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相權(quán)強化,宰相地位隨之提高,一系列尊崇宰輔的措施隨之出臺。從形式上得到百官的敬重,到實際上享受優(yōu)厚的俸祿、頻繁升遷官職,一直蔭及后輩子弟,宋代宰相所獲得的尊崇,確實可以與他們的權(quán)勢、身份向侔。下面就重點對宰相在宋代獲得的尊崇措施做重點說明,兼述執(zhí)政,這是因為宰相是宰輔中間最具代表性的人物,而且尊崇宰相與尊崇執(zhí)政的措施其實是差不多的,故擇要介紹。
一、宰相在拜相以前
宰相統(tǒng)帥百官,總領(lǐng)一切,宰相的聲望、威勢、尊嚴,直接影響到他是否能夠順利地行使權(quán)力。為了便于宰相開展工作,宋代帝王在拜相之前,就采取了一些特殊措施,樹立宰相的威望,同時也表示了朝廷的尊崇之意,讓宰相上任伊始,便深感責任重大。這些措施也是逐步建立、完善起來的。
(一)郊迎之禮
除拜新相,朝廷令百官到京郊迎候,以示隆重。仁宗至和二年(1055)七月,“詔:凡宰相召自外者,令百官班迎之;自內(nèi)拜者,聽行上事儀”。且云:“國朝待宰相蓋有故事,其后多承例辭。”(《長編》卷一八O)當時,文彥博和富弼自外入相,御史們請行此禮,故有詔。從御史的請求來看,宋有此“故事”,只是久廢不行,原因是宰相的“承例”謙讓肯辭。這次的特詔,也因文、富二人的辭讓而作罷。
(二)入宮恭謝賞賜
宰相和執(zhí)政除拜以后,都要入宮謝恩。皇帝借此示恩,籠絡(luò)二府大臣,因此總是有數(shù)量可觀的賞賜。這種謝恩儀式十分規(guī)范,神宗元豐六年(1083)八月詔曰:“今后執(zhí)政除拜,赴景靈宮恭謝,差閤門祗候或看班祗候一員、禮直官一名,隨逐入殿,引揖祗應(yīng)。”(《長編》卷二三八)
依例,參知政事除拜日,“所賜之物幾三千緡”(緡,是古代穿銅錢的繩子,也叫貫。一般一千枚銅錢為一貫(緡),值銀一兩。三千緡,即三千兩白銀,或三百兩黃金,約今天人民幣九十萬元)。大中祥符五年(1012)九月,宰相王旦欲推薦李宗諤為參知政事,李家貧,王旦對其常有資借,樞密使王欽若因此密奏進讒言說:“宗諤負王旦私錢,不能償。旦欲引宗諤參知政事,得賜物以償己債,非為國家擇賢也。”此計果然成功,王旦的推薦因此被真宗否定(均見《長編》卷七八)。
二、宰相在任職期間
宰相在任職期間,為了使其盡心盡職,同時也是為了其出令、處理政務(wù)的威嚴和便利,朝廷對其的恩寵、隆重措施就更多了。
(一)序位和班位
序位,是指參加皇帝時的順序位置,一般按官位的尊卑排列。宋初,宰相朝見的序位在親王之下。太平興國八年(983)十一月,太宗詔曰:“自今宰相序位宜在親王之上。”當時的宰相是李昉和宋琪,他們“叩頭固辭”,太宗回答說:“宰相之任,實總百揆,與群官禮絕。藩邸之設(shè),止奉朝請而已。”(均見《長編》卷二四)明確表示了以此來遵從宰相、樹立其威望的意圖,以后遂成定制。
班位,是指參見皇帝所站立的位置。最初,“宰相班位與樞密使、參知政事重行”,皆位于儀石南面。真宗看見“王旦班與王欽若等立位太迫”,便說:“殿庭儀石以南頗為狹隘,故朝集僅若同行、”景德四年(1007)九月,對宰相班位有了變動,“詔閤門移宰相班位于儀石之北,余立其南”(均見《長編》卷六六)。這樣,宰相的最高行政位置和在皇帝之下獨尊的身份,便被顯目地突出出來了。
(二)俸祿
宋代官員俸祿之優(yōu)厚,令后人咋舌贊嘆。清人趙翼便有“宋制祿之厚”、“恩逮于百官唯恐不足”的議論。據(jù)考證,宋代的本官俸祿與漢代相比,增加了近十倍;與清代相比,也高出二至六倍多(彭信威《中國貨幣史》)。
以上表格來自《中國俸祿制度史》,經(jīng)過初步的考證,換算成今天的衡量單位:
俸料:宋代一貫錢一般為一千枚銅錢,值一兩銀,用今天的人民幣換算:一貫錢約等于300元;
衣賜:綾和絹是真絲織物的兩個品種名稱。 “花者為綾,素者為絹”。綾,光滑柔軟,質(zhì)地輕薄,常用于書畫裝裱,制作襯衫、睡衣等,絹則可以做婦女服裝、童裝等。羅,質(zhì)地輕薄,絲縷纖細,一般適于制作夏季服飾、刺繡坯料和裝飾品(歷史至宋代羅織物最為盛行,在潤州,即今天鎮(zhèn)江,設(shè)有織羅務(wù),每年貢羅達10萬匹以上,但因其織造工藝復(fù)雜,明清以后逐漸消失)。布匹的丈量:一匹大約長33.33米,寬1.4米左右,約等于50平方米。
祿粟:宋代1石米合92.5宋斤,59.2公斤,市值約合人民幣148元。
因此,上表如果換算成今天的度量單位就變成了以下這張表:
這些還只是宋人的正俸,除了正俸,宋人還有其他名目繁多的俸祿,比如加俸、職田。加俸主要有職錢、傔人(侍從)衣糧和餐錢、茶酒飲料、薪蒿炭鹽、各種添支等;職田,是朝廷分給官員的田地。不過,宋代俸祿呈兩極分化的趨勢,五品以上的高級官員,俸祿極高,五品以下,則大大降低。而且宋代后期通貨膨脹嚴重,朝廷俸祿卻沒有顯著提升,因此有些官員生活困頓亦屬正常。
(三)賞賜
宋代宰輔在位期間,除了上述名目繁多的俸祿以上,每逢朝廷節(jié)日、宰輔生日等節(jié)慶,都有額外賞賜,且所賜不菲。《朝野雜記》甲集卷五記載說:“國朝故事,郊祀大禮,宰臣、樞密使賜銀帛四千匹,兩執(zhí)政三千……慶歷二年,減冗費,于是執(zhí)政以上各減一千……遂為定制。”《鐵圍山叢談》卷二載曰:“國朝禮大臣故事,亦與唐五季相踵。宰相遇誕日,必差官具口宣押賜禮物,其中有涂金鐫花銀盆四,此盛禮也。”
二府大臣遷官,依例也有賞賜。此外,朝廷如有政事告成,宰輔也有功勞。賞賜過多、過頻,增加了朝廷的財政負擔,元豐六年(1083)七月,“詔至今宰臣、執(zhí)政轉(zhuǎn)廳,除支賜外,其使臣等恩澤并減半”(《長編》卷三三七)
(四)役使雜務(wù)軍士
宰輔在位期間,朝廷安排一定數(shù)量的雜務(wù)軍士,聽從他們個人調(diào)配使用,相當于他們個人的勤務(wù)人員。天禧五年(1021)七月,朝廷為此制定限額,詔曰:“給宰臣、樞密使雜役軍士三十人,參知政事、樞密副使二十人。皆以雄武兵充,著為常例。若指抽外州兵亦聽。”(《長編》卷九七)
(五)官職升遷
宋代差遣與官職分離,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參知政事等等,都是差遣,所以,宰輔在位期間,每逢朝廷慶典或因某事告成,依例皆進官遷職。如天禧五年(1021)三月,“輔臣以天章閣成,并進秩”(《長編》卷九七)。朝廷有時僅僅因為二府班子的調(diào)整,也給各位執(zhí)政進官遷職。如嘉佑(1061)閏八月,首相富弼母喪丁憂,次相韓琦改任首相,二府班子調(diào)整,二府執(zhí)政“并進官一等”,“參知政事孫抃、歐陽修、樞密副使趙概、包拯并上表辭所除官,從之”(《長編》卷一九五)。但是,許多時候?qū)υ纵o的恩典并不顧及朝廷朝廷成規(guī),宰輔在位期間依然頻頻進官。
(六)蔭補制度
蔭補又稱“恩蔭”、“任子”、“門蔭”、“世賞”等,是朝廷根據(jù)官員職位、官階的高低而授給其子弟、親屬、門客以相應(yīng)的官銜和差遣的制度。北宋真宗以后,形成比較固定的蔭補制度:文官從侍御史知雜事以上,誒年蔭補一次;從帶職員外郎以上,每三年蔭補一次。武臣從橫行以上,每年蔭補一人;從諸司副使以上,每三年蔭補一人。
蔭補制度最大的受惠者是宰輔,他們在職期間乃至去職之后,子弟、門人都從這項制度中獲得了極大的好處。據(jù)《慶元條法事類》卷二《蔭補薦舉格》載:僅逢朝廷大禮典,宰相可門蔭十人,執(zhí)政官可門蔭八人。蔭補之濫,仁宗時左正言孫沔說:“不限才愚,盡居祿位,未離襁褓,已列簪紳。”因此要求“約束人數(shù)”、“定其久制”(《長編》卷一三二)。
(七)允許騎馬入禁中
中書門下地處禁中,為顯示宰輔地位的崇高,宋代允許宰輔騎馬進入禁中,直至中書。真宗咸平三年(1000)八月,一度改變舊制,十一月“詔宰臣、參知政事依舊許令騎馬如中書大門,至逐廳下馬”(《長編》卷四七)。神宗改制后,宰相允許至都堂下馬,執(zhí)政于本廳下馬,后經(jīng)尚書右丞王安禮爭議,左右丞同樣被允許至都堂下馬(詳見《長編》卷三二六)。自此,宰輔一直享有這項殊榮。
元豐五年(1082)八月,對宰輔退朝時的上馬之處也作了詳細規(guī)定,詔曰:“執(zhí)政官退朝上馬,宰臣于樞密院隔門內(nèi),知樞密院一下于隔門以外。都堂聚議退,左丞于門下侍郎廳,右丞于中書侍郎廳。”(《長編》卷三二九)
(八)追封祖先
現(xiàn)任中書和樞密院二府長官,依據(jù)制度可以追封三代。真宗咸平四年(1001)二月,舍人院上《重詳定百官封贈條例》,重申了這一條。
此外,宰輔們還有許多臨時的、例外的優(yōu)厚待遇。如真宗時宰相畢世安、寇準曾為自己落第的親戚子弟求賜科名,真宗“不得已而從之”(《長編》卷三二九))
三、宰相在去職之后
宰相因多種原因去職,或調(diào)任,或罷免,或致仕,或去世,除了貶謫以外,朝廷都有格外恩典,以示優(yōu)厚大臣。
(一)賞官爵
宰輔去職,最通常的賞賜是進官加職。宰輔的進官加職有一個演變過程,其趨勢是越來越豐厚,《石林燕語》詳數(shù)說:
祖宗故事,宰相去位,例除本官,稍優(yōu)則進官一等,或易東宮“三少”。惟趙韓王(普)以開國舊臣,且相十年,故以使相罷,蓋異恩也。自是訖太宗、真宗世,皆不易舊制。天圣初,馮魏公(拯)以疾辭位,始除武勝軍節(jié)度使,宰相建節(jié),自魏公始。明道末,呂申公(夷簡)罷,仁宗眷之厚,始復(fù)加使相。蓋自韓公以來,申公方繼之。其后王文恵(隨)、陳文惠(堯佐)罷日相繼除,遂為定例。宰相除使相,自申公始。景佑末,王沂公(曾)罷相,除資政殿大學士,判鄆州。宰相除職,自沂公始。至皇佑,賈文元(昌朝)罷,除觀文殿大學士,自是遂以為定例。蓋非降黜皆建節(jié),或使相為優(yōu)恩,加職名為常例,迄今不改也。
使相,“親王、樞密使、留守、節(jié)度使兼侍中、中書令、同平章事者,皆謂之使相。不預(yù)政事,不書敕,惟宣敕除授者,敕尾存其銜而已。乾德二年,范質(zhì)等三相皆罷,以趙普同平章事,李崇矩樞密使。命下,無宰相書敕,使問翰林陶谷。谷謂:‘自昔輔相未嘗虛位。惟唐大和中甘露事,數(shù)日無宰相,時左仆射令狐楚等奉行制書。今尚書亦南省長官,可以書敕。’竇儀曰:‘谷之所陳,非承平令典。今皇弟開封尹、同平章事,即宰相之任也,可書敕。’從之。”(《宋史》卷一百六十一)
宋代官制,官、職、差遣分離,“職以待文學之選”。殿學士指諸殿大學士、學士、包括觀文殿、資政殿、端明殿、保和殿,以及曾置而改名的文明殿、紫宸殿、延康殿、宣和殿等的大學士和學士,全是職名。“資望極峻,無吏守,我典掌,惟出入侍從、備顧問而已。”(《宋會要?職官》七之一)朝廷設(shè)此,特用以恩寵離任的宰相和執(zhí)政。“觀文殿大學士,非曾為宰相不除;觀文殿學士、資政殿大學士及學士,并以寵輔臣之去位者。”(同上)皇佑元年(1049),置觀文殿大學士,“以授賈昌朝,自是嘗任宰相者出必為大學士”。韓絳因得罪罷守本官,后為觀文殿學士,“宰相不為大學士,自絳始”。至王安石罷職,又為觀文殿大學士,“詔出入如二府儀,大朝會綴中書門下班,自是遂為故事”(均見《宋會要?職官》七之一七)。
(二)授旄鉞、賜御詩
真宗咸平元年(998)十月,參知政事李至“以目疾解機務(wù),及授旄鉞,入見懇辭,上曰:‘此唐朝故事,廢之久矣,特命振舉,示優(yōu)賢也。’又賜御詩,寵其行”(《長編》)卷四三)。
(三)賞賜、錄子弟
宰輔去職或致仕,朝廷往往有所賞賜,并恩錄其子弟。張士遜是宋代第一位宰相得以致仕者,“優(yōu)詔拜太傅,進封鄧國公致仕”,“月給宰臣俸三之一,出入施傘,又與一子五品服”(《長編》卷一二七)。部分宰輔是在位時去世的,朝廷的賞賜就格外豐厚。天圣三年(1025)十一月,宰相王欽若去世,病重時已賜“白金五千兩”,卒后又“贈太師、中書令”,“錄親屬及親信二十余人”,“國朝以來,宰相恤恩,未有欽若比者”(《長編》卷一O三)。
(四)同議論軍國大事
一些已到致仕年齡、筋力未衰、又得皇帝信任的宰相,致仕以后,皇帝還要特別下詔,讓他們參與軍國大事的商議。慶歷三年(1043)三月,呂夷簡罷相,詔“為司徒、監(jiān)修國史,軍國大事與中書、樞密院同議”(《長編》卷一四O)。
這種做法的進一步發(fā)展就是設(shè)立“平章軍國事”,“遇軍國機要事,即不限時日,并令人預(yù)參決”(《長編》卷三七七),為后來權(quán)相把持朝政打開了方便之門。
(五)陪祀大禮
皇佑二年(1050),仁宗祀名堂,“范公(仲淹)建言:‘朝廷闊禮,宜召元老舊德陪位于廷。’于是乃招南都起杜公(衍),西都起任安惠公(中師)陪祀,供帳都停外以待焉。二公卒不至,加賜衣帶、器幣,賜一子出身。自后兩府致政者,大禮前,率有詔召之,然亦無至者。禮畢,皆賜衣帶、器幣焉”(《春明退朝錄》卷下)。顯然,這是朝廷優(yōu)待前二府大臣的一項措施。
(六)厚賜喪葬
已經(jīng)退休致仕的前二府大臣去世,朝廷皆有厚賜,以示恩典。熙寧八年(1075年)六月,韓琦卒,神宗“聞訃,輟視朝三日,發(fā)哀于后苑,遺句當御藥院李舜特其家銀、絹各二千五百兩匹”。又差內(nèi)侍張茂則、外官呂景陽、陳安民負責安排葬事,神宗親自為碑文,篆其首曰:“兩朝顧命定策元勛之碑“(《長編》卷二六五)。元豐元年(1078)閏正月,曾公亮卒,神宗“莫哭之,輟視朝三日……恩禮視韓琦”(《長編》卷二八七)。
此外,朝廷對前宰相的恩典難以一一盡數(shù)。如對退休宰相朝廷也時有賞賜,對已故宰相的家庭、墓地等,朝廷也是呵護備至,不憚其煩,確實是恩寵無比。
北宋前期,有宰相罷坐一事。“先是,宰相見天子必命坐,有大政事則面議之,常從容賜茶而退……唐及五代,皆不改其制,猶有坐而論道之意焉。”范質(zhì)等人“以前朝舊臣,稍存行跡,且憚上英明,每事輒具札子進呈。……賜茶之禮尋廢,固弗暇于坐論矣。后遂為定式,蓋自質(zhì)等始也”(《長編》卷五)。此事常常被用來做宋代宰相地位下降的佐證,但是,這僅僅是特殊時期、宰相身份特殊的一種變更。反觀兩宋時期的其他所作所為,宰相顯然是及受重視的。
(本篇完)
(按:此文參考資料以諸葛憶兵《宋代宰輔制度研究》為主,該書史料夯實詳盡,敘述精彩絕倫,但鑒于篇幅難以一時掌握消化,故本人閱讀后取其精華之精華,整理成文,保存分享。宰輔制度研究一直是史學界研究的重點。歷代宰輔制度研究著述還有如:祝總斌的《兩漢魏晉南北朝宰相制度研究》、袁剛的《隋代中樞體制的發(fā)展演變》、張帆的《元代宰相制度研究》、譚天星的《明代內(nèi)閣政治》等等。如需轉(zhuǎn)載此文,請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