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 食品“上線”以來,無證經營、黑作坊等食品安全問題就一直是制約線上食品或餐飲發展的“攔路虎”。《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的出臺,將具體通過強化平臺和入網食品生產經營者的義務,細化嚴重違法行為的具體情形來有效終結線上食品市場的亂象,從而保障線上餐飲在監管下實現可持續 健康發展。《辦法》將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為什么要制定《辦法》?
隨著我國電子商務經濟的迅猛發展,網絡食品安全與人民群眾日常生活日益密切,越來越成為食品安全監管關注的焦點。
一是參與網絡食品經營的主體越來越多。同一個主體,同時開展線下和線上交易的現象越來越普遍,趨勢越來越明顯。
二是網絡食品經營法律關系相對復雜,涉及信息發布、第三方平臺、線上線下結算、第三方配送等,民事法律關系更加復雜。
三是網絡食品經營監管難度更大。由于網絡食品經營的虛擬性和跨地域特點,對行政管轄、案件調查、證據固定、處罰執行、消費者權益保護等帶來很大挑戰。
針對上述趨勢,制訂具有針對性和操作性的管理辦法,非常必要。據此,根據《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順應網絡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實際需要,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制定了該《辦法》。
《辦法》包括五章四十八條,分為總則、網絡食品安全義務、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管理、法律責任、附則。
《辦法》的調整范圍有哪些?(仔細對照自己是否有線上交易或屬于此范圍)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以及通過第三方平臺或者自建的網站進行交易的食品生產經營者違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章或者食品安全標準行為的查處,適用本辦法。
《辦法》對入網食品生產經營者規定了哪些主要義務?(沒有履行義務就是違法!需要重點熟讀!熟讀!讀!)
一 是取得食品生產經營許可的義務。入網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依法取得許可,入網食品生產者應當按照許可的類別范圍銷售食品,入網食品經營者應當按照許可的經營項目范圍從事食品經營。
二 是網絡食品經營過程中相關義務。入網食品生產經營者不得從事下列行為:
1.網上刊載的食品名稱、成分或者配料表、產地、保質期、貯存條件,生產者名稱、地址等信息與食品標簽或者標識不一致;
2.網上刊載的非保健食品信息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功能;網上刊載的保健食品的注冊證書或者備案憑證等信息與注冊或者備案信息不一致;
3.網上刊載的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信息明示或者暗示具有益智、增加抵抗力、提高免疫力、保護腸道等功能或者保健作用;
4.對在貯存、運輸、食用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食品,未在網上刊載的食品信息中予以說明和提示等。
三是公示相關信息。通 過第三方平臺進行交易的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在其經營活動主頁面顯著位置公示其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通過自建網站交易的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在其網站首頁顯著 位置公示營業執照、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餐飲服務提供者還應當同時公示其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量化分級管理信息。相關信息應當畫面清晰,容易辨識。入網交 易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乳粉的食品生產經營者,還應當依法公示產品注冊證書或者備案憑證,持有廣告審查批準文號的還應當公示廣告審 查批準文號,并鏈接至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網站對應的數據查詢頁面。保健食品還應當顯著標明“本品不能代替藥物”。
四 是明確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中特定全營養配方食品不得進行網絡交易。
五是明確網絡食品經營過程中的貯存、運輸要求。網絡交易的食品有保鮮、保溫、冷藏或者冷凍等特殊貯存條件要求的,入網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采取能夠保證食品安全的貯存、運輸措施,或者委托具備相應貯存、運輸能力的企業貯存、配送。
《辦法》對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和通過自建網站交易的食品生產經營者規定了哪些義務?
一、是備案義務。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應當在通信主管部門批準后30個工作日內,向所在地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取得備案號。通過自建網站交易的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在通信主管部門批準后30個工作日內,向所在地市、縣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取得備案號。
二、是滿足相應的技術條件要求。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和通過自建網站交易的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具備數據備份、故障恢復等技術條件。
三、是建立食品安全相關制度。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應當建立入網食品生產經營者審查登記、食品安全自查、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制止及報告、嚴重違法行為平臺服務停止、食品安全投訴舉報處理等制度。
四、是入網食品生產經營者材料審查登記。網 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應當對入網食品生產經營者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入網食品添加劑生產企業生產許可證等材料進行審查;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 者應當對入網食用農產品生產經營者營業執照、入網食品添加劑經營者營業執照以及入網交易食用農產品的個人的身份證號碼等信息進行登記。
五、是建檔義務。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應當建立入網食品生產經營者檔案,記錄入網食品生產經營者的基本情況、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等信息。
六是記錄保存食品交易信息。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和通過自建網站交易食品的生產經營者應當記錄、保存食品交易信息,保存時間不得少于產品保質期滿后6個月;沒有明確保質期的,保存時間不得少于2年。
《辦法》對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職責是怎樣劃分的?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負責監督指導全國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工作。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工作。
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的查處的管轄原則是什么?
《辦法》明確規定,對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食品安全違法行為的查處,由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管轄。
對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分支機構的食品安全違法行為的查處,由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所在地或者分支機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管轄。
對 入網食品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違法行為的查處,由入網食品生產經營者所在地或者生產經營場所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管轄;對應當取得食品生 產經營許可而沒有取得許可的違法行為的查處,由入網食品生產經營者所在地、實際生產經營地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管轄。
因網絡食品交易引發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危害后果的,也可以由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發生地或者違法行為結果地的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管轄。
《辦法》規定了哪些需要進行責任約談的情形?
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和入網食品生產經營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縣級以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可以對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進行責任約談:
(一)、發生食品安全問題,可能引發食品安全風險蔓延的;
(二)、未及時妥善處理投訴舉報的食品安全問題,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隱患的;
(三)、未及時采取有效措施排查、消除食品安全隱患,落實食品安全責任的;
(四)、級以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認為需要進行責任約談的其他情形。
通篇閱讀下來,其實對諸如我們這般的正規餐飲商家而言,沒有太多影響。相反卻是在幫助我們肅清經營環境,打擊無證經營的手工作坊,使我們企業在持續發展中可以獲得更公平、公正的市場對待。
文章來源:嘟嘟餐飲觀察【kedududu】拓眼界,助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