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一時候,院里有一個叫修的男生,青島人。他高高的,很瘦略黑,很像韓國明星Rain。迎新生聯歡會時,他唱著陶喆的《找自己》,嘩啦啦啦啦啦的從舞臺的左面跳到右面,有點可愛,有點傻氣。我要到了他的博客,伴隨著背景音樂《黑色毛衣》的旋律,一遍遍的看著他的文章,一點點的讓喜歡在心底滋長。
有一天,隔壁寢室我最好的朋友阿芳,在床上蒙被痛哭,她說風采大賽時,她和修分成一組,模特表演上場時,他牽著她的手,她心里莫名的甜蜜和緊張。剛剛她向他表白,他拒絕了。她很痛苦。
我在旁邊默不作聲,我不敢告訴阿芳,幾天前,我剛和修一起上街吃飯、看電影,相談甚歡,我不敢告訴她,我一直在關注修的博客,一直任由喜歡在心底瘋長,我更不敢告訴她,修看我的眼神,和我看他的一樣。
我漸漸疏遠了修,因為,阿芳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不可以做“對不起”她的事。
半年后,我又遇到了喜歡的男孩T。一天晚上,T約我去網吧包夜,他一直在瘋跑卡丁車,我很忐忑,直到天空泛起魚肚白,他對我說,“在一起,不離不棄。”何其幸運,我喜歡的人剛好也喜歡我。我們牽手往宿舍走,遇到早上下來打水的同學,他大方介紹這是我女朋友。
這是我的初戀。甜蜜了七天。
七天后,T高中時期的女友聞訊發瘋般的跑來,我不知道她到底是什么心態,她就是不想讓T交女朋友,盡管她在她的大學已經有了新男友。T躲了我三天,然后,說了再見。
那段時間,我很痛苦,每日以淚洗面。不久,我聽說T和阿芳在一起了。寢室的同學告訴我,看見他們在操場上擁吻,久久不放、極盡纏綿。我特別想沖進阿芳的寢室,我特別想質問她,她的良心被狗吃了嗎?我對她說過多少掏心窩的話,她知道我對T的愛,她知道我所有的秘密和牽掛。可是我再一次沉默了。見到她時,我對她說著祝福。她以為我已經放下,肆無忌憚的說著他們一起坐在一教天臺,怎樣看雪看月亮,怎樣從詩詞歌賦談到人生哲學。我心里大罵Fuck,可我表面還是云淡風輕的笑著。
我想起了修,想起了那些為了做一個好人而相讓的過往。我曾因為與好友競爭同一個學生會崗位而退出,事后部長找我,對我說,她心中的目標人選其實是我。太多太多這樣的事情,讓我在事后的很多年,夜深人靜的時候,對自己說著后悔。
我一直都在做一個好人,可我一直忽略的是,這個好人,最對不起的,其實是自己。
幾天前,我和阿芳相聚。她告訴我,其實她心里一直有愧,她和T短暫的快樂過后,是對我長久的虧欠。她也有不安、也有忐忑。這么多年,當男人都成為過眼云煙,感謝我的包容,還能留在彼此身邊。
其實修又何嘗不會明白我的疏遠,當年我和阿芳好到全院皆知。或許當年在一起,現在早已陌路。而不像現在,還能輕松的談天。
而花心的T,和阿芳不過個把月,之后閱女無數,并不是有情郎。
阿芳這種生性自私的人,也終于對我例外,一直掏心掏肺的相伴身旁。
其實自私也好,無私也好,遵從當時自己的心,做出符合自己三觀和修養的事,順其自然就好。時間會證明選擇是對還是錯,而我能夠保證的就是,我始終是一個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