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多年前的今天,在美國芝加哥,成千上萬的女人們脫下圍裙、放下漿洗的衣服、離開睡熟的孩子、走出家門。她們沒有去往菜市場、也沒有去工廠,而是結伴走上大街,拉起橫幅,向政府要求:女性也應和男性一樣擁有8小時工作 、擁有選舉權。
游行會不會被警察抓走?會!游行會不會丟掉工作?會!游行會不會被家庭視為不守本分?會!那為什么你們還要去?為了不再被忽視,為了不再是家庭的附屬品,為了不再同工不同酬,為了能夠讓自己的女兒生活在一個更公正的環境,不再忍受她母親受到的不公待遇,為了告訴女兒們自己的權力要去爭取,而不能永遠忍氣吞聲。
一場聲勢浩大的游行終于在1910年8月換回了國際上的肯定:把3月8日作為國際勞動婦女節,用以感謝對女性在社會發展方面所做的貢獻。這算女性取得國際合法地位的一次大的勝利,而法律認可和社會認可是兩個概念。隨后的100年里,爭取“平權”的努力一直沒有停止,但社會對女性的認可仍然還在左右徘徊。
很多雇主不愿意雇傭女性,比如下面的聲音:
“她在準備結婚,最近總是請假,項目交給她我不太放心。”經理抱怨。
“她寶寶又病了,下班就沖出去了,只好我來替她加班。”同事抱怨。
“她新交了男朋友,上班總是偷偷打電話,年底不準備給她加薪了。”老板抱怨。
"總是不想出差,客戶那邊著急,下次還是找個男生來做吧。"
“產假剛休完,又要休病假,要不再招個人?”……
不論男女,分內的事沒有做好,就沒法得到尊重,這與性別無關。擁有一項權利,自然會被賦予一項義務。要同工同酬,就有做得和男生一樣好;要投票權,就要培養分辨優劣的能力;要平等讀書的權力,就要考出一樣好的成績。
權力不是白給你的,而是你值得被如此對待。近百年來,優秀的女性往往要做到“卓越”,才能獲得和“優秀”男性一樣的地位和認可。沒辦法,it's men's world。從有文字記錄開始都是男人們參與社會大生產,創造社會財富,所以他們制定著社會運轉的規則。
女性參與社會大生產不過是近百年的事,如果把整個社會看成是一個經營了幾千年的公司,女人們真該說一句:前輩,我來了,我會努力的,請你多多關照。最后一句話只是客氣,要是當真,他就完了。
期望別人照顧的只有兩種人:一種是弱者,因為他沒有能力照顧自己;一種是乞丐,依靠別人的憐憫才能生存。
要么公開承認自己無能,要么變成賣乖的寵物以獲得別人的供養。可現代女性接受過那么多的高等教育,肯定不愿以一個弱者的身份示人,更不愿給自己打上“求包養”的印記。
既然是后來的“社會信任”,要取得社會前輩(男性)的認可,光靠一紙法律文書不行啊,只能依靠自己的努力,才讓前輩刮目相看噢。
雖然男女絕對平等還很漫長,也不能做到同工同酬,但起碼我國的女人們可以自由戀愛,可以讀大學,可以選擇自己的工作。在生命自由度上,已經基本和男性相等了。這些從我們生下來就視為理所應當的事情,在100年前還是前輩們寧可用生命去換取的自由生活。她們一輩子也不能隨便和喜歡的男生在街上牽手閑逛、也不能說走就走,享受在路上的風光、更不能在請婆婆照顧孩子,讓老公幫忙家務……比之前輩,我們已經幸福太多,不是么?
可是,人總是無視已經擁有的東西。兩個女性朋友對我抱怨:
“現在的女人又要上班掙錢,又要干家務,還要帶孩子,哪一件事都不能放松。還是以前好,女人不用上班,只照顧家里的事就可以了。”
我理解她們孩子小,壓力大才說出這番話,而不是真心的認為過去的女人比現在的女人更滿足、更幸福。且不說經濟獨立,自己掙錢自己花,就說那種大門不能出,二門不能入,每天對著繡花機的日子,整個生命半徑連也就是方圓五里地。能夠認字讀書,還能吟詩作畫打發時間,不認字的就只剩當老媽子打理庭院了,要是丈夫真招個姨太太回來,看過《大紅燈籠高高掛》沒?生活中就只剩猜忌、撕逼和爭寵了。這還是生在大戶人家,能嫁入地主家,當個太太,要是普通農戶的內側人,沒準還賣出去當丫頭伺候人,一輩子也翻不了身。
即便衣食無憂,她們最大的悲哀是生活無法把握在自己手里,只能依靠出身和丈夫。而現在的女人們有了更多的選擇權,即便逆襲的機會渺茫,即便要掌握學習太多的東西,即便要像“女漢子”一樣既要上班養家,又要回家帶娃,起碼可以為過上自己想要的生活而努力一把。
我以為,努力過而得不到是無奈,但更大的苦楚是被迫過上不想要的生活,而卻永遠不能改變。
舊時的女人與天長嘆:“只因我是女人,為何不被允許?”。
現在的女人則要問自己:“選擇這樣多,我該如何去做?”
想要讀很多很多的書,想要去很多很多的地方,想要有幸福的家庭和可愛的孩子……好吧,都是想要的,那就去努力得到。想到和得到之間還差一個做到。幸好,禁錮自己的不再是舊時的條條框框,想愛就去愛,能做就去做。
珍惜“做人的權力”,無論男女,只要足夠優秀,都能依靠自己的付出,而獲得生活的“眷顧”,這才是我們應該追求的平等。如果真有那么一天,三八節是否有存在的必要,就另當別論了,誰在乎那點小恩小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