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則小故事,是本人從明清筆記小說和雜記中摘錄的,感覺挺有意思,拿來與大家分享。
一、判鼠。明嘉靖年間,朝中一御史,籍貫四川,口才俱佳,平日非常嚴肅。某日,一太監抓住一只老鼠(時稱四川為鼠地,即蜀地)。想戲謔該御史,便找到他說:“這只老鼠咬爛了我的衣服,請御史大人判他的罪。”——太監此舉,實為譏笑這個四川籍的御史為老鼠也!
誰知,那御史想都沒想,脫口而出:
“此鼠若判笞杖徙流太輕,判凌遲絞斬太重,那就判它腐刑吧。”
腐刑,就是閹割的意思。太監知道御史在譏諷自己,但也佩服其思維之敏捷!
二、侍郎巡按。明正統年間,某日,戶部侍郎焦宏與都御史王文等人在一起聚餐,大伙談笑間,忽然一只狗走了進來,繞著桌子亂跑。下人見此狀,趕忙呵斥,想把這狗趕出去。這時,只聽得焦宏笑道:
“休斥它,它在這里巡按呢。”
巡按,乃是都御史的職責,這明顯是調戲王文,說他是狗。誰知焦宏話一出口,王文便懟道:
“你看它是狗,實際卻是狼。”
“狼”意會為“侍郎”,你笑我是狗,我說你是狼。才思之敏捷,著實令人欽佩。
三、兵刑侍郎謔。明景泰年間,某日,兵部、刑部的官員們一起開會。當時于謙是兵部侍郎,俞士悅是刑部侍郎。刑部某官員戲兵部官員文曜,說:
“于公是大司馬,公非少司驢乎?”
大司馬是對古代帶兵人的稱呼。這人將“大”對應“少”,“馬”對應“驢”,乃戲說文曜是小毛驢也。話音未落,文曜應聲懟回他:
“俞公為大司寇,公非少司賊乎?”
在古代,大司寇是管刑獄之人的別稱。這里“寇”對“賊”,你說我是小毛驢,我便反唇相譏,罵你是小毛賊,妙哉!
四、嚴高相謔。明景泰年間,常熟嚴相國臉上麻子多,新鄭高相國寫文章喜歡打腹稿。某日二人相遇,高戲嚴曰:
“公豆在臉上。”
俚語中,譏諷江蘇人是鹽豆兒,嚴相國臉上有麻子,又是江蘇人,高故戲謔他。話音未落,只聽嚴懟曰:
“公草在腹中。”
新鄭在河南,當時人稱河南為驢,高相國是河南人,又喜打腹稿,乃懟他草在腹中,分明是笑他是驢,令人捧腹。
五、上達下達。明代景泰年間,達毅、王達同為郎中,一日簽發公文,王達戲曰:“每次公文簽名,你都把名字簽在我的名字下面。”意在指對方推卸責任,凡事讓對方出頭,自己當縮頭烏龜。達毅應聲懟曰:
“君子上達,小人下達。”
這句話出自論語,本意是“君子需向上通達仁義,小人才向下通達財利。”在這里,達毅用來自嘲自己是小人,所以把自己的名字簽在下面,亦不失為一種睿智的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