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時代,媒體泛濫,各種各樣的鬧劇,各種各樣的曝光、求助隨處可見,然而大多時間我們都是被自媒體或者別有用心的媒體用情緒在帶節奏。各種各樣的謠傳、各種各樣打著國家和民族大義旗幟的陰謀論層出不窮。很多的謠言看似很有點道理也很有些像,然而對于業內人士或者稍微了解事情運作規則的人都知道是謠言或者別有用心的炒作。
今天想聊一下規則的話題,或者說是程序正義的問題。大部分人都是很有愛心的,都會對弱者和受害者產生天然的同情,這是我們人類很好的品質。然而,現實報道中多出現的是我弱我有理,更多出現在的是在公權力在執法的過程中,當一些人的利益因為違反法律或者規章制度時候,就開始打同情牌,仗著法不責眾或社會輿論的壓力,想迫使公權力出現松動,不能依法執行。大多數人都有著本性的善良,希望壞人或者做錯事的人受到嚴懲,好人得到保護和嘉獎,甚至很多時候這種情緒要凌駕在法律和規則之上。毫無疑問在一些情況下,法律和規則會落后于當前的情形,確實需要輿論來倒逼改革,然而在法和規則未改變的情況下還是要尊重法律和規則。
法律和規則是普適性的,可能對于一件特殊的事件有不適用性和不合理之處,但是大多數情況下還是為了保護大多數的人。比如說交通事故中,肇事致人死亡(非主觀故意殺人)的不會判死刑,這樣會留下漏洞,比如說可能會造成故意殺人而漏判,但在整體來看是為了保護公眾,保護更多的因為無意或者疏忽導致交通事故傷亡的善良的人,畢竟大部分人都想好好過日子,不想去發生車禍,更不要說是致人傷亡了。但是,我們都知道的,前幾年出現了很多的上了輿論熱點的交通事故,有多少人叫囂著要判死刑,情緒一時的發泄是很爽了,然后呢,真的那樣做了之后,誰能保證以后會不會有人花錢找媒體制造引導輿論來對每個交通事故的責任方這么來一遭,那么法律的尊嚴何在?大多時候受情緒主導,我們只是站在所謂的弱勢方和正義方,然而如果我們也對方的處境時候,或者處于對方家屬的處境時,怎么看法律這件事?
另一個可能比較有爭議或者敏感的事情就是用民事賠償獲得諒解從輕判罰的規則。很多類似的案件從輿論上出來之后,往往會有一種聲音“殺人償命,不能諒解”的聲音,站在極高的道德地位上去裹挾和綁架。然而,網民的記憶可能也就3天把,一個新的熱點來了,就全忘了,曾經的義憤填膺,曾經的情緒發泄,瞬間就沒了。甚至一個言語最激烈最激動的發言者,線下現實中的觀點和線上的觀點都可能截然相反或者大相徑庭。這些輿論的裹挾綁架很是恐怖,很容易讓受害者家屬最終慘淡收場,畢竟網友只是情緒的發泄,這一切過后他們該怎么生活怎么生活,如果受害者不按他們臆想中的道德標準來,就會惡語相向。法律中這些設定 ,是有很大的現實價值的,意料之外的事情發生了,受害者及家屬怎么繼續生活是一個很現實的問題,并不是所謂的氣節所謂的爭一口氣來解決的,那些說國家解決的,歸咎到體制上的,不是蠢就是壞,這些規則本來就是從法律層面,從規則層面來保障的。但是好像跟我們從小看到的那些所謂的氣節啥的不太相符,但確實是在實實在在的考慮現實。
口嗨或者站在道德的制高點上指點江山很爽,但是當事人真的不見得會怎么樣。我們喜歡談論道德,喜歡談大義,羞于談利益,談金錢,雖然心里都喜歡利益和金錢,大多時候我們把自己做不到的事情強行的捆綁給其他人,讓他們去代為受過。不好,我們需要了解和尊重規則,在法律和規則的允許內行事,為自己考慮并不可恥,虛偽的道德和那些帶節奏的人趁早滾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