師的情況,弄清楚每個老師的特點,有時間一定要天天和老師交流,溝通情況。三是最重要的,家長雖然不能實時監控孩子狀況,但是每天都要問一問自己的寶貝在幼兒園的情況,過得開心不開心,有沒有需要家長幫助的地方。雖然孩子還小不會詳細學說,但總能發現一點問題線索。如果這樣都不能發現蛛絲馬跡,那只能說她們演的太好了。四是國家完善相關法律,把所有相關方的責任界定清楚,不讓任何一個害群之馬逃脫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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