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才發現“罪惡感”是我最深的盲點!
前段時間覺察自己有很深的憎恨心!今天發現憎恨的背后還是為了掩飾自己的罪惡感!因為一個有罪惡感的人,她是不配存在的,更加不配擁有幸福快樂!所以以往的人生中,我不斷地摧毀辛苦建造的成功和財富大廈!我不斷地摧毀辛苦維系的感情!只是因為對方觸碰到了我內心深處的罪惡感!以前以為是自己拯救者的模式,和不敢深入關系的緣故!現在才明白是罪惡感導致我覺得自己不配得,覺得如果深入關系對方會發現我曾經做過的錯事!會發現我如此無能!會瞧不起我的!我又如何在她那里證明自己的價值!所以我不能和別人走得太近!我不可以完全敞開自己!我必須保持自己什么都無所謂,可以滿足別人不同的需要!只有這樣我才覺得自己是有價值的!如果我呈現自己的脆弱,需要別人的幫助,那么我就是沒有價值的!因為我是一個罪人!所以我需要討好和滿足所有人!只有這樣我才覺得安心!因為我是一個罪人!所以我不配擁有幸福快樂的生活!只有痛苦才能贖罪!
“媽媽,請原諒我吧!我還是個孩子!我不能承擔屬于你的責任,我還沒有能力照顧弟弟妹妹和你的情緒!”
“親愛的自己,我原諒你了!你那個時候還是個孩子,你沒有能力承擔屬于媽媽的責任,你沒有能力照顧弟弟妹妹和媽媽的情緒!你已經盡力了!那些責任本不屬于你!何況你還是個孩子!我原諒你了!你是自由的!”
曾經和朋友聊天說自己覺得欠了全世界,所以需要不斷犧牲討好別人!和同事的關系是犧牲自己十年的業務基礎,將所有業務和利益拱手讓人!和合作伙伴的關系是從開始的出錢出力到后面的不斷被他的情緒帶走,感覺自己是個罪人,需要為他的情緒負責!認為是自己做得不夠好,所以項目才不能發展!然后不負責任地拋下一切逃避了關系!后來每一段合作關系我都不用心投入了!我覺得最后的結果是一樣的!他們會不斷地將自己的情緒或失敗的原因歸咎于我,而我因為承受不了自己的罪惡感而逃離!無論開始我怎樣的出錢出力!都避免不了這樣的結果!我的信念也一次次被證明了!在夫妻關系里我覺得我需要為老公的情緒和痛苦負責!每次看見他有情緒或咳嗽的時候,我就覺得是我的錯!是我讓他不高興的,是我沒有照顧好他,讓他生病的,甚至是我的報復心理讓他如此痛苦的!在朋友關系中,我不斷要扮演拯救者的角色,通過自我犧牲來討好建立關系!我是如此卑微的活著!為了掩飾這份卑微,我又要證明自己是有價值的,很多時候以為自己的證明獲得成功了,又顯示出了傲慢的態度!原來這份傲慢也是小我的詭計!傲慢的感覺可以掩飾自己的卑微!就可以有存在的價值感了!
脫下背負了這么多年的沉重的罪惡感!感受到了無比的自由和輕松!我不再需要為任何人的情緒和痛苦人生負責了!我不再需要糾纏在關系中來證明自己存在的價值了!我只為我的人生負責,我只為我的情緒負責!我只為我的選擇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