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我一位同事的父親因喝酒過多病逝了,原因是幾個好朋友在一起喝酒,喝的太多造成的,這幾個酒友都要付相應的責任,誰都逃不了。
和朋友的父親在一起喝酒的幾個人,每個人都拿了兩萬塊,這是法院的強制命令,不服從也不行,可是再多的錢能換回朋友父親的生命嗎?
朋友聚會喝酒是正常的,可是喝酒不能喝的太多、太過分,本來是半斤的量,非要喝一斤以上,這豈不是自己遭罪。
有的人在酒桌上勸酒勸的太硬氣,非要讓對方喝下去不可,不喝都不行,當喝酒喝出麻煩來那就太遲了。
奉勸那些在酒桌上愛勸酒的朋友們,自己要少喝酒,更不能勸別人多喝,否則是在害他人。
喝酒要喝到適當,差不多就行了,不能過度飲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