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是一個國家、民族、組織或群體的精神價值、生活方式,以及由此而塑造出的集體人格。它是一個群體區別于另一個群體的重要標志。我們中華民族有著上下五千年的歷史文化底蘊,也因此西方國家自古就對這個神秘的東方國家充滿好奇與疑惑。我們留學生在海外留學生活的同時,也肩負著展現中華文化的重要使命。
談起中華文化,首當其沖的就是那些不隨時間流逝而褪色的哲學思想。很多人認為,中華民族沒有信仰,這個觀點是有偏頗的。中華民族并非沒有信仰,而是我們在對“信仰”的定義上有些許不同。中華民族信仰的不是一個萬能的存在,而是一條條倫理綱常。但這同時區別于法律,它并非強制的國家管理手段,而是一種人們自發追隨的行為準則。
首先我們可以從中華文化的方方面面找到西方哲學的影子。儒家的核心“仁”、墨家“兼愛、“非攻”的思想要求我們熱愛人,要有廣博的胸襟和愿意為社會、國家作貢獻的情懷。這點和基督教中的“博愛”、“寬容”有著相似的內核。孟子提出的“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以及法家對于法制、法律面前平等、嚴刑峻法的觀點時至今日依舊可以從各國行政手段中找到影子。道教作為唯一一個發祥于中國的宗教在古中國的傳統文化中占有重要地位。它以“道”為最高信仰,認為“道”是化生萬物的本原。通俗地講“道”就是客觀規律,道教相信所有事物都有其自身發展的規律,規律沒有具象,它只在否定中陰陽轉化。這和馬克思提出的唯物辯證思想也有著類似的內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