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

今天,聽同事討論了一個很狗血命題:如果自己孩子和自己媽同時掉下水,先救誰。

A方說:先救孩子。因為孩子沒有生存能力。

B方說:沒在當時當地不知道救誰,或者說當時當地能救誰就救誰。

A方指出B方虛偽,不愿意承擔罵名,所以不愿意選擇。而且A方說,如果自己掉下水,他也支持并理解孩子去就他自己的孩子。

我的觀點是:我也不知道答案。并不是我不愿意承擔罵名,因為,不管救誰,都不存在罵名一說。而且,在這里,最應該被慈悲的,應該是救人者以及被救者。救人者不管選擇救誰,都意味著失去,而他對沒有被選擇的一方,也許永遠存在著愧疚。而被救者呢,如果沒有被選擇者當時失去了生命,也許他內心會有深深的罪惡感,感覺自己的生命背負著別人生命,這根無形的稻草,隨時可以把被救者壓垮。

這讓我想起了影片《唐山大地震》那位選擇救兒子的母親和沒被選擇而存活下來的女兒。母親帶著對女兒的愧疚以及失去女兒的痛生活著。而女兒承受著被拋棄感以及對母親的恨活著。直到女兒釋然了,選擇原諒了母親,他們才完成了自我救贖的過程。我不知道,如果這個女兒因為母親當時的選擇而永遠離開人世,那這位母親如何能走出當時的陰影,得到心靈的釋放呢?

也許只有通過把對女兒的愛升華為對世間萬物的愛,讓自己的靈魂在對人世間的愛中安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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