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有人說:相較于大錯大過,自己更不能容忍小錯小過

開篇之前,先通過一則小故事來引入關于”大錯與小錯“的話題。

有人問美國作家馬克·吐溫:“人都是要犯錯誤的,是嗎?”

“是的。”

又問:“人犯的錯誤有大有小,是嗎?”

“是的”

又問:“大錯誤和小錯誤有什么區別呢?”

馬克·吐溫說:“如果你從餐館里出來,把自己的雨傘留在了那里,而拿走了別人的雨傘,這叫小錯。但是如果你拿走了別人的雨傘,而把自己的雨傘留在了那里,這就叫大錯。”

馬克·吐溫漫畫像。

不知道馬克·吐溫是否與人說過這番話,讀者朋友如果有知道出處的麻煩在評論區里幫我考據一下。想到最近有人在微博上發表"莫言長詩",結果莫言本尊看了也是一頭霧水,他不忘調侃,然后轉發稱:“理不糙!可我也想知道這是誰寫的?”網友們則是連連歡呼,紛紛稱自己這些年不知道喝過多少假雞湯,此次莫言老師親自出面真是大快人心,假雞湯終于撞上槍口了!

回到馬克·吐溫最后回答的關于“大錯和小錯”區別的兩句話上來,這兩句話顛倒著說表達的意思有什么差別呢?是不是“把自己的雨傘留在了那里,拿走了別人的雨傘”意為偷,而“拿走了別人的雨傘,把自己的雨傘留在那里了”只是不小心?這種回答方式的幽默怎么理解?

有人說這不難理解,第一種情況是無意中拿了別人的傘,而當成了是自己的傘。第二種情況是故意沒拿自己的傘,拿走了別人的傘。從兩種不同的場景里可以看出犯錯誤的心理活動是不一樣的,無意的就是小錯,故意的就是大錯了。

紙人阿楞。

說到對于錯誤的態度,很容易讓人聯想到一系列的問題,有人會問起“對待錯誤是應該寬容還是嚴厲”,老師或者班主任也感慨“學生大錯不犯,小錯不斷,該怎么辦”,戀人之間時不時發牢騷“為什么我忍受不了TA的一些諸如「什么」、「此類」的小毛病”,還有一種問題就是如標題所寫的:“為什么有人會說,相較于大錯大過,自己更不能容忍小錯小過呢?”。當然,我們也不能忽略的是耿直的人很可能會說“無論錯誤大小都要明確嚴格的責任擔當”。

“對大錯寬容,對小錯不能容忍”其實是一條審慎的處世原則

“對大錯寬容,對小錯不能容忍”這其實講的是一個現實的處世原則。一開始我對這個不大好理解,在實際生活或工作中,小的錯誤往往不被人重視,犯了小錯時對方也容易被其他人原諒;而當犯錯的人出現重大的失誤或過錯時,往往是要遭受嚴厲的批評或承擔嚴厲的懲罰,甚至如果是在工作崗位上造成了嚴重后果或重大損失的人員,很可能會被革職、解雇。

而隨著經歷與了解的事情多了,我才逐漸明白“對大錯寬容,對小錯嚴苛”的精妙。在《之江新語》中有一篇是講“小事小節是一面鏡子”的,說到人要“慎小事,拘小節”,小事小節能夠反映人品,反映作風,由小到大揭示了量變到質變的深刻哲理。

《之江新語》小事小節是一面鏡子。

“堤潰蟻穴,氣泄鋒芒”,“巴豆雖小壞腸肚,酒杯不深淹死人”,這樣一理解,才明白生活中有些“小錯”是需要用一種審慎的態度來對待的,那些容易被原諒的小錯誤,容易引起人忽視的小錯誤,若是頻繁地發生,而且同樣的錯誤反復出現,甚至形成了一種“習慣”,那么,為什么要容許它一次又一次地發生,直到最后引發嚴重后果才追悔莫及呢?

所以,這也許就是一些人說“相較于大錯大過,自己更不能容忍小錯小過”的原因吧,一方面,可能“小錯小過”在量的積累上已經超過了自己忍受的極限;另一方面,可能是天生個性耿直使然,不能容忍別人失誤或犯錯,或者是缺乏一定的同理心,無法站在對方角度換位思考。

現在一些處于管理或者領導層面上的人士開始講出“大錯多寬容,小錯慎不拘 ”的體悟,出發點大抵應該是“千里之堤,潰于蟻穴”,防微杜漸,就可以讓人避免犯更大的錯誤吧。有時企業組織文化中對于某些規章制度或者處理辦法上的“小題大作”,可能是為了要員工警惕那些工作中容易發生的小錯誤或者低級錯誤。

“大錯多寬容”,大概是以一種同理心來包容他人的過錯吧

一般來說,人對于自己所犯的錯誤,多少都會產生一定的內疚心理。每個人都明白錯誤的大小與對應的結果嚴重程度是成正比的,如果我們僅用簡單粗暴的方法大加指責,往往起不到良好的教育效果。一則易讓對方產生“破罐子破摔”或者逆反心理:我就這樣了,你能把我怎么樣?這樣葫蘆還沒按下就又起了瓢;二則一頓批評指責雖說會產生一定的警示效果,但這只不過是下屬對上司或晚輩對長輩或過錯方對得理方某種威嚴上的暫時妥協,觸及不到對方的內心深處,達不到教育的效果,時隔不久,可能照犯不誤,甚至變本加厲;還有一方面,嚴加斥責易讓對方產生遇事畏縮的心理,做什么都怕犯錯,久而久之,失去了自信,喪失了對于新鮮事物探索的熱情。而此時的寬容,有一種正面的能量,它能觸動人的心靈,它比批評或懲罰更容易使人接受,促使對方開始自省自己的行為,努力向上、向善。

紙人阿楞與同伴。

“大錯多寬容”,也不是不講原則,一味地寬容就有可能演變為了縱容,或者自己無限度的寬容漸漸變成了對于某人、某事的無法容忍,那就成了一種痛苦。所有寬容也要多一份理性,少一點盲目。

“小錯慎不拘”,既不能吹毛求疵,也不能超出范圍隨意苛責

當然,“小錯慎不拘”,并不是吹毛求疵,比如家長或者老師見到孩子的不對就對其進行批評指責,很可能會對孩子的心靈造成一定的影響。對于某些無傷大雅的小錯誤,可能有時也需要“睜一只眼,閉一只眼”,讓他們自我教育,自我解決,以達到自我成長的目的。比如好心做了壞事的錯誤、偶然失誤的錯誤、無法意料的錯誤,我們應本著“人非圣賢,孰能無過?”的態度,盡量地寬容對待。

不過,需要特別說明的是,“小錯慎不拘”或者“小錯苛責”只適應于一定的條件下,如工作中的上下級之間或人員管理層面,家庭中的父母對小孩或是長輩對晚輩的教育撫養不能過于溺愛等。如果你把“小錯慎不拘”或者“小錯苛責”的范圍擴大了,比如擴大到生活層面上,那非出問題不可,人與人之間是平等的,你隨意苛責別人就很容易制造麻煩與對立。因此,在其它范圍內對于“錯誤”比較適應的原則應該是,不要責備求全,不苛責別人,做到小事糊涂,大事清楚就行了。

紙人阿楞。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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