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29日,一艘中國漁船在被韓國海警控制之后起火。韓國海警承認他們向漁船駕駛艙投了多枚爆音彈,并導致3名中國漁民死亡。不過,這次對大陸漁民動手的并非鄰國,而是我們的對岸,當時海巡署對大陸所謂的“越界”漁船進行了高壓水炮射擊。而在此前他們在使用“雄風”-3導彈時,“誤射”并擊中了“翔利升”號,并導致漁船損失和人員傷亡。這也不免讓人感嘆對自己的人下起手來還真夠狠,那么,此前對岸“誤射”的導彈性能如何?此次又有何目的呢?
“雄風”-3反艦導彈于2007年10月10日正式公布,該導彈長約7米,彈徑500毫米,發射重量1500千克,高彈道射程為300千米,掠海飛行射程為120千米,速度為2.2-3倍音速。由于此次“誤射”事件中,大部分導彈攻擊程序和參數使用了默認模式,因此可以較為客觀地反映導彈本身性能。
誤射事件中整個導彈只飛行了約74千米,和號稱的130千米以上格格不入,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其實,反艦導彈在整個飛行過程時最大射程時往往計算的是從導彈發射到導彈落地時導彈的飛行距離,而不是從目標到發射點之間的距離,最大射程的量算很多時候是靠導彈在空中飛圓形航線得出的。在實際運用中,要考慮到導彈的飛行航線,剖面、轉彎點設置和機動等各種因素,實際上最大射程是不可能達到的。此外,反艦導彈和彈道導彈不同,可以通過良好的航路規劃去攻擊距離較近的目標。對于“雄風”-3來說,只要目標的距離不小于打開雷達導引頭之前所需要的穩定飛行距離,那么就可以攻擊目標,但攻擊目標較近目標時導彈一般不能飛的太高,否則導彈的拉起和下降過程都不容易實現,因此能夠確定“雄風”-3的掠海飛行能力還是比較強的。
有分析稱,“翔利升”號漁船被擊中后,“雄風”-3導彈并沒有爆炸,而是穿透船體最后跌入海中,這證明該反艦導彈很可能采用了半穿甲戰斗部,引信采取觸發音信,因漁船材質較脆,引信沒有觸發。然而,通常情況下,反艦導彈的半穿甲戰斗部使用多點同時點火的觸發延時引信,能保證彈頭傳入艦艇內部保證。現代反艦導彈戰斗部的引信精度非常高,起爆管的保險能夠精確感應對目標的撞擊,甚至穿透延時或層數,保證導彈在侵入船艙內3-4米的最佳位置爆炸。但此次“誤射”事件中,導彈從駕駛臺洞穿,從尾部貫出,距離有十幾米,即使漁船殼體使用玻璃鋼,而艦船主體承力部分和輪機機械不免使用鋼性較大的金屬材料,這足以觸發引信導致戰斗部的爆炸,但引信并未能夠成功啟動,這表明引信戰斗部設計存在很大的缺陷。
對岸一直聲稱“雄風”-3是全世界的反艦導彈中,超音速射程最遠,速度最快,性能最先進的型號,甚至全世界任何近程反導系統都不能對其進行反制。然而,此次“誤射”事件暴露出了該型導彈并沒有他們吹噓的那么完美。本想用該型導彈叫板,卻不想被自己打臉。然而,他們使用水炮射擊大陸漁民并不能挽回他們的面子,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他們對手無寸鐵的同胞下手良心何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