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奇書之首的《金瓶梅》中,對西門慶及其妻妾的家庭活動描寫占據了大量篇幅。以潘金蓮為代表,其形象的塑造可謂是栩栩如生。
潘金蓮不僅與西門慶其他幾房妻妾及姘頭爭風吃醋,還與若許多男人私通,在民間知名度很高,被評為“淫婦”典范。
然而客觀上講:潘金蓮應該是一個承受了無數罵名且具爭議的市民女性形象,她的價值在于這一形象因迥異于傳統概念化的女性而光鮮異常。
她出生于一個貧窮裁縫之家,自幼便是一美人胚子,纏得一雙好小腳,所以人稱“金蓮”。
金蓮七歲爹死,九歲被賣到王招宣府中做丫鬟,王招宣死后,母親以三十兩銀子又將她轉賣與張大戶。由此也注定了潘金蓮的凄慘命運與愛情悲劇。
十八歲那年,金蓮已是臉如桃花的大美人。然張大戶是個典型的“妻管嚴”,雖幾次三番的欲收她為妾,都被老婆余氏否決。
可張大戶卻不甘心,乘余氏到鄰居家赴宴之機,悄悄地把潘金蓮叫到房中“收用了”,潘金蓮稀里糊涂地有了一生中的第一個男人。
東窗事發后,懦弱的張大戶不得“賭氣倒陪房”,將潘金蓮嫁與“三寸丁谷樹皮”的武大郎,也是她的第二個男人,一個猥瑣不堪的男人。這也怪不得她怨氣憂天。
社會和命運強加給她的這些不幸,在她內心深處,根本就不會接受。擺脫這種命運的潛意識、對新生活的憧憬促使她每天“打扮光鮮”,在“門前簾兒下站著,常把眉目嘲人,雙睛傳意”。
雖說她對抗命運的方式略顯幼稚、淺薄,但卻在一定程度上表現了她并非傳統女性、良家婦女,也體現了人之本性。
她不顧倫理觀念,挑逗武松,強烈的表現了她對婚姻的不滿與突出怨憤之情。
她這種正常的需求,在社會允許的范圍內沒有得到滿足,使得她不得不走上一條違背傳統的尋求之路。
她這條突破傳統道德要求的偷情密約之路,逼迫她謀殺親夫。
然而她至死也未享受到一絲愛情的甜蜜。
最后她能死在自己心愛的武松手上,或許是她最好的歸宿。
一個因社會、環境、個性造就的愛情悲劇就此落幕。
文/怪蜀黍談情